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天天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天天书吧 > 其他类型 > 大佬不走剧情 > 第477章 替身演员2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当时在现场谁也没注意到这个细节,就连导演和后期的审核都没注意到,只有原主被气的满脸通红,但也没好意思当场说出来,就吃了这个哑巴亏。

而这一场戏却过了,没用再拍第二遍。

等影片正式被放上银幕的时候,竟然有细心的网友发现了这个细节,给单独标记了出来。

一条帖子就这样悄无声息的火了。

接着就是陈冰倩和金哥遭到了网暴。

毕竟在网友们看来,饰演这位小姐的人就是陈冰倩,她和金哥这是明目张胆的调情啊。

原本大家伙就觉得娱乐圈是个大染缸,这件事情一出,顿时众说纷纭,一时间,陈冰倩和金哥的各种八卦流言满天飞。

陈冰倩的团队自然不会让自家艺人就这样被网暴,于是很快就出来辟谣说,当时用的是替身,除非是陈冰倩本人。

为了更加有说服力,不仅把原主的个人信息给爆了出来,还造了原主许多谣言,把原主说成了一个品格低下,拜金虚荣的人,还暗搓搓的引导着大家往原主跟金哥原本就有一腿上面想。

除了陈冰倩,金哥的团队自然也不会放任他被网暴。

于是金哥团队也出来紧跟着辟谣,说金哥是原主的男朋友,两人几乎是已经准备登记结婚了。

只不过碍于金哥事业的发展,才暂时把结婚的事情搁浅了,当时也只是情之所至,情不自禁才下意识的捏了一下。

充其量也只能算是小夫妻之间的调情。

情不自禁之下忘了场合,是金哥的错,金哥也特意出来道歉了,态度非常诚恳,甚至还深情的对原主表白,让大家不要网暴原主。

原主……真是日了狗了!

被一个渣男色批占了便宜不说,还莫名其妙天降一口大锅,简直是没有天理!

原主气愤的下场了,不仅否认了自己跟金哥之间的关系,还指责金哥在自己做替身演员的期间性骚扰她,骂金哥是个不要脸的老色批。

同时义愤填膺的指出,陈冰倩团队曝光出来的她那些所谓的事都是假的,是极其片面的。

还指责那些网暴她的人,明明不了解事实真相,凭什么就武断的说是她的错。

不得不说,其实原主这个人是有点杠精体质在身上的 。

她最后悔的就是当时为什么要忍气吞声,而不是直接当场给那个金哥一耳光。

如果她当场爆发出来,或许会丢面子,或许会被人嘲笑,甚至说不定会被金哥当场反咬一口,说自己勾引他,也会因此丢了替身的工作。

但绝不会像现在这样,将金手猥琐自己的那一幕拍进电视剧镜头里,遭到全民嘲。

原主的刚烈并没有为她挽回任何名声,相反还遭到了更加猛烈的打击报复!

这报复包括来自陈冰倩团队的,金.哥团队的,还有这两人的粉丝,以及不明真相就跟着人云亦云的键盘侠。

与此同时也报了警,但调查取证且需要一定的时间,但就在这段时间里,事情以雪崩式的速度传播开了。

很快就传到了原主父母耳朵里。

原主的父亲将电话打了过来。

但他们不是来安慰原主的,而是来指责原主不要脸,骂原主让他们丢了脸的。

还丢脸都丢到全国人民面前去了,让原主以后再也别回家了,他们就权当没有过这个女儿……巴拉巴拉

父母的厌弃,几乎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棵稻草,原主崩溃了。

怒从心头起的原主,被愤怒冲昏了理智,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

她打听到了金哥正在参演的电视剧,并且根据自己这几年做替身的经验和人脉,找到了拍摄现场。

怀里揣着一把菜刀,悄咪咪的潜进拍摄现场。

瞅准了机会,冲过去就给了金哥一刀。

没来得及砍第二刀,刀就被现场的一个工作人员给打落了,不过,金哥却因此被砍伤了脖子。

虽然被紧急送往了医院,在送医的途中,就因为失血过多死亡了。

原主是真的存了杀意,那把菜刀被她磨得非常锋利,说句吹毛断发都不过分,若不是因为她的力气小,再加上身体高度的原因,这一刀说不定能直接把他的脖子砍断。

原主被抓进了监狱。

但她不想被判死刑,因为她觉得,金哥这个贱人不值得自己为他判死刑,正准备行凶的那一刻,她就没打算再活下去了。

所以就在看守所里,趁人不备一头撞向了墙上……

原主死了,但死的并不甘心,虽然已经杀了金哥报了仇,但此事也少不了陈冰倩在背后的推波助澜,她还没来得及报复这个女人。

还有那些躲在电脑后面,抱着键盘说着恶毒的话的那些人,都该受到惩罚!

此时的知云看着涵姐的那张脸,脸上没有丝毫表情,既然这个女人是陈冰倩的经纪人,那么也自然属于陈冰倩的团队。

四舍五入,也同样是原主想要报复的人之一。

“涵姐还有什么事吗?”

“小周,你不能就这样走了,接下来还有好多镜头需要你出场,我们已经签了合约,必须履行合同!”

“涵姐,你别搞笑了!我什么时候跟你们签过合同,别不是你们模仿我的自己签的吧。”

涵姐的脸拉了下来:“小周,做人要有自知之明,你别给脸不要脸。”

知云的目光一冷,抬手就给了她一个大巴掌。

“啪”!

清脆的巴掌声响起。

打的涵姐的脸一下子偏向了一边。

“既然你觉得当初那份合同是我签的,那你就拿着那份合同告我去吧!”

如果真有合同,那合同还真不是原主签的。

因为原主只是一个替身演员,哪里就用得着签合同了?

连工资都是日结的。

演一场给一场的钱。

而且原主不止是个替身演员,她还是个群众演员,整日里混迹在那一群人中,哪个剧组需要挑人去演群众,原主都会去报名。

没办法,谁让她缺钱呢?

其实原主也是正经艺校的毕业生,只可惜运气差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