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的态度让宁书艺和霍岩都有些无奈,但是也没有什么办法,只能先答应下来。
赵大宝留下来看看现场这边还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让宁书艺和霍岩先带房东回去画像,两个人这才载着一直嘟嘟囔囔催促个不停的房东一起回局里去。
“对了,你这房子里面有没有囤一些油漆?”半路上,宁书艺问。
“油漆?没有吧……”房东一愣,随即又想起了什么,连忙改口,“哦,你还别说,有!
这要是你们不问,我都忘了!
之前我小舅子开了个什么密室逃脱店,装修的时候为了省点钱,刷漆之类的活儿都是自己干的,结果不知道是被人给坑了还是他自己算数算不明白,油漆买多了,剩下不老少,没有用,也没地方放。
正好我家那个破房子不是不住人么,就说要堆我那儿,我就同意了。
怎么了?那些油漆里面有别的什么惹事儿的东西?”
“没有,我随便问问。”宁书艺摇摇头。
房东的回答已经解答了她之前的疑问,那些油漆果然不是凶手准备的,而是就地取材。
那泼油漆的这个行为就属于说凶手作案过程中的“灵光一闪”,不能算在作案动机和作案准备的行为逻辑中。
很快两个人就带着房东回到局里,找了画像的技术人员,把房东交给了对方。
房东的记性确实是有些模模糊糊的,但是好在技术人员业务娴熟,善于启发,三问两问,房东还真在他的启发下回忆起了一些细节,但是这些细节虽然都是房东自己提供的,但是拼凑在一起的效果又怎么都让他觉得不是那么回事。
调整来调整去都不满意,房东表示自己没时间了,局儿等着呢,他也需要清醒一下,今天受到的惊吓比较大,一下子可能想不起来了。
把他强行留下来也确实是意义不大,宁书艺和霍岩只好跟他互换了联系方式,送他回去了。
再回到办公室的时候,赵大宝他们刚回来,熏了一身的油漆味儿,回来拿了备用的换洗衣服就跑去冲澡祛祛味儿了。
罗威他们也已经回来了,看到宁书艺和霍岩,便问:“你们也才回来?很棘手么?赵大宝他们怎么都一身味儿呢?”
霍岩点点头,把那边现场的情况介绍了一下,顺便问:“你们也回来这么晚,是不是有什么不好处理的现场?”
“那倒是没有,我们那边现场简单得很!”罗威摆摆手,“表面上看起来就是一个人在自己的车子里面睡觉,结果可能是没有熄火,关窗关门的,一氧化碳中毒了。
但是现在有个疑问就是他车子里面的手机什么的都没有了。
所以暂时还不能确定到底是人在车里睡觉死的,还是有人希望让我们这么认为。
还得看最后的尸检报告是个什么结果,有没有被人使用过镇静剂什么的。”
到了晚上,两边的尸检报告也一前一后出来了。
罗威他们那边的尸检报告证实了死者的确是死于一氧化碳中毒,这一点和他们在现场分析的结论是相符合的。
而在那名死者体内发现了少量的镇静剂成分残留,同样也符合罗威他们的猜测。
于是那边那一组的调查工作就顺理成章地展开了。
而宁书艺他们这边则稍微有一点困难。
那名女性的尸体被清理出来,但随之而来又遇到了其他的问题,首先就是死者的面部竟然有许多外伤,从伤口所呈现出的样子,法医认定这是在死者死亡之后才被人用水果刀之类的锐器划伤的,因为当时被害人已经死亡,所以伤口并没有活着的时候会呈现出的种种反应。
这些伤口虽然是在死后划上去的,或许并没有给死者的死亡过程造成更多的痛苦,但是依旧无法避免的给对死者的相貌辨认增加了难度。
另外,死者的十根手指头的指尖也都有着非常严重的烧灼伤,使得法医方面没有办法顺利取得死者的指纹。
这就给确认死者身份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目前能够得出结论的是,通过死者的骨龄可以推测她的年纪大概在22到26岁之间,后脑勺有一处钝器击打伤,但这并不是致死原因,致死原因是被人掐住脖子,窒息而亡。
在死者遇害之前,她还曾经与人发生过关系,至于这个发生关系是出于自愿还是被迫,暂时没有办法得出结论,一来是没有挣扎留下的伤痕,二来是和她发生关系的另一方应当也是有所准备的,所以并没有在死者体内留下任何可以被视为证据的体液。
所以现在可以有两种推测,一种是死者自愿与对方发生关系,两个人本来就有着某种熟悉且亲密的关系,在两个人发生过关系之后,凶手趁其不备打晕了她,并在之后将她掐死。
另外一种可能是凶手和死者并没有那一层亲密关系,趁其不备将死者打昏之后将其侵犯,得逞后又出手将死者掐死。
“这……”赵大宝有些犯难地看着新鲜出炉的尸检报告,有些困惑,“你们说哪一种可能性更大?”
“这个现在还真说不好。”宁书艺也没有办法得出结论,“两种可能性都可以做到逻辑自洽。
我只能认为,死者手指的指纹被凶手通过烫伤的方式破坏掉,是为了让后续调查当中给确认身份增加难度。
至于脸上为什么也被划成那样,单纯说是为了给容貌辨认增加难度,这个倒是不太确切,毕竟那个出租屋里,能够拿来充当工具的钝器还是找得到的。
假若说将死者毁容,是为了隐藏死者身份,那几刀很显然是不够的,有的是更彻底的处理方法,划那么几刀虽说起了点作用,但是不大,所以我更倾向于那是凶手为了泄愤才下的手。
在这种假设之下,第一种可能性可以假设是死者与凶手是比较亲密的感情关系,但是女方可能有什么背叛感情的行为被男方抓到把柄,或者女方有了想要分开的心思,让男方因爱生恨。
借口着最后一次温存或者以此弥补感情裂痕之类的名目,实际上是已经决定了要痛下杀手,在两个人亲密不设防的时候突然出手打昏死者,继而将她掐死。
第二种可能性则是凶手和死者并不是那种可以自然而然发生关系的亲密程度,凶手用某种借口将死者骗到案发现场,然后动手偷袭了她,在她昏迷期间与她发生关系,之后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