一家报纸,登出了如下一篇文章:
安保对于这桩惨无人道的凶杀案,尽管不遗余力,但是,案子没有一点眉目。可能是负责此案的案检官和侦缉人员陷入了迷宫,只是在黑暗中摸索,简直窝囊得令人泄气。
安保到底要让那杀人手段如此残酷的凶手逍遥法外到什么时候呢?凶手难道有飞天入地之神功吗?他冲破了严密的警戒网,有意把衣物放回到案发现场,这简直是对安保的一种讽刺,一种嘲弄。很明显,他在向安保宣战。
即使大名鼎鼎的神探吴昌浩,恐怕也是束手无策。至于怪盗白郎,也可能拿他毫无办法吧!
哦!这个凶残的神秘凶手,到底是什么人?他又躲在哪里呢?
文章刊出的次日,这家报社便又接到一封电报,大概内容如下:
小山村的凶杀案,简直就是一个只能欺骗小孩的伎俩,鄙人没必要参与此案。
白郎
报社在当天晚上,便把这封电报登出来,并在电文之后加上了编者的话:
上面一封电报,不知是什么人以白郎的名义拍给本社的,想必这是假冒他人之名,想必这是一种揶揄之词,此事原不可信,可是本社遵循一贯之作风,给读者以真实之宗旨。为此,把原电报一字不漏地刊出,以飨读者。
又过了两天,白郎把一封长信寄给报社。报社接到后便把它刊登在晨报上,现在原文如下:
G报总编阁下:
前日之电报,阁下以为是有人冒名顶替鄙人之名,和贵社开了个玩笑。可是,你的猜测恰好错了,那封电报确是本人所拍。
鄙人对小山村的凶杀案,时至今日仍觉其案情简单,简直就是一个愚弄小孩子的伎俩。
然而,安保却视之极其复杂,传言说什么飞天金刚,神秘怪客。真是愚蠢的可叹可笑,案情哪有那么扑朔迷离呢?实话告诉你,最初,我一听到这一消息时,也倍觉蹊跷。
第一,汽车在公路上风驰电掣,而且左右摇摆,安保推测这是酒后驾车,亦或是开车之人神经不正常,这些都是推测之常理。另外,凶手杀人之手法又是如此不合逻辑,因此断定这绝非一般人所为。
第二,杀害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又何必大费周折从远方运来如此大的一块石头,又把她的脑袋砸得稀烂呢?一块小石块便足以致她于死命呀!凶手想必是一个有勇无谋之人,可是动作倒十分的矫捷。
汽车在森林里撞到树上,翻车的一刹那,他居然可以迅速地跳出车去,而没被压死,这不是一般人办得到的,这简直就如马戏团里身轻如燕的艺人。
凶手必是位魁梧有武,身手敏捷之人。可是,根据他用一块巨石砸死那个女人来看,好像脑筋极简单。
为何他又甘冒如此大的危险,把衣物等丢回现场的周围呢?……如此一来,凶手的心理便更加难以揣摩了。安保日夜埋伏在现场的周围,而他又凭借什么避过安保的耳目,冲破如此严密的警戒网,把那些东西丢回原处呢?
他那飞檐走壁的功夫,是常人难以理解的。
首先,他如此折腾一番又有何目的呢?这不是白费力气,惹祸上身吗?不!另外,他又为何把那生命垂危的女人放在助手位上,使路人看见,而且无所顾忌地穿街过庄。
只要是一个思维正常的人,都会把她藏在车后座下,唯恐他人发觉。可是,他居然毫不考虑这一点,这难道不令人费解吗?
综合以上事实分析,这一举动好像只有醉汉和疯子才能做得出来。不,或许是个野人也说不定。为何这么说呢?……请你分析一下,总编先生,他可是连一个白酒瓶都不会打开的呀!而且他用的杀人工具,两次都是石块。他用小石头敲掉瓶口,用巨石砸死那个男的,又用巨石砸死那个女的。
在这个文明的社会中,人是不会有如此举动的。他难道除了使用石头之外,就不会用其他的工具了吗?如果真像上面分析的一样,那么他一定是个野人。
一个野人喝下了浓烈的白酒,你可以想一想会是什么情形。不容置疑,他的残忍本性便会暴露无遗,他把那个男人砸死,接着又用石头把那个女人砸得奄奄一息。
他身穿羊皮上衣,头戴有毛的皮帽子,被关在汽车后面的车座内。那个小店老板透过车帘看见里面有人挪动的就是他。而坐在汽车的驾驶位上的男人和助手位上的女人,是他的主人。
夫妻二人驾驶着汽车行驶,夫妻俩知道他性情残忍,为此就把他关在汽车后面的车座之内。然而,正当汽车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时,天色渐渐地黑了下来。
于是,他们便打算在野地里露宿一晚,同时又把从小店里买来的食品当作晚餐。就在二人打算用餐时,他趁主人不注意,偷偷地从车上下来,抱着一块大石头朝他们走来。此时,夫妻二人正在兴高采烈地用餐,忽然觉得背后不对劲,扭头一看,是他,便大声地呵责他返回车里。
然而这个时候,他视主人的命令于无物,举起大石头,猛击男主人的头部。男主人尚未有何准备,便倒地毙命。女主人见此情形,一声惊叫,可是立刻被石块击晕过去,不省人事。
这时,他似乎才感觉到闯下弥天大祸,于是把男主人的尸首扔到潭边的草丛中,然后抱起气息奄奄的女主人,放入汽车的助手位上。他惊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
为了缓解一下紧张的神经,他想找一些水喝,这时忽然发现草地上丢着一瓶白酒,他认为里面装的是水,但是,他又不会用酒启子。他曾见过男主人使用它,于是便也试了试,结果失败了,因为他从未使用过这类东西。
然后,他只得拿起一块小石头,很巧妙地把瓶口敲掉。他拿起开启的瓶子,一扬脖子便喝了个精光。如此浓烈的白酒,全都进入肚子里是何滋味,何况,他平常根本没喝过酒这类东西,于是,便醉意十足了。
他爬上汽车,坐在驾驶台上,虽然他不会开,可是学着男主人的样子,脚踏油门,双手抱着方向盘,无巧不成书,汽车居然被他发动了,立刻像飞一般向前冲出去。
然而,他不知怎么减速,更操作不好那个方向盘,以致于汽车东倒西歪地向前急驰,最后,撞在一棵大树上。在汽车即将翻倒的一刹那,他充分展示了矫捷的身手,纵身跃出车外,打算逃之夭夭。
就在他转眼欲走时,放在驾驶助手位上被打昏的女主人,在汽车猛烈的撞击下醒了过来,并发出痛苦的呻吟声。凶手顾忌到她活下来,会对自己的安全产生威胁,于是,便匆忙搬起一块巨头,猛击仍在地上呻吟的女主人脑袋。
上面所述的残忍行为,非普通人所为,一定是精神不正常之人,亦或是野人干的。不,或许是凶猛的野兽才会有此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