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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全良从小就能够走路的,但是他却不愿意走路,因为他走路的姿势看着太古怪了,需要双手双足同时着地,四肢在地上爬行着走。

小的时候,每一次他这样走路都会被周围的伙伴欺负笑话,都会有一群顽皮的孩子,远远的用石头丢他笑话他是怪物。所以最后他干脆就不走路了。只要身边有人的时候他都是坐着一个轮椅上,因为常年坐轮椅,所以他的双手的力气很大。

他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不坐轮椅,不用轮椅四肢行走的时候,速度和常人无异,甚至还要更敏捷一些。

因为常年被人看不起,不和人交往,所以他形成了非常古怪以及变态的性格。最初他小的时候是喜欢虐杀一些小动物,从开始的老鼠,青蛙小鸟发展到后来的猫狗宠物。

时间久了,虐杀小动物已经不能满足他的变态欲望。

犯罪心理学家研究证明,几乎所有心理变态的连环杀人犯,他们在童年的时候都有虐待动物的倾向。

在西方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有虐待动物罪,如果一个人有虐待动物的行为的话将会像触犯其他法律一样受到法律制裁。他们并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动物的权益,更重要的是为了防止这一类人会演变成更严重的罪行。

而在我们国家,这一点却从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很多父母对于自己的孩子虐待动物的行为,从来不当做一回事儿,从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马全良也是如此,到了虐杀动物也无法满足他变态的心理欲望的时候,他把犯罪的对象转向了人类。

在他蹲守了很多天以后,终于找到了下手的机会。

那一天半夜下夜班,黄晓娟的老公没能按时去接她,她只能自己一个人下班回家。马全良知道自己身材矮小,必须一招就制服受害人,否则的话自己就无法得逞。

当他埋伏在路边看见黄晓娟的时候,一刀就从她的胸口刺了进去,黄晓娟连发出声音的机会都没有,马全良使尽全身的力气把她拖到了路边一个僻静的雪堆后面实施了强暴。

因为雪堆很高,旁边陆续经过的人都没有发现他们。每当有人经过的时候,他就会停下动作,用力捂住黄晓娟的嘴,全身死死的压住她,一旦发现她发出动作太大,马全良就会毫无人性的再狠狠的刺上一刀。

只有这时候他那才能随便摆弄受害人,并且他发现自己看到了血就越兴奋,他便一边施暴一边用刀刺向受害人。

当他第1次犯案之后,心里很害怕。当晚他就离开了本地,去了远处打算躲起来。

然而没想到所有人都没有人怀疑他,几天以后,他听到传闻说犯罪的人是两个人。因为现场发现了两对足迹,这时候他才明白是自己在手上拿着的那一双鞋产生了迷惑作用。

但那以后他就越发的大胆了,他之所以能够犯了那么多次案件而没被抓获。就是因为他表面上以残疾人做伪装,人们都以为他不能够走路,所以没有人把他当成嫌疑对象

其实现实中这起案件并没有人们所想象的那么复杂,但是由于种种的机缘巧合导致马全良逍遥了法外了30年。

这也并不能说当时的警察工作做的不够,而是因为在当时那么高强度的压力,那么大量的工作之下,没有人能够想到一个坐轮椅手无缚鸡力的残疾人,竟然是凶手。

总的来说这一起案件算不得什么高智商犯罪。

马全良只是利用了自己身体有缺陷,让别人忽视了他的存在。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人,几乎毁掉了这一个厂区,毁掉了很多人的生活,杀了十三个人。

在审讯马全良的时候,陈大明作为这起案件的特别顾问,也参加了审讯过程。

当他第一眼看到马全良的时候,如果不是因为身形特殊,他几乎已经认不出来这个人了,30年的时间已经完全改变了一个人的相貌。

现在的马全良瘦小枯干已经满头白发,看起来完全不像刚60岁的人。给陈大明第一的印象就是,这个人已经活不了太久了,能感觉到他已经被疾病折磨得苦不堪言,每一次呼吸都发出很沉重的声音,说不了两句话就会剧烈的咳嗽。

当马全良抬头看到陈大明的时候,他整个人惊讶的几乎目瞪口呆,他用手指指着陈大明结结巴巴的说,

“你,你,你的样子怎么一点都没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