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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办公室,在迦叶师傅和阿难师傅的注视下走了出去。

“老大,你看沙莎最近是不是恋爱了?”阿难师傅一边打磨着手里的铜把件,一边漫不经心地说道。

“切,这还用说?不会是便宜了吴能那小子吧?”迦叶师傅看着报纸,头也不抬地说道。

“你看他们发展到哪一步了?”阿难师傅继续八卦。

“年轻人干柴烈火,这谁知道呀。你就准备好份子钱吧!”迦叶师傅言辞凿凿地说道。

“吴能,你想买什么样的车?”沙莎一边开车一边问道。

吴能看了看自己的身板,说道:“车厢得宽敞些吧。”

“也是!”沙莎从后视镜里看了吴能一眼,噗嗤一笑。在她的眼里,这可不是臃肿,而是健硕!

吴能随着体内的金身和元神逐渐恢复,肌肉如钢似铁,肌肤闪耀着玉石一样的光彩,对年轻的女性魅力十足。沙莎对吴能的看法越来越好,越看越爱。

两个人很快就来到了连云市汽车城,这儿是大海地区最大的汽车交易市场。沙莎直奔进口汽车专区,这儿的4S店,经营的都是高档进口车。她的甲壳虫就是从这儿买的。

吴能跟在沙莎的身后,一边欣赏她妙曼的身材,一边胡思乱想。沙莎今天穿了一件水绿的纱裙,洁白的肌肤若隐若现,在吴能的天眼里一览无余,十分诱人。

她今天穿的鞋子是一款爱马仕黑色镶钻的高跟鞋,更衬托得高挑的身材婀娜多姿。吴能一瞬间便开始心猿意马。

两个人像情侣一样在各个4S店逛来逛去,乐此不疲。很快整个汽车城进口车区都知道了,一个吴公子带着小情人在买车呢!吴公子嘛,五大三粗;小情人呀,风情万种。总之,又一棵好白菜被猪给拱了。

两个人在4S店里穿梭来穿梭去,最终相中了一辆最新款的白色保时捷卡宴,进口顶配,240万元。不贵!

吴能付款提车,带着沙莎回到她停车的地方,忽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个人是在花果山林场挖坟掘墓的童先生。

吴能开着车一闪而过,很快与沙莎一起回到博物馆。

童先生是一个江湖找宝人,是有一些道行的。他在不久之前望气发现花果山林场有五彩神光,便想方设法接近王建迟,利用他的实力挖宝。不曾想到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只好脚底板抹油溜之大吉。

童先生重现出现在连云市,说明又有了新的发现,所以甘愿冒着被王建迟找到的风险偷偷跑回来。

可是,他这次为什么出现在汽车城呢?这里距离海滨很近,远离连云市市区,平时也不怎么繁华,甚至有些冷清。

童先生骑着一辆电瓶车,溜进一家小宾馆。穿过阴暗潮湿的走廊,他走进一间发着霉味的房间,一屁股坐在床上,喝了一杯凉茶。

已经半个月了,他隐隐约约嗅到了宝物的气味,但是一直无法准确定位。今天又白忙活了一天。

他这一次要找的宝藏是金龙宫,据传说是一个地下洞窟,价值亿万!半个月来,他倒是找到不少古董,可是金龙宫却毫无下落。

吴能很快就知道了童先生的意图,也开始在汽车城一带搜索起来。有了天眼的帮助,吴能很快就找到了所谓的金龙宫。这个地下洞窟位于连云市和汽车城之间的一个山谷里,距离花果山林场一步之遥。

回到办公室,吴能一步穿越到金龙宫里。这个洞窟非常巨大,与远处的大海相通,不时传来海浪的呼啸声。吴能站在洞窟里,感觉到自己非常渺小,远处拾级而上,犹如登山,一眼看不到洞窟的内部。

洞窟往下走,是一个深潭,似乎与远处的大海连为一体。洞窟里到处生长着巨大的水晶晶簇,金碧辉煌、五颜六色,在吴能的天眼里如繁星点点,闪烁着撼人心魄的光芒。

这里简直就是一个宝库!宝贝太多了,堆积如山,吴能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取舍。这些宝贝都要取走,不过,当下还不是最好的时机。关键是这么多宝贝,也没有地方堆放呀!

不过最好的宝贝,可不能放过。他提着编织袋,按照灵光的强弱,捡了满满两个编织袋。他鉴定宝贝的手段很简单,就是看灵光。在洞窟里游走,吴能莫名地感到异常兴奋,似乎浑身的能量都被激发。

他的天眼愈发敏感,在下游的深潭里发现一颗光芒璀璨的夜明珠,有拳头大小,有皓月之辉。吴能一个箭步走上前,纵身跃入潭水里,把夜明珠抓在手中。夜明珠上天然生有龙纹,似乎有风雷之声。

原来是一件神器!吴能轻轻地吹了一口气,洞窟里顿时风起云涌,下起雨来。居然是传说中的龙珠!

金龙宫里全部是磅礴的水元素,简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吴能敞开身心,畅快地吸纳着,体内的元神欢呼雀跃!超凡境愈发巩固。

怪不得那个童先生去而复返,偷偷摸摸地在此地寻宝。宝贝就在这里!吴能把龙珠揣在怀里,提着两袋顶级水晶闪身而退,回到自己的宿舍里。

龙珠是一颗黑色的珠子,生有异香,上面布满白色的云纹,还有一条若隐若现的青龙,藏头露尾。吴能顺手把龙珠藏在自己的枕头下面。

两袋水晶居然都是金色的钛晶、金发晶、蓝发晶和超七水晶,全是价值不菲的顶级精品。怪不得它们在幽暗的洞窟里散发的光芒那么强大!不过,这些昂贵的水晶在龙珠面前,犹如荧火比于皓月,不值一提。

吴能冲了一把澡,洗掉身上的汗气,把水晶都倒进浴缸里,挑了一颗拳头大小的蓝发晶晶簇,穿越回到办公室。

沙莎在电脑前聚精会神地在码字,打理着自己的公众号。

吴能拿着那颗拳头大小的蓝发晶晶簇走到沙莎面前,轻轻地放在她的桌子上。沙莎扭头看见蓝发晶晶簇,眼睛瞬间就亮了!太漂亮了!洁白无瑕、海蓝羽毛!稀世珍品!

沙莎抬头看着吴能,眼睛里满是柔情蜜意。这个傻小子,不懂得甜言蜜语,倒是会送东西。专门惹女孩子高兴!

“哪儿来的?”沙莎柔声说道。

“捡的。”吴能随口敷衍道。

“捡的?”沙莎瞪大了眼睛,一时间火大。你可真会捡。我怎么捡不着呀。

吴能说的对,可不就是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