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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夕下,官道上,一辆并不起眼的马车停在了交叉路口。

几日的赶路,让姚先生的脸色更加苍白了。

姚先生说:“子笙,这都几日了,马上就要出中州了,也该歇歇脚了。”

这几天下来,他们除了中途停下吃饭上厕所,几乎就没有停下来过。

马都跑死了一匹。

但林子笙还是坚持说:“姚先生,你不了解傅砚辞,他在大楚也算是手眼通天了,尤其是在中州不快点跑的话,迟早要被他们追上。”

林子笙叹了口气,到底还是怕这老头一下子过去了,把人扶到路边休息。

姚先生舒展了一下僵硬的胳膊腿,他说:“你既知如此,那为何还要一意孤行走管道,那不是更加显眼吗?”

其实一开始,姚先生是一力主张走乡间小道的,小道分叉路口多,就算他们追上来了,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他们。

林子笙给自己灌了好几口清水,笑道:“反其道而行之啊,说不定傅砚辞也以为我们走了乡道呢。”

林子笙:“再说了,乡道虽然岔路口多,但是都泥巴路,不好走,也容易留下车轮痕迹,而且在那荒郊野岭出现一辆马车不是更可疑吗?”

林子笙:“反倒是管道,路修得好,好走,又不容易留下痕迹。最主要的是,管道上来往的马车多,其中不乏有官眷家属,勘察起来麻烦多了。”

林子笙:“哪怕是傅砚辞,也不敢太明目张胆。”

姚先生喝了两口酒,咂了咂舌,勉强被他说服:“反正你总是有理。”

林子笙抓紧时间干饭,他一会儿还要替车夫赶路,为了不让傅砚辞的探子发现,他甚至现在都没有换下女装。

林子笙三两口吃完了一个饼,又开始吃第二个。

倒是姚先生和小桃这爷孙俩,没什么胃口,勉强吃完一个饼就在路边活动了起来。

现在天色将晚,这个地方又刚好是岔路口,还有两帮人也停在了,不远处。

他们马车停留的位置并不近,甚至算得上远,原本是井水不犯河水的。

可这时,一个锦衣男子,走了过来。

林子笙皱眉,心下一沉,他们这马车上的四个人,真是把老弱病残占了个对半。

唯一看起来还有点武力值的车夫,刚才饼吃到一半,就倒头睡了过去。

有点危险啊。

待那人走近,林子笙收敛好情绪,上前几步,目光带着警惕。

林子笙捏着嗓子说:“这位公子,有事吗?”

那锦衣男子停住脚步,拱了拱手,倒是有点子礼貌:“姑娘莫怕,在下只是看到几位在吃干粮,我的小厮已经在生火了做饭了,不知几位可否赏光?”

原来是请他们过去吃饭啊。

林子笙的余光看向娇小可爱的小桃,这无缘无故的,估计是美色迷人眼。

算了,他们虽然艰难,倒也还不用出卖小桃的美色。

林子笙摇摇头:“多谢公子好意,我们心领了,只是我们已经用过饭了。”

那锦衣男子还不死心:“那,不知姑娘要前往何处?也许我们顺路,可以一道走?”

一起走?林子笙听着还有点动心。

藏在人群里,这样被发现的概率就小多了。

林子笙还在犹豫,小桃突然把林子笙拉到一边,和他咬耳朵:“没事,咱们去蹭一顿吧,如果有万一,就说我染了花柳病。”

且林子笙观这人五官周正,倒也不像是大奸大恶之人。

林子笙试探着说:“公子,实不相瞒,我们惹了仇家,正想连夜赶路,怕是不能同行了。”

那锦衣男子一笑,反倒说:“姑娘大可放心,我这队伍里,都是行军的好手,绝不会让那贼人伤了姑娘的。”

行军?

林子笙没有遗漏这两个字,看来这人还是个官啊。

林子笙想了想,欣然答应,连日赶路,他也想好好休息一晚。

只是,林子笙坐在火堆旁,看着给他殷勤夹菜的锦衣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