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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0章 判定结果!牟利?牟什么利?

第351章判定结果!牟利?牟什么利?

在敲响休庭的法锤后。

控告方席位上的方奇和张远,两个人也在纠结关于判定的结果问题。

通过目前的情况来看,判定林勇是否牟利这一点。

是他们一方占据了不利的情况。

说实话.…在对方的证人出庭之后,他们的心里就已经没底了,

因为他们虽然有站得住脚的理由。

可是对方能站得稳脚!

不管是从法理还是从客观事实上面来讲,他们都不占据任何的优势,这一点两人心里也非常的清楚。

可是.…从另一方面来讲,他们也不希望法院判定苏白的申请。

毕竟.…这一次的委托官司可是位大客户。

如果他们两个把大客户的官司给搞砸了,那么不仅是他们,律所的损失也大了!

“怎么办?”

张远开口问了一句。

方奇回复:“现在需要等合议庭的商议,等吧。”

另一边.…

格列药西省区域总销售负责人办公室内。

曹志伟和一旁负责法务的副总,正观看着这一次的庭审直播。

在看了休庭后,曹志伟沉默了几秒,扭过头,看向一旁的副总。

“这一次的庭审.…这个判定你怎么看?”

“判定结果会有什么影响吗?”

曹志伟不是太懂法律,于是开口问了自己关心两个问题。

一旁的副总笑着开口:“曹总.…”

“庭审到目前,具体的判定也不好说,这一次上诉人,也就是林勇这个卖假药的贩子,请的证人是有一定的说服力的。”

“判定的话,合议庭可能会倾向于林勇这个假药贩子一些。”

“不过这个判定对于具体的判决结果来讲并不存在太大的影响。”

“肯定是判决有罪.…”

“但是具体的刑期可能会有所降低,当然了,具体的情况还是要看两名委托律师的答辩情况。”

“嗯.…”

曹志伟点了点头,表情虽然有些不太满意,但最终也没有多说什么。

一旁的副总心里长呼口气,他已经提前把事情的大致结果说出来了,并且把责任都交给了那两名委托律师。

这种情况,总要比自己在这一而再再而三保证没有什么影响。

到时候再万一出现最糟糕的情况要好的多。

合议庭商讨室内。

段清水和另外两名审判员正讨论着对于本次答辩,应当如何判定。

其实在段清水的心里,对于这个判定已经有了大致的想法。

因为从主观故意是否牟利的角度来讲,林勇的主观动机是从帮助病友代购。

有没有获利这件事情,虽然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获利了,可也没有证据证明没有获利。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的确是有巨大的利润率。

所以这个问题就纠结于,有巨大的利润率是否属于在一开始是以主观牟利为目的而进行的代购行为。

段清水在将自己客观考虑的问题,陈述出来后。

然后询问一旁的另外两名审判员:“老王,老许。”

“你们两个对这个案子有什么样的看法?”

一旁老王也是直接陈述出来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这个案子说实话.…我的看法是倾向于判定,不是以主观故意牟利为目的进行的代购行为。”

“刚才上诉委托律师和证人陈述的很清楚。”

“如果考虑到的是以牟利为目的,那么完全可以调整价格。”

“这玩意儿是垄断的,想要调整价格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做这种垄断生意的,如果想要赔钱,那比挣钱都难,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都不能称作是主观故意。”

“至于牟不牟利这件事情,是没有证据和事实说明,可是这一点重要吗?”

“这一点根本不重要,只要在结果上没有牟利就可以了!”

“重要的是在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性就可以。”

“嗯.…”老许点了点头:“我同意老王的看法。”

“这个案子在之前我就反复的看过一审的判决书。”

“在一审时,判定代购行为进行牟利,依靠的是控告方的说法,但是在主观性方面,则是依靠法理。”

“现在二审有了新的证据,能够表明林勇的主观性,我个人还是比较倾向于判定,不是在主观上以牟利为目的。”

“嗯!既然这样,那么咱们关于这个问题算是统一了答案!”

段清水点点头,心里面对于这个判定已经有了详细的看法。

很快休庭结束。

再次开庭。

合议庭成员入场。

在刚才的休庭期间,庭审上的所有人都在关注着开庭以后,会如何进行判定。

所以,伴随着合议庭成员的入场,庭审场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都将目光落在了审判台席位上。

尤其是方奇和张远。

这是这场庭审的第一个关键判定。

他们总不能刚到第一个关键点就败了吧?

