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雨后,街道上的空气虽然清新,但是伴随着冷风的拂面而来,总会让人感觉到一股深深的寒意。
湿滑的路面上,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积水泡,在昏黄的路灯照耀下,显得是那么的波光粼粼。
可能是由于清冷的空气,再加上刚刚的大雨,让街道的行人也变得格外稀少。偶尔能看见几个,也是裹紧了身上的衣服,一路小跑着,奔向各自的目的地。
孙建伍和柳春梅,在马路上缓慢地走着。
两个人肩并着肩,却出奇地没有像往常一样,亲密的手牵着手。
“阿嚏!”
一阵冷风吹过,不仅凉透了孙建伍的筋骨,更让他打了一个巨响的喷嚏。
“伍哥,你这衣服还是湿的,我看我们还是别走了。找个地方坐坐,暖和暖和吧!”
掏出了手绢,柳春梅关切地擦着孙建伍的额头。可就当她的手,触碰到孙建伍身体的那一刻。柳春梅明显能感觉到,孙建伍的身上正在轻微的发抖。
“伍哥,你发烧了?”
“哦,没事,没事。就是刚才让雨浇透了,身上有点冷。春梅,你想去哪?”
“去你第一次领我吃的那家火烧店吧!我有点馋他家的驴肉火烧了……”
柳春梅扶着孙建伍,说出来的话,好像很伤感。
“嗯”
猛点了一下头,孙建伍拉起了春梅的手。
握着春梅冰凉的小手,孙建伍顿时心疼了起来。
于是,他把柳春梅的两只手举到自己的嘴边。接着哈出一口热气,然后用力地揉搓着春梅的小手。
“傻丫头,这天说变就变,怎么不知道给自己多穿件衣服?看看你这手冻得,又凉又红……”
望着眼前这个傻笨的男人,柳春梅咬着嘴唇没有说话。只是那眼里的泪水像开了闸的洪水,大股大股地涌了出来。
一滴眼泪从腮边滑落,正好掉在孙建伍的手上摔成了几瓣。咬着牙,孙建伍没有抬头。
因为此时他的眼眶里,又何尝不是一样的温热。
“走吧,伍哥,我饿了……”
“好……”
………
可能寒冷的天气,让这个号称“吉通四绝”之一的“国营老四家驴肉火烧店”,变得更加的火爆起来。
推开了门,就见宽敞的大厅里,早已经是宾客满门。整个屋子里熙熙攘攘,人声鼎沸,空气里到处都飘散着好闻的肉香味。
孙建伍和柳春梅坐在靠近窗边的一个角落里。两个人点了几个火烧和银锅驴肉汤,外加一份特色驴板肠。
让孙建伍意外的是,平时滴酒不沾的柳春梅,今天竟然主动点了一瓶白酒,说什么都要陪孙建伍喝点。
柳春梅给孙建伍和自己的酒杯里都倒满了酒。
“伍哥,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来这里吃饭,是什么时候吗?”
“好像是你想嘴馋了,想吃肉,我领你来的吧。”
“猪头,你才嘴馋想吃肉呢!”
撅起了粉嘟嘟的一张小嘴,柳春梅气鼓鼓地把头扭向了一边。
孙建伍怎么会不知道,第一次领柳春梅来这里吃火烧,是什么时候。在他的心里,他和柳春梅从相识到相恋,所有的片段都像一个个烙印一样。这些印记深深地烙在他的血液里,骨头里,甚至是灵魂里。
“春梅,谢谢那时你帮我写的发言稿。我能评上厂里的先进,你有一多半的功劳。”
“我还以为你都忘了这些呢,伍哥……”
“春梅,我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是我这辈子最开心、也是最幸福的日子。你为我做的一切,我都记得,哪怕有一天这里糊涂了…”
孙建伍说着,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然后他又把手捂在心脏的位置上,一脸深情的望着柳春梅说:“这里,这里也会永远记住你!”
“伍哥……你别说了…”
柳春梅的脸扭向了一边。
她想努力的让自己坚强一点,不想让孙建伍看见她伤心的样子。可是眼里的泪水,还是不争气地流了出来。
“春梅…”
听见孙建伍叫自己,柳春梅轻轻地擦去了脸上的泪水。
扭过头,强挤出了一个还算开心的笑容,她端起了面前的酒杯。
“猪头,今天这杯酒我敬你!因为你孙建伍,是我柳春梅亲自选的男人,而且你也是我这辈子里第一个,也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男人!”
说完,也不等孙建伍有什么反应。柳春梅紧皱着眉头,拧拧着鼻子,一口气将酒杯里的酒,喝了个干干净净。
“春……”
等孙建伍反应过来的时候,柳春梅已经放下了酒杯,捂着自己的喉咙,“咳咳”的咳嗽起来。
“咳咳…咳咳……”
孙建伍赶紧站起来,轻揉着柳春梅的后背。
“春梅,你这傻丫头,这酒不是这么喝的!”
