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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小夭觉醒:我不做选择了】24

发钗插入发中,铃铛发出轻脆的响声。

梳妆台上还剩一个青瓷罐,我看着它,只觉得十分熟悉,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李莲花打开瓷罐,取出里面丝绵缝制的软扑,在里面沾取几下,而后在我额前轻拍。

拍完,他认真端详片刻,大约是觉得肤色不均,于是又沾了些粉,在我脸上均匀拍开。

末了,他将瓷罐放回去,端详着我的脸,满意的笑道,“客栈老板娘说这家的水粉遮盖印记效果最好,果然不假。如此一来,那些人再认不出你,你可随意在街上走动了。”

原来,他并不是见人家貌美才上前搭讪……

暗自谴责完自己狭隘的想法,我仰起脸对他露出一个甜甜的笑,“谢谢你。”

“不客气,小朋友。”李莲花笑着拍了拍我的头顶,放了一个荷包在梳妆台上,“这些你留着,买些吃的,早些回去吧,你的亲人在找你。”

他知道我的身份。

也是,到处都是寻找我的告示,想不知道也难。

可我不想回去。

皓翎也好,西炎也罢,我如今都没有丝毫眷恋。

看着眼镜子里肤色莹白,眼睛澄澈明亮,与方才破破烂烂的小乞丐判若两人的自己,我也不知怎么了,拿起梳妆台上剩下的东西,拔起腿往楼下跑,气喘吁吁的追上那个墨绿的身影。

袖子被拉住,李莲花疑惑的转身,看见是我,他蹲下身,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在我眼前明亮生辉。

“小朋友,你还有什么事吗?”

我双手攥着荷包,犹豫很久,终于鼓起勇气开口,“我以后能不能跟着你,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李莲花愣了愣,随即无奈的笑,“我是个四海为家的人,你跟着我做什么?乖一点,早点回家,外面很危险。”

说着,他便站起身准备走。

“那里不是我家。”手中的衣袖被抽走,我抿起唇,失落的垂下眸,“总有人说我是野种,我只想找到我娘,有我娘的地方才是我家。”

想起我娘决然离去的背影,和那些难听的流言蜚语,我忍不住的小声哽咽。

与此同时,肚子也不争气的响了起来。

良久之后,响起一声低低的叹息。

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伸到我面前,我错愕的抬头,眼泪顺着颌角往下滴。

男人递过来一方洁白的丝帕,上面也沾着他身上同样的草药香气。

他开口,带着两分无奈,以及似是而非的妥协,“别哭了,把眼泪擦擦,我先带你填饱肚子,如何?”

我吸了吸鼻子向他求证,“那你是答应了吗?”

李莲花又叹了口气,蹲下身用手帕为我擦干泪痕,无奈的道,“我家徒四壁,生活清贫,你为什么想跟着我?再说了,我一个孤家寡人,带着你一个女娃娃,也不方便,你说是不是?”

我只用泪汪汪的眼睛看着他,紧抿着唇不出声。

虽然不应该,可我就是觉得和这个才认识不久的人在一起,很有安全感。

不知是感受到了我油盐不进的决心,还是被我腹腔内接连不断的鸣音吵到,李莲花沉默的看了我一会,牵起我的手往客栈走,“行了,先吃饭,其他的事容后再议。”

客栈老板娘见我们又回来了,不禁喜笑颜开,亲自招待作陪,还说自己不太舒服,让李莲花替她诊脉。

李莲花点了一荤一素,还有一个养胃的羹汤,貌美的老板娘原本想送壶酒,与他促膝长谈,被李莲花以体弱不能饮酒为由婉拒。

菜上来,李莲花忙着给老板娘断脉,没空动筷,见我光眼巴巴的看着不动,他失笑着摇头,“你先吃,不必等我。”

我确实饿急了,他既然如此说了,我便也不客气了。

只是吃归吃,我也没忘记转动脑筋。

好不容易等到老板娘被熟客招呼走,我咽下碗里最后一口汤,坚定的看着他,“你不是行医为生吗?我也会医术,我可以和你一起为人治病,就当我是你收的徒儿,我以后叫你师父,如何?”

李莲花看过来,唇瓣微动,却是没说出话来,只端起茶盏抿了口茶。

我咬了咬唇,小心翼翼的道,“我不会一直缠着你的,若是我找到了我娘的踪迹,就会离开,你看行吗?”