方奇将目光落在审判台席位上。

此时,段清水作为审判长,敲响了法锤:

“休庭结束。”

“基于在刚才的庭审当中,已经对林勇是否是以主观故意为目的进行牟利商讨完毕。”

“现在开始宣布其判定结果。”

“首先,从主观故意方面,经过证人的陈述,可以明显的看出,林勇在售卖方面并不是以牟利为目的。”

“主要的依据在于,林勇帮助病友家庭,减少其购买的开销,这一点是通过林勇的主观目的来进行实行的。”

“所以从这一方面,可以看出,林勇的主观并不是以故意牟利的目的。”

“另外,关于林勇代购是否牟利,这一点从结果证据上证明没有用于其家庭生活。”

“另外对于控告方所陈述的是否用于国外消费,这一点无客观事实证明。”

“所以判定林勇代购药物在结果上并没有用于自己生活的牟利。”

“综上。”

“判定林勇在代购药物上并没有主观的牟利行为。”

法槌落下。

判定结束。

对于这个判定,苏白认为是合理的,先不讲其他。

这个案子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讲,证据都是有利于林勇的。

无论是从客观的事实,还是从其他法定情理来讲,判定没有主观的牟利行为,都是合理的。

而另一边,方奇在听到判定后,表情虽然没有太大的波澜。

可是心里面却长叹了口气。

这是二审中的第一个判定,已经驳回了。

也就是说,只要驳回了这么一个判定,那么肯定就不会维持一审原判,至少在刑期上有所缩减。

虽然说主观故意性并不影响罪名的判定,但是会影响量刑的多少。

按照方奇的估计,失去了主观故意性这一条件。

至少要少判三个月到六个月有期徒刑。

从这一方面来讲,这已经违背了曹志伟的想法。

不过.…

现在二审的判定已经下来,作为控告方,方奇也没有任何的新的,有力的事实来推翻这个判定。

不接受也只能接受.…

只是在接下来的几个判定当中,必须要好好的把握一下。

要不然量刑会逐一减少.…那么对于格列正版药来说.…会产生很大的不良影响。

到时候,不仅仅会影响他的名声,肯定还会影响律所和这个大客户的合作。

这才是最关键的!

方奇在心里默念。

另一边,审判台席位上的段清水在判定完这一事实后。

继续开口:“关于本次庭审中的是否以主观牟利判定完成。”

“现在对本次庭审中的其他重点进行总结。”

“根据上诉方的上诉请求和一审的判定结果。”

“一审判定认为,国外盗版药对于多数特定人群有着巨大的身体影响,由此认为,林勇贩卖假药的情节较为严重。”

“而上诉方则持反对态度。”

“上诉方认为,盗版药是缓解了特定人群的病情,不应该构成情节严重的情景。”

“关于以上,上诉方能不能够详细的进行描述?”

“可以的审判长。”

苏白在说话的时候,心中也长呼了口气。

这一个判定是本场案件中的关键判定,也是主要影响刑期的内容。

如果二审判定不驳回一审请求的话。

那么林勇的刑期.…说实话,减少不了太多,达不到应有的预期。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苏白整理好了材料后开口:

“对于情节严重的判定,我方认为有一定的异议。”

“具体如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售卖假药判定情节是否严重,需要依照不同的购买人群,产生的不同效果分别认定情节较轻,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

“在一般情况下,对于购买人群造成了不良的身体健康影响,认定为情节严重。”

“在本案当中,林勇向他的病友售卖盗版格列药,用以缓解病友们的病情。”

“这种情况,是并没有给购买人群造成不良的身体健康影响的。”

“并且从购买人群的角度来看,不仅没有不良的身体健康影响,缓解了病情,而且还大大的降低了购买金额。”

“对于他们这些人群来说,是一件好事。”

“所以从这一点上看,我方认为林勇售卖的盗版药,并不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况。”

“基于这一点,我方申请二审法院能够判定我方的情节较轻,驳回一审判决情节较重的判定。”

“以上就是我方的具体陈述内容。”

其实,苏白的陈述很简单。

说白了,关于情节是否严重,需要从造成的影响力是好是坏,来进行对比。

林勇购买国外盗版药,有没有病友吃了这个盗版药造成不好的影响或者是加剧病情.…

这一点是判定林勇情节严重的标准。

如果没有这种情况,那么就不应该判定林勇情节严重。

一审认定情节严重,显然非常的不合理。

因为根据目前的调查情况来看,没有人因为吃盗版药而造成了病情加剧的情况。

毕竟怎么说.…

这个盗版药虽然说是盗版,可是在功效上差不多。

只是国外制造工厂,抛开国际因素来对正版药进行仿制,也不怕侵权被告进而生产的药品。

甚至从另一方面来说,林勇本身就在吃这个盗版药。

这也从侧面证实了对于慢性白血病的作用是好的,达不到情节较重的程度。

所以.…

关于这个判定,肯定要提出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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