推开了孙建伍的手,柳春梅解开了脖子上的围巾,把身子靠在了椅子上。
“猪头,我都喝了,你的酒怎么不喝?你欺负我……”
苦笑了一声,孙建伍坐回了自己的位置,端起了酒杯也是一仰脖一口喝下。
一杯酒下肚,让孙建伍的又冷又湿的身体,多少有了些温度。
柳春梅的脸上,也明显泛出一抹桃花红。拄着个小脑袋,柳春梅眼神迷离,嘟嘟着一张性感的小嘴,在暖黄色灯光的映衬下,活像只憨态可掬的小猫咪。
“伍哥,你知道吗?你在我眼里就是一个大傻蛋!从你第一次救我的时候,我就喜欢你……然后我就想着怎么去接近你,可你这个猪头,真是不解风情,一点儿也看不出来我对你的心思。”
“猪头,后来我和你好了,宿舍里所有的闺蜜又都劝我。可是只有我知道,虽然你和追我的那些人比起来,你什么都没有。但是你能给我的就是一颗心,一颗真正爱我的心……”
柳春梅再一次把酒杯倒满,涨红着一张好看的小脸,她把酒杯端起。
“伍爷!哈哈,丁子他们也真是的,就喜欢把你叫的这么老。但是伍爷这个称呼,我喜欢!因为我眼里的孙建伍,就是个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身上充满了侠义与胆气的大英雄!来,伍爷,这杯酒,我还敬你!敬我的男人有朝一日,一定会是个屹立在云端的大英雄!”
端起的酒,再一次被柳春梅喝干。
“春梅,你别这么喝…这么喝伤身体…”
“伍爷,猪头,原谅我……”
晃了两晃,柳春梅摇晃的身体,再也坚持不住了。
把着桌角,她身子一歪,直接出溜到了桌子底下。
“唉!”
扶起了柳春梅,孙建伍心疼地给她擦去了嘴角边的口水。
“猪头…”
“猪头……”
“服务员,麻烦结账。”
………
东林路上一排昏黄的路灯下面,一个长长的影子从远到近,从大到小的,不时地变化着各种形态。
这影子一会拉长的,好像高低错落的山峰。一会儿横扯的,又像个拄着拐杖步履蹒跚的老人。
背着柳春梅,孙建伍缓步走在路灯的下面。
看着脚下的影子,他的脑子里突然想起了,第一次骑车驮着柳春梅赶回化肥厂宿舍的情景。
那天晚上,夜也是这么黑。
那天晚上,夜也是这么静。
人还是那个人啊,但是唯独今天的感觉,好像是那么的奇怪。
抬起了手腕,手表上的时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
扭头看了一眼,背上的柳春梅早已经醉的不省人事。搂着孙建伍的脖子,侧着脸,柳春梅甚至都小声地打起了呼噜。
现在的这个时间,送她回化肥厂,肯定是回不去。
要是背着她,回家属院老张头的家里。那一个屋子两三个大男人,铁定也是不方便。
再说了,真要是在家属院遇见了厂里的熟人,这大晚上的,孙建伍背着柳春梅算怎么回事儿?传出去,就是无根的唾沫,也会对柳春梅产生极坏的影响。
要知道在一个单位,扯老婆舌的的威力,绝对不亚于一颗小型的原子弹!
站在原地,孙建伍一时间真是没了办法。
空看着马路,怎么想,也想不出一个好对策。
偏偏这个时候,天上又稀稀拉拉地掉起了雨点。而后背上的柳春梅也搂紧了孙建伍的脖子,一脸难受地喃喃低语:
“猪头,我好冷……”
“唉!”
