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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洛书倏然睁大眼睛,“难不成是女王的新夫?”

她方才想起来,那一张烫金的国书帖子之上并没有写出王夫是谁。

婚书婚书,向来都是两个人的名字。

也没见过谁家的婚书只写一个人的名字的?

就算上皇室又怎样,不还是一样会写下对方的名字吗!

她想,要么是女皇自己还没有定下来要嫁的人是谁。

要么就是那个男人的名字不能出现在婚书这上。

第三种可能,嗯,她脑洞大开了一下,难不成是个百合?

洛书瞥了一眼摆放在叶沉门前的那一个红『色』的托盘。

“这女人是真看上你了?”

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出自己的阴阳怪气。

这下倒了给叶美人落了把柄。

他笑眯眯的抬眼,洛书竟然惊奇的发现,叶美人的眼睛竟然深邃的像一片黑『色』的湖水。

她看着『荡』漾起层层涟漪的黑,骤然觉得心口微微一震。

瞬间后背起了一层寒意。

她踉跄退后一步,再次抬眼,见那片深不见底的湖消失不见。

他还在原地。

“你这是用的?”

叶沉道“摄魂术,抱歉刚才还没来得及收回!”

裴英熊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他,“老大你竟然动手禁术!”

洛书的收咯噔一下,她虽不明白为什么称这种为禁术,但也知道,擅动者定会有反噬。

叶沉的功力比自己深厚的多,那种销魂香对他的伤害要远远大于自己。

在这种情况下他竟然想起了这种法子。

“会有什么危险?”

叶沉缓缓闭目,脸『色』比刚才苍白了许多。

自从洛书醒来之后,他便一直在那里打坐,没动过分毫。

“若是被施术者察觉,并做出抵抗,施术者会就地而亡!”

裴英熊脸『色』古怪的回答。

洛书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

胸口像是堵了一团棉花一样,上不去下不来,堵的生疼。

叶沉闭着眼睛浅浅一笑,“没有他说的这么严重,那是对初学者来说,反噬是致命的。”

对于他这种初次调动禁术的人也一样。

他只是不想让她担心。

他有自己的打算。

这个水莲花是从岭南逃出来的,定然对大夏一直未曾收复的南疆国土甚是了解。

不然不可能孤身一人穿越了凶险的雨林山脉,跑到这里来。

因为以她的活动轨迹,定然不会从云州过大金再到大梁国嘉州境内的。

所以定然是从极南之境。

“看来,那些人并不是魏铮派出去的,极有可能是女皇的王夫,但是目前并无任何消息从皇宫里传出新王夫是谁?我们且先静观其变吧!”

说不定他很快就会找上门的!

彼时天彻底亮了。

秋日的天光,极白极白。

照在湘水两岸细细的白沙之上。

反『射』着七彩的光。

两岸的炊烟徐徐而升,田陌相交,鸡犬相闻,好一副世外桃源之境。

一艘乌篷小船,正悠悠『荡』漾于水面。

一人身长玉立,一身雪『色』衣衫立在船头之上。

江风吹起他头上的笠,一样的雪『色』,一尘不染。

他腰间并无一丝垂挂之物,只是腰间有一块上等的羊脂白玉雕镂而成的玉扣。

脚穿一双天青『色』的长靴,竟也如他的衣衫那般极干净,没有一丝的褶皱。

斗笠上的白『色』纱幔垂于胸前,看不清此人全貌。

随着船行,微微『荡』起的风,撇开了一角纱幔,隐隐可以一线精致的下颌,与雪『色』的肌肤。

嗯,用常人用理解的了的话来形容,这家伙是一个洁癖者,他周身三百六十度开外,不得有任何他不喜欢的人靠近,也不得有任何颜『色』深的东西靠近!

身后有一随从远远的站在他身后,“公子,再有一刻钟目的地就到了!”

那随从一身天青『色』的绸衫,浑身上下同样没有一点的皱褶。

若非是那点头恭敬的态度,怕是别人会以为是哪里出行的公子哥也未可知!

那人微微一转身,轻轻点点头,“知道了!”

水莲花站在码头之上,一脸不耐烦的看着江面。

碧波秋水之上,霞光铺陈于江面。

波光粼粼。

有些耀眼。

她冷着脸对身后的人说,“拿把伞来,这者半个时辰了,还没见踪影,若是今天你情报有误,老娘剥了你的皮!”

