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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科幻小说 > 女配已到达战场 > 肾不够强的便宜儿子(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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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不够强的便宜儿子(五)

不是她不想做有钱人,而是这镇子太小,如果在京城的话,估计这个样式卖三位数都有可能,但在这里,二十两也就差不多了。

先让掌柜的吃点甜头,等到赚了银子下一次如果还想合作,不用她说都会想办法留住她这个人才。

揣着二十两散碎银子,纪宁就这么带着金恒去了书斋,选了几本启蒙的书籍,又买了几刀最便宜的纸便出了书斋。

金恒牢牢抱着怀中的竹篮,里面有三字经和百家姓、千字文三本书,还有给他练字的纸。

想到他也能像村长家的石头一样去学堂读书,金恒便满是期待。

纪宁瞥了他一眼,见便宜儿子嘴角是掩饰不住的笑容,面色一变满是为难的叹息:“恒儿,你可知道娘想那衣裳的样式,想了好几个月才想出一种,而且还没换多少银子,估计现在剩的钱都不够买多少东西。”

便宜儿子面色一怔,抓着篮子的手紧了紧。

“娘,要不......要不我们把书退了吧?恒儿可以不读书。”

“不行,”纪宁想都不想的拒绝,“娘不要求你一定要考取功名,但至少要识字明理,不识字以后只能做些苦力活,可是识字了,以后可以做些轻松地活计,这不只是娘的想法,也是你爹的心愿。别说没银子供你读书,娘就是砸锅卖铁,倾家荡产也要让你读书。”

当然,倾家荡产是不可能的,砸锅卖铁也卖不了几文钱。

二人又逛了一会,现在正是正午时分,路过都能闻到酒楼传来的香气,就连周围的小摊上也有不少人。

正要走,不料身后传来阻力,低头一看,金恒怔怔的站在原地,目光直直的看着不远处的小摊,是一个卖面的摊子,老板和老板娘端着热腾腾的面给客人,那些客人便迫不及待的低头吃起来。

唏哩呼噜的声音传来,让人看着不由食欲大开。

“想吃?”

金恒回过神,就听到纪宁这么说,才摇了摇头,就见纪宁拉着他朝面摊走去。

“老板,你这面怎么卖的?”

“素面五文钱一碗,加臊子多三文钱,卧个蛋多两文钱。”

纪宁点了点头:“那来碗素面卧个蛋。”

老板一愣:“一碗?”

“是,我们一起吃。”

老板张了张口,到底没说什么,毕竟来小摊子上吃的一般都是平头老百姓,恨不得一文钱掰成八瓣花,所以两人合着吃一碗也不算什么,只不过他以往遇到的都是大人舍不得吃,坐在一边看着孩子吃。

分量是不可能增加的,毕竟周围都是客人看着,穷人家对这个可是很计较的,只是多给他们打了一勺汤水,然后递上一个空碗。

纪宁主动将面分成分量差不多的两份,然后那个卧着的蛋则是放在了金恒的碗中,想了想,又走到一旁的小摊上买了碗馄饨,二人也照例平分。

本来一碗的分量倒是足够一人吃饱,只不过被分成了两份,就是纪宁也吃的完,再加上几个馄饨,算是加了点荤菜。

见此,金恒也将碗中的水煮蛋分成两半,夹了一块放入纪宁碗中。

纪宁没有推拒,满是赞赏的看了眼便宜儿子:“我们恒儿果然棒,这样我们就能一人吃两样东西了。”

说是素面,除了汤面之外,还加了几片青菜点缀,看起来还不错,再加上被煮熟后玲珑剔透的大馄饨,更加让人食指大动。

母子二人静静的吃着,不浪费一点汤汁,等到吃完的时候,碗底说是光亮如新都差不离了。

回去的时候,金恒抚着肚子笑得很开心,哪怕他只吃的五分饱,但想起那素面和馄饨的美味,就觉得很满足。

这一次,才走到城门,纪宁便不走了,而是带着金恒朝前方村子赶车的马老头而去。

马家算是村子里除了村长家外第二个有牛的人家,忙过农闲的时候便用来拉车,一天就一趟,早出晚归,按人头收钱,一文钱一个。

来的时候她身无分文,但现在有钱了,纪宁当然不会不想辛苦自己。

村子里的人看着纪宁母子二人还有些意外:“老金媳妇,你这是带着二蛋来赶集?你们买了什么?”

二蛋就是金恒的小名,只不过纪宁来了之后就没喊过,当初之所以取也是因为觉得贱名好养活,所以就意思意思的跟随大众也取了个。

纪宁掀开篮子的一角:“我去赶集卖了点东西,给他买了两本书,我们是没那个钱读书,但他爹临终前说过,至少得让二蛋认识字。我跟着他爹认识几个字,就想着教恒儿认认字,至少得会写自己的名字不是?”

几个妇人本来还以为她是买菜买肉,却没想到她是买书,对视一眼只觉得好笑。

才认识几个字有必要买三本书吗?

听说一本书少说都得十几文,有那个钱还不如买一斤猪肉解解馋!

只是二人面上笑笑,心里却是在想着纪宁每回赶集都是去当首饰,这一回连一点吃的都没买,看来估计是当完了,真是个不会过日子的!

纪宁看出了二人的想法,也不解释,等到了村口,腿因为一时蜷着都差点麻了。

金恒搀着她下了车,二人相携着回了家,放下篮子便去厨房烧了锅水。

“把鞋脱了,娘看看你的脚。”

纪宁放下木盆,手中还拿着一根蜡烛和一根针,等到金恒脱了鞋,便帮他挑破水泡。

以往原主可舍不得带他走那么远的路,今天走了那么久,不说金恒,就是她这副做惯了粗活的身体都有些受不了。

此时天色还没暗下,只不过纪宁要拿针在火上烧一烧消毒,再加上金恒人小脚也小,所以挑水泡更是要小心。

金恒看着纪宁目光专注的给他挑水泡,想起以前纪宁每次去赶集都要先把他托付给村子里走得近的人家,再送点粮食当他的午饭。

而她自己则是揣着一个难以下咽的黑面馒头一大清早就出门,回来的时候都夕阳西下,就为了省来去的两文钱。

可今天,不仅舍得买几本书,甚至还因为他的一时嘴馋而花十二文买了面和馄饨,现在更是耐心的给他挑水泡,不由鼻尖一酸,只觉得眼前模糊了起来。

挑完水泡,纪宁给他擦了擦,便将他的脚放在热水里泡着,而后自己也脱鞋查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