叹了一口气,孙建伍托着柳春梅屁股的手腕,使劲的往上提了提。回头看了一眼,正眯着眼睛皱着眉头的柳春梅后,孙建伍喘了口大气,腿上加快了速度,向着不远处的文化宫跑去。
孙建伍记得离文化宫后院不远的拐角,有一个国营的旅店。那还是上回他和丁子他们几个人,在那个苏联人开的新疆羊肉串店里喝多了,二虎给找的地方。
按着记忆,孙建伍背着柳春梅,一路跌跌撞撞地跑到了文化宫后院的巷子里。走了几步终于在街口的拐弯处,看到了一个闪着五颜六色霓虹灯的大牌子。
那牌子在绚烂的灯光照射下,显得格外的刺眼。离得近了孙建伍才看清,门上的牌子上端端正正地写着四个大字:“忘情旅馆”。
叫醒了柜台里的服务员,孙建伍和她要一个两张床的标准间。
可睡眼惺忪的服务员揉着眼皮,翻了半天的登记本,愣是一个空余的两人间也没找到。
张大了嘴,打着哈欠,这小姑娘仔细的又翻了一遍本子。上查下查,核对了半天,总算找到了一个只有一张大床的夫妻间。
一听服务员说,就剩下了这一个屋,孙建伍当时就犯了难。
别看他和柳春梅是男女朋友、恋爱关系不假。可是真正亲近的举动,也就仅限于两个人碰碰嘴。
每次他俩到了想更深层次交流的时候,可能是出于那个年代固有的保守思想,两个人又都十分克制地停了手。
盯着服务员手里的钥匙,孙建伍正犹豫不决的时候,肩膀上的柳春梅突然小声地说了一句:
“伍哥,我冷……”
操!一咬牙一跺脚,孙建伍留了身份证,又交了五十块钱的押金。拿好钥匙,背着柳春梅就上了楼。
按照钥匙上的门牌号,孙建伍很快找到了房间。
拧开门锁,进到了屋里打开灯,他把柳春梅轻轻地放到了床上。
看着柳春梅吐的乌遭一片,孙建伍打来了一盆热水。浸湿了毛巾,轻轻地给柳春梅擦了起来。
当温暖的毛巾,触碰柳春梅那白嫩的小脸的时候,这丫头竟然舒服地小声地“哼哼”了起来。
孙建伍无奈地笑了笑,换了一点热水继续给柳春梅擦着。
可是等擦到了柳春梅脖颈的时候,他的手竟然停了下来。
他和柳春梅只是谈恋爱,不是真正的夫妻。在没经过柳春梅允许的情况下,任何的无理的动作,就是趁人之危。这一点,孙建伍是个正经的男人,是干不出这么龌龊的事来的。
可是不擦,春梅的衣服上又是污秽一片,这刺鼻的味道实在让人闻着头疼。
唉!
心里面斗争了半天,孙建伍咬着牙,下定了决心。
闭着眼睛,他拿起了毛巾,轻轻地为柳春梅擦拭了起来。
守着一个睡美人,要说坐怀不乱那他妈是纯粹的扯淡!看着熟睡柳春梅,孙建伍心里的鼓,就敲个不停。
红着脸,孙建伍总算清理干净了柳春梅衣服上的污浊。
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给春梅盖好被子。孙建伍站起身来才发现自己的身上早已经被汗水浸的湿透。
恼羞地拍了一下欲火昏沉的脑子,孙建伍赶紧用凉水冲了冲头和脸。好半天才算压下了火气。拉过了一把椅子,孙建伍坐在床边看着熟睡的柳春梅。
眼前熟睡的柳春梅,白嫩的脸颊透着一抹粉红,像极了一朵出水的芙蓉,清纯的不可方物。
看着看着,孙建伍竟然来了困意,于是他把头靠在椅背上,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
………
柳春梅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见了眼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猛地从床上坐起来,等看清了自己身上的衣服还好好的在,她既伤心又欣慰地叹了口气。
摸索着找到了床头柜上的台灯,拉了灯线点亮台灯,她才发现床边的孙建伍正蜷缩个身子,歪在椅子上睡觉。
看着眼前这个笨男人,柳春梅的心,就像放在了炙热的火焰上翻烤。还没等它翻个面,瞬间就火焰融化了。
“伍哥……”
柳春梅飞扑到了这个男人身上,紧紧抱着他宽阔的臂膀。然后伏在他身上放声的大哭起来。
“嗯?春梅,你怎么醒了?”
“春梅,你哭什么?”
“别说话,吻我!”
柳春梅用最热烈的方式,完完全全堵住了孙建伍的嘴唇。
孙建伍的脑子也是一愣,再后来就是直接短了路。
他想挣开柳春梅的怀抱,却发现自己竟然一点力气也使不出来。此刻的他,大脑和身体完全像分了家,不服从了指挥。
他的身体就像有一团火,有一股电。这团火烧的他心肝脾肺都冒了烟,这股电顺着神经游走着他的四肢百骸。
就在孙建伍忘情的时候,怀里的可人却一把推开了他。
突然间的激情停止,让孙建伍就是一懵。
哪知道,柳春梅退后了一步,含情脉脉地注视着孙建伍。
然后……
接着……
只到……
“春梅…”
“嘘,伍哥,今天…今天我要你做我的男人,第一个男人!”
柳春梅低下了头,羞红了脸,轻轻缓步走到了孙建伍的面前……
窗外的雨,下的更大了。
就连风,也好像刮的更猛了。
雨水落进江河里,在狂风的推动下,不断地拍打在堤坝上,发出“啪啪”的响声。那响声叫不停,风浪也像受到了鼓舞,一浪接着一浪,浪浪不歇。
“伍哥,你真棒!”
“春梅,我还想攻山头,拿高地……”
“歇歇吧,这高地都拿了六回了,你还有兵了吗?”
