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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6章 手记之十九:【毕月乌】我想有个家(5)

然而,就在这时出现了一个谁也想不到的意外。

一天晚饭后,高收容在后院突然把晚饭都吐了出来,值班医生被叫到病区对高收容进行了检查,判断她很可能是怀孕了!第二天主管医生再次检查,得到的结论是一样的。

于是,医生开始仔细的询问高收容。我们是一家专科精神病院,其它的内外科这些都没有专业的医生,所以高收容刚入院的初查,以及后来的体查等,都没有怀孕检查这一个项目,我们没有专门的仪器,也没有专业的医生。

所有收容来的精神病人最重要的体查,是看他们有没有明显的外伤,有没有冻疮,有没有缺少身体的部位,因为一旦这些病人清醒后找到家人,我们要把这些最初的检查结果保留好,让病人的家属确认后签字的。否则,一旦起了医疗纠纷,没有这些原始记录,是很难给病人家属说清楚的,打官司那就是个输了。

正因为这样,高收容被送来时,我们医院确实也没办法给她做是否怀孕方面的检查。

所以,这个突发事件让院长很紧张,他很害怕是在我们单位出的事,那可就是天大的新闻了,他这个才调过来不到一年的院长能不能做下去都是问题。再后来,我们医院制定了制度,所有收容的女病人,都要在入院三天或者一周内送到市内的医院做妇科方面的检查,包括孕检。再后来,包括艾滋病等的检查,也都列入了检查的项目。

于是,院长召集纪检书记,带着几个最信任的干部,对高收容进行了一次很秘密的调查。

据高收容自己回忆,在流浪期间,她曾经与三四个乞丐在一起过了很长一段日子,那几个乞丐大都是四十多岁,每天乞讨后给高收容买吃的喝的,晚上就挤在一起睡觉。也就是说,按照高收容讲的,她终于不用外出乞讨,不用到处找东西填饱肚子了,她只需要等着这几个乞丐养活她,代价是每晚陪着这些乞丐睡觉。高收容还详细的描述了他们睡觉的情形,这几个乞丐每天晚上都要对高收容进行性侵,每晚每个人至少都是一次。

所以,高收容遭到性侵的次数和人数高度怀疑有很多次,现在都无法知道高收容怀的是哪个乞丐的孩子!

这个突发的意外事件让所有人震惊,毕竟高收容只是个十八岁的青春少女,大家都感到惋惜。

前面说过,我们医院承担着一项重要的政府职责,那就是收治在社会上流浪的精神病人。这些精神病人长期在外面流浪,得不到治疗,他们的自制力、判断力都很弱。他们会被各种人欺辱和殴打,因为他们饥饿的时候见到能吃的东西就偷,甚至去抢。

他们送到我们医院的时候,有的精神病人头破血流的、浑身伤口的、和昏迷不醒的,这样的病人都不在少数。这其中,女性的精神病人的情况就更加惨了,她们根本无法保护自己,被社会的闲杂人员、乞丐、其他流浪的精神病人,或者坏人哄骗而遭到强奸,都是很常见的。这样的病例我们经常遇到,只是大都是等到她们出现孕期的症状了,我们才能发现,因为我们没有这方面的检查项目,也不具备相关的医务人员。

有时候,一个馍馍、一瓶饮料,都能让她们毫无反抗的脱下自己的衣服裤子,任这些人强奸,既无法拒绝,也不会拒绝!还有一些女性精神病人对男性有渴求,她们就会主动的与男性进行苟合,常人说的“花痴”,在男女精神病人中都有相当一部分。

更可悲的是,那些采取恐吓或者直接的暴力手段,对女性精神病人实施的强奸行为。而且,流浪的女性精神病人在饥饿、痛苦和恐惧中,她们的遭遇凄惨。

法律上对强奸是判刑的,可是女性精神病人受到强奸后,往往会被强奸者利用,以女性精神病人是自愿,或者其它能够逃避打击的理由,躲开法律的制裁。这几年通过不断的修改,刑法的适用范围等进行了调整,只要是对失去自知能力的女性精神病人实施的强奸,这些行为人都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

