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场继续,澳大利亚换人了,不过换上的球员依旧是替补球员,国足暂时没有调整人员,场上局面还是国足占优,澳大利亚完全没有主场作战的气势。
下半场进行了二十分钟,澳大利亚只获得两次射门机会,都没有太大的威胁,但澳大利亚的防守明显要比上半场加强了,他们可不想在主场大比分败给国足。
所以国足得到的机会并不多,三次射门,两次角球,都被澳大利亚轻松防下。
果然有问题,正如两名官员所说,澳大利亚根本就是在放水操作,攻击乏力,都希望这场比赛尽快结束。
不但是陈辉,徐指导也多多少少看出点门道来,“澳大利亚不在状态,拿到进攻权时都没有中后场球员上前支援,单纯靠三名前场球员自个发挥,难道对方主帅真的是在操练防守战术吗”?
就在这时,另一场比赛又传来进球消息,卡塔尔又进一球,已经二比零领先伊拉克,但无论他们进多少球,只要国足取胜依旧没有晋升机会。
当比赛进行到72分钟,陈辉前场拿球,缓慢向前推进,他时不时左右观察试图找出澳大利亚的防守漏洞,可是很明显,澳大利亚下半场在防守上完全恢复正常,郑志,郜木,孙详几名攻击性球员都被看得死死的,再加上对方密集防守阵型,陈辉并没有找到很好的传球机会。
他本想着把球横传博文继续拉扯对方阵容 ,可回心一想,国足虽然一比零领先比分,但鬼知道最后这二十分钟澳大利亚会不会突然翻脸攻入一球把比分扳平,不可大意,最好能把比分继续拉大才安全。
要是能领先两球以上应该会保险一点,陈辉想通后打断了横传拉扯的想法,继续带球向前盘去。
很快,澳大利亚的后腰防守球员库里纳靠近拦截陈辉,神奇手段开始预判,本场比赛,陈辉使用的神奇手段并不频繁,澳大利亚球员整体实力没有欧洲各大俱乐部球员强,再加上他们取胜的欲望并不强,陈辉依靠自身实力便能应付。
而这一次,陈辉想通过神奇手段来预判对手进行突破,只花费了三倍不到的精神力,顺利预判出库里纳的所有动机。
精神力并不是特别集中,潜意识认为我不会单对单进行突破,但右脚有准备拦截的肌肉颤动。
“好,既然你认为我不大可能单对单进行突破,那我就搞个突然偷袭”陈辉开始估算库里纳的接近时间和距离。
再次前趟几步后,双方相距不足一米时,库里纳发现陈辉不对劲,“不是说好拖时间继续拉扯的吗,怎么突然间靠近是想突破我吗”?
当库里纳反应过来正想集中精神全力拦截陈辉时,陈辉的动了,他右脚内侧横向拨球,把球拨到左脚,身体同时横向移动,连接推球向前,从慢悠悠靠近到突然横拨提速就是利用对方精神力不集中,变换方向突破。
库里纳刚反应过来陈辉已经加速从他身边穿过,完全没有给他出脚的反应时间。
“大意了,想不到陈辉这下来真的”库里纳马上转身追赶已经跑出三个身位的陈辉。
“这是伊涅斯塔的招牌动作油炸丸子吗”?黄老师吃惊地问道。
“不错,这就是油炸丸子,此动作就是左右脚互相打配合,利用速度和缝隙来过掉对手,在这个动作中,两条腿就相当于筷子,丸子就是足球”徐指导解释道。
“陈辉运用这一招油炸丸子还十分娴熟,不比伊涅斯塔差”。
这当然,陈辉的神奇手段不但可以预判对手,还能自身调节身体肌肉和动作,只要他愿意下苦功练习大多数的过人招式都能完美演绎。
陈辉单对单突破库里纳,澳大利亚整条后防线开始紧张起来,两名后防球员同时前移夹击陈辉。
陈辉又扫了一眼澳大利亚禁区内自家队友的站位,郑志位置偏左有对方球员盯防,郜木偏右但传球的线路和角度并不理想,他站位太深入,差不多去到对方小禁区附近。
唯有大禁区边缘的孙详无论是站位还是传球线路就目前来说是最理想的,陈辉没有再拖泥带水,他赶在两名澳大利亚夹击球员到达前一脚偏左直塞球传出。
足球从缝隙中穿出精准地找到了孙详,孙详早就作好了准备,顺势把球一趟杀入澳大利亚禁区就准备起脚射门。
澳大利亚替补后卫米利甘负责防守孙详,开始是上场机会不多,大赛经验不足,眼看孙详转身突破自己准备起脚射门没有多想对着孙详脚下足球就是一个倒地卧铲。
孙详也不笨,他感觉米利甘滑铲过来用双脚紧紧护住足球,因为此时的他已经突入到对方禁区之内,能拼来一个点球也是不错的选择。
“b”主裁判哨声响起,毫无疑问判罚了点球,孙详有些兴奋地从草地上爬起来,他本场球赛上半场先是一脚世界波打开局面,现在又亲自创造出一个点球机会。
“点球,国足再次获得一个点球机会,如果这一球能罚进国足晋级的机会更大了”黄老师难以抑制地说道。
“不能高兴得太早,等球进了再说,国足的点球成功率并不是太高”徐指导提醒道。
此时场上,郑志,孙详和陈辉又围到一起,三人商量谁来主罚这一球。
孙详当然想自己亲自操刀,已经有一球在手,何不来一个双喜临门。
郑志没有意见,孙详想罚就让给他吧但陈辉有不同的想法,记忆之中,国足这个罚球第一次是罚进了,但主裁判判定国足有球员提前进入禁区违规,再次重罚被对方门将舒瓦泽扑了出来。
陈辉考虑还是由他来主罚更有把握一点,所以陈辉少见地提出要主罚这一球,郑志也没问题,陈辉现在是他的搭线人什么事都会顺着他,孙详虽然想踢但陈辉实力和名气都比他强上不少也不好意思反动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