身后那个被她唬的一跳的随从赶忙吩咐别人去拿伞。

“大当家的,消息绝对不会错,那人已经让人来报信了!”

水莲花看着跟在身后的几个男人。

五大三粗,皮肤粗糙,一身血腥之气,衣衫丝毫不讲究的挽在手肘之上。

不觉生出一丝厌恶。

什么叫人比人该死,货比货该扔!

自从见到了那个绝『色』男子之后,再看跟在自己身边这些人都是歪瓜裂枣,甚至连自己抢来的那个俊俏书生也不过尔尔!

水莲花觉得自己心里某种忽然生出些空落落的感觉。

以前,她从来都是极有耐心的人。

要不然,如何能潜伏六个月之久,才除掉了那个老不死的东西,自己坐上这个位置呢。

但不知道为何,今天竟然平白生出许怒气来。

她想可能是因为今日清晨这阳光太好了些,照的她睁不开眼睛。

油纸伞拿了出来。

身后那随从递了上来。

水莲花冷冷瞥了他一眼,一把夺过那伞来,撑在头上。

“老娘我再等他一刻钟,若再没有来,我就把你扔到这河里去喂鱼!”

那随从的小土匪一看就是因为长的白净而被选入水莲花身边当跟班的。

完全没有彪悍的潜质啊。

和那些五大三粗的土匪们比,他的抗造度简直是弱暴了。

随从哭丧着脸退后一步,“老大,他他说了,会、会来的!”

他是被抢来的,原本是要嫁给这女人当男妾的,但是可能因为身材矮小了一点,被她嫌弃成了鸡肋。

食之无用,弃之可惜。

所以免为其难充做了小跟班。

但是他身子弱,胆子又小,不经吓。

比不得那些她身边的其他人强悍。

好胜在细致认真,又没有别的想法。

便让他掌管了通传的工作。

这项工作表面上看上去是大当家身边的红人,其实这种是做红人,还是做紫人的情况,往往是根据大当家的心情来的。

小随从心里打着鼓。

心想这个情报又不是我传来的,为什么要给我撒气呢。

太阳越升越高,一刻钟的时间很快便过去了。

按说这秋风朗日的天光,又是湖边应该是极清爽的。

那水莲花却觉得光刺眼的要命,后背之上层了一层密密的薄汗。

她本就生在气候温热的南疆,后来南疆族内部叛『乱』,她逃到了岭南。

岭南生变后,又来到了嘉州。

这几个地方按地理位置上来讲,气候都是一样的。

可以压制她体内因练内媚之术而起的反噬。

但是为什么今日竟然觉得那股邪火自胸腔处呈四散状向周遭辐『射』。

体表热的出汗,而内里寒气森森的。

冰火两重天的境地,让她心情更为烦躁。

这种状态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过了。

上一次,还是在岭南时……

水莲花柳眉轻蹙,追溯着久远的往事。

忽见湘水之东,一叶轻舟缓缓向上游驶来,一人白衣胜雪,立在船头,仿若九天谪仙。

江风微起,衣袂翻飞。

那人气质干净的仿佛刚从清水里洗了三遍捞出来的一般。

水莲花看着那人,全身上下捂的严严实实。

除了一身白衣,什么也看不见。

若不是脚上那一双天青『色』的靴子,她还真以为那家伙是个过来奔丧的!

白『色』!

她讨厌白『色』。

她喜欢大红『色』,喜欢大朵大朵的金芙蓉,蔷薇,海棠,凡是带颜『色』的她都喜欢。

她讨厌死了白『色』。

白『色』让她眩晕,让她想起自曾囚禁于南疆那件白『色』屋里的画面。

那些白『色』的瓷瓶,白『色』的『药』炉子,白『色』的墙壁……

让她呼吸都困难!

船缓缓靠进了。

“你就是胡匪说的那位一掷千金的公子!”

站在船头上的人,目光冰冷的透过面纱看向乌压压的站满码头的土匪。

众土匪只觉后背一凉。

那人下意识的捂住了鼻子,“是,劳驾让一让,你们的气息太污浊!”

他声音像是山间的泉水,叮当作响,又像是千年不化的冰川,在春风刮过山巅之时,融化后滴入深湖的一滴水滴。

水莲花听着那声音,只觉得体表的火热竟然也堪堪降了几分。

她撑着伞笑了笑,“都让开,别熏着我的个贵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