“...”
………
当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上的缝隙,洒在孙建伍脸上的时候,他眯着眼,带着甜蜜的笑容,慢慢的醒了。
抻了一个大大懒腰,刚舒服了没等一秒,腰上传来的酸疼就让他打了一个哆嗦。
揉了揉眼皮,他睁开眼睛才发现偌大的房间里面,就剩下了他自己一个人。
捡起了地上的裤子,孙建伍轻声地喊着柳春梅的名字。
“春梅…”
“春梅…你饿吗?一会儿咱们是吃油条豆浆,还是西市口的小笼包?”
“春梅?”
屋子里空荡荡的,只有他自己说话的声音。
怎么回事?
春梅呢?
不对!
孙建伍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提好了裤子,光着脚,拉开了房间门,他疯了似的跑到了走廊里。
“春梅?春梅?”
孙建伍在走廊里,歇斯底里地喊着。
“我操你妈!一大清早你喊你奶奶个爪?春梅,春梅,你叫什么春梅?”
“就是就是!一点公德心都没有!你瞅瞅,这就穿个裤子出来,是不是搞破鞋的?”
孙建伍的喊声,惊醒了旅店里不少的房客。有几个脾气暴躁的,踢开了门,站在门口大骂着孙建伍。
红了一张老脸,孙建伍又羞又臊的赶紧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关上了门,孙建伍仔细地翻找了起来。
春梅的鞋,不见了。
春梅的包,不见了。
春梅的衣服,也不见了。
一屁股坐在床上,孙建伍的脸上顿时涌出了眼泪。抓起了头上的枕头,他发了疯似的一把扔了出去。
就在枕头扔出的一刹那,孙建伍突然看见了床上,有一个长方形的牛皮信封。
一把抓过信封,孙建伍迫不及待地,抽出了里面的一张写满了字的信纸来。
信纸上面娟秀的字体,孙建伍认得,那是柳春梅的笔迹。
亲爱的伍哥:
见信如面。
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因为我实在没有和你告别的勇气。
伍哥,我对不起你。因为当你看见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和我的父母,坐上了回老家的火车
伍哥,我是个逃兵。一个在爱情的长征路上,还没有迈开腿,就打了退堂鼓的逃兵。可是,伍哥我没有办法,我的爸爸得了肠癌。在他的生命中剩下的日子里,我要尽一个女儿的本分,全心的去照顾他。因为他生我小,我就要照顾他老。所以,迫不得已,我只能放下我对你的感情,回去做一个女儿该尽的责任。
没有我,伍哥,做事不要再冲动了,好吗?当你遇到难心的事,一定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让冲动变成魔鬼,去支配你。实在想不通的时候,你可以问问张大爷、宋科长,我相信他们都会真心的帮你度过难关。
伍哥,本以为能和你开开心心的过上一辈子。因为你是我生命里的,第一个最重要的男人。遇见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运。爱上你,也是我今生无悔的选择。
我做了你的女人,就一辈子会是你的女人。但是我希望我走后,你会忘了我。因为我不配占有你心里的位置。留下它,让另一个人去替我照顾你,爱护你。
伍哥,你的怀抱真的很温暖。可惜,我没有那个能长拥你入梦的缘分了……
别了,我的猪头。
再见了,我的爱人!
答应我,没有我的日子,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一定要答应我!
爱你的春梅
xx年x月x日
“春梅!”
扔下了手里的信,孙建伍哭喊着柳春梅的名字,跪倒在床前……
………
开往黑龙江牡市的K3369的火车上,柳春梅静静地看着窗外。望着窗外面飞驰而过的景色,柳春梅木然的脸庞却挂满了泪水。
看着女儿那充满了悲伤的表情,柳春梅的爸爸就是一阵心疼。捅了一下对面的柳春梅她妈,老头站起身来,比划着手势,让她跟自己去了火车的连接处。
到了连接处,老头四处瞧了一眼。确定周围没人后,他瞪着眼睛小声地对柳春梅她妈喊道:
“你他妈是不是过分了?我就是长个痔疮,为什么骗孩子说我得了肠癌?”
白了一眼自己的老伴儿,柳春梅的母亲“啧啧”了两声,斜着眼说道:
“我不说你得了肠癌,你那宝贝闺女能老老实实地跟我们回来吗?不骗她,你甘心让她跟着姓孙那个穷小子,一辈子都啃窝窝头吗?我啊!嫁到你们老柳家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一个个没一个让我省心的!等回去以后,你听我的,赶紧领着小梅去趟赵市长家,他家那傻儿子,都惦记咱姑娘多少年了!”
狠拍了一下老头的脑门,柳春梅的母亲接着说道:
“还有你一会别忘了捂着肚子,你要记住你得的是癌!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