在我们医院收治的流浪精神病人,如果体查时发现受伤往往会转院治疗,我们医院没有全科的体系,小伤还可以治疗一下,大的躯体疾病和内科疾病,就只能转到市内的综合医院进行治疗了。对发现怀孕的女性精神病人,一律施行流产手术。

高收容此时已经怀孕大约一个多月了,正是孕期反应开始的时候,主管医生照例申请转院做流产手术。

此时,病区的所有工作人员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即将来接高收容的父母。虽然,高收容被强奸不是我们的责任,但是这样一个十八岁的花季少女离家出走,三个多月的时间在社会流浪,吃不好穿不暖,白天在大街小巷游走,夜晚没有休息的地方,还不幸被一群乞丐强奸导致怀孕,所有人都很同情她。

医务部也是当机立断,不能再等,请示过院领导后,就马上安排高收容转院,立即做了流产手术。病区的护士们轮流去医院照顾她,好在她年轻,身体好,很快就恢复了。

再回到病区的高收容,身体有点儿虚弱,职工们更加细心的照料她,买来零食喝营养品给她吃,很快高收容就基本上恢复了,更加的容光焕发,这是少女转变成少妇会出现的情况,看着更加的成熟而有韵味。

高收容对自己的这个变化好像没有什么表现,依然是喜欢吃好东西,依然是喜欢躺在床上看书,笑的时候依然是轻轻抿着嘴。没有人在她面前说她遭到强奸怀孕,和已经做了流产手术的事情,好像她还是刚来时的那个十八岁青春少女的样子。大家也多么希望是这样的,高收容也从来没有询问过她怀孕的事情。所以,人们就天真的以为高收容可能对这个不懂、或者不明白、或者不知道!可是,谁都知道这是自欺欺人的想法!如果高收容还是一个发病期的精神病人,或许还有可能对此是浑然不知的。但是,她是一个应激性精神病人,病情已经基本稳定和痊愈了,她不可能不知道怀孕对女孩子意味着什么。

精神病分类很多,各类精神病人发病期间的表现也不完全一样,其中存在杀人、伤害、纵火、强奸、盗窃、抢劫等危害社会和他人行为的精神病人最可怕。精神病人在病情控制下失去行为掌控能力,在法律上不负有责任。社会上普遍存在两种倾向,一种是对精神病人的歧视,一种是对精神病人的害怕,这两种倾向都对精神病人会产生侮辱、殴打或者驱赶等过激行为。

精神病人的生存很容易受到威胁,如果是在社会上流浪的精神病人,他们的遭遇很惨。

社会上习惯对精神病人侵害行为中的对异性的侵犯称为“花痴”,虽然不很全面。但是,却也可以简洁的理解一部分精神病人强奸的侵害行为。这种表现,在相当一部分的精神病人中都存在,不局限于男病人或者女病人,男女精神病人都有。

这也是一种社会危害性很大的侵害行为,主要表现是侵害异性,而且是不择手段的。男性精神病人对遇到的每一个女人发起攻击,对小女孩也不放过,以强奸女人为目的。尤其是男性精神病人,他们性侵得逞的对象主要是女性精神病人和年幼女性,所以特别危险。而女性精神病人也有这种性侵的表现,他们对弱小的孩子很危险,国外就有这样的病例介绍,一个美国的小男孩,被一个女性精神病人关起来,每天遭到这个病人的侵害,被解救的时候已经神情恍惚,孩子的未来可想而知。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国家对流浪人员实行的救助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各大城市的流浪者已经很少了,主要都是自流的乞丐,乞讨者不劳而获,而且收入丰厚,故而收容遣送站里乞丐逃亡的比例相当的高。但是,流浪精神病人在国内很多城市都很多见,其中一部分是自流性质的,还有一部分是被家人驱赶到社会上的,不管哪一种,都是社会收管部门收容的对象。近年来,我市流浪人员,特别是流浪的精神病人逐渐的减少,但也时而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