“你多大了?几岁开始学医。”李莲花慢悠悠的吹了吹杯盏里的茶叶,随口问道。

“一百来岁,七十年前开始学的。”

“咳咳咳、……”李莲花被茶水呛到,我忙上前拍他的后背,强行顺杆爬,“师父,你慢点喝,急什么。”

“你、”李莲花深吸了口气,阖眸缓了一会,睁开眼瞪我,好像突然没了之前那么足的耐心,语气也不如之前温柔。

一瞬间,我好像猜到他的想法,凑到他身边,低声道,“我知道,单论年龄我是比你大了些,但种族不同,岂能放在一起比较?我这个年纪,在神族就是个小娃娃,遇到危险只会跑,还好遇到你救了我,对不对?!”

李莲花嘴角抽了抽,放下茶盏,“行医之事就免了吧。”

我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身体,看上去年纪是小了点,这个样子行医,估计也不会有人愿意让我治……

想了想,我道,“师父,你放心,我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

李莲花终究没经得住我的软磨硬泡,将我带回了他停在郊外的小家,一个令人叹为观止的奇怪可移动建筑——莲花楼。

这个楼有两层,机关设计巧妙,还能种菜养花,由四匹马拉着,走到哪里,哪里就是家。

他还养了一只狗,取了一个很特别的名字——狐狸精。

因为我的到来,李莲花将楼上的房间重新修了一番,又添置了两床新被褥,一个衣柜,一个梳妆台。

李莲花这个人,心思细腻、心地善良、长的清逸俊秀,性格也好。

就是厨艺有些一言难尽。

不过,自从看见我在外面吃饭犹如饿狼,在家吃饭却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之后,他虽未说出口,我却从他不断变厚的菜谱中看到了他要改善厨艺的决心。

就是效果不太大。

神族寿命长,生长也缓慢,我通过服用药物改善了自己的身体特性,开始慢慢的长高抽条。

几乎每隔几天,我的衣服便会小,足足长了几个月才算稳定下来。

体型窈窕又不过分瘦弱,原本的婴儿肥消失,蜕变成了鹅蛋脸,一双眼睛明亮清澈,一颦一笑都带着少女的娇俏灵动。

有了李莲花的照拂,我不用再风餐露宿,流落街头,肤色养白了许多,再遮盖胎记的时候只需用粉敷额头那一块便可以。

不过,自我变成大人起,李莲花就以男女有别为由,不再帮我束发。

但我又不会,因此有一小段时间,我的头发都是垂在脑后,随意用发带绑着,后来才慢慢学会梳一些简单的发髻。

李莲花默许了我对外人称自己是他的徒弟。

只是我每次喊李莲花师父时,他看我的表情总是很一言难尽、欲言又止,最终在我死皮赖脸的坚持下放弃抵抗。

后来有一天,他说既然我喊他一声师父,也不能什么都不教,我既然自己会医术,他便教我武功。

我当即便应了下来!

只因我亲眼见过他出手教训拦路抢劫的恶匪,那叫一个潇洒飘逸,轻快敏捷。

不过几息之间,对手便都倒地哀嚎。

李莲花则将他那柄柔软如绢、削铁如泥的软剑收起,神色泰然自若,宛如前一刻只是伸手掸掉了身上的尘土。

这么厉害,不学才是傻子。

自打被那黑熊精追杀之后,我完全意识到了自己的弱小,所以我不单刻苦练武,修炼也不曾落下。

成功把自己累病之后,我开始认真的规划起自己的时间,晨起练武,夜间修炼。

白日里么……替人看诊,钻研医术。

不过我钻研的越深,李莲花江湖游医的身份,在我心里就越摇摇欲坠。

因为他治病的时候,望闻问切几个流程走完,就开始给患者开膏药。

流水的患者,铁打的膏药。

但外界对他就是深信不疑,都是说什么他是能生死人、肉白骨的神医。

后来我实在忍不住问为什么,他一脸无辜的说起这个传言的起因,乃是因为他救了患龟息之症铁甲门少主。

一路游历,除了行医救人,李莲花靠着他细腻缜密的心思,破解了几桩被传的神乎其神的诡案,从此在江湖上名气更盛。

而李神医高徒——也就是我,也沾光将自己的医术发扬光大,名声大噪,成了李小神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