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卡罗拉毫无形象的摔倒在地,温锦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这刺耳的笑声在卡罗拉听来简直让她的尊严扫地,身后的保镖有眼色的立马将她从地上扶起,卡罗拉气的面目狰狞,看向傅祈鸣的脸色也变了。
“你们敢这样对我!我一定要给你们点颜色瞧瞧!”卡罗拉一边哆嗦着手吩咐身边的保镖去召集众人将这里团团围住,一边让隐匿在这座宴会厅中训练有素的保镖将温锦和傅祈鸣二人包围起来。
不得不说卡罗拉的猖狂不是一天两天能够培养出来的,这样简单的一个宴会,竟有上百名保镖藏在暗处时刻护卫卡罗拉的安全,饶是刚才对付温锦时也只出现了不到三分之一的人。
“呵,现在下跪给我道歉我也不会原谅你们。”
卡罗拉看他们的眼神犹如看一条不听话的狗,即便是最终被驯服了,也逃不过被抛弃的宿命。
“讲他俩拿下,压去暗牢。”卡罗拉心大的站在远处,眼睁睁的看着温锦是怎样倒下的。
只是不过两分钟的功夫,宴会厅外频频传进来杀戮的声音,惨叫声不绝于耳,卡罗拉派人去查看情况,门一打开,一群统一着装有着传统东方特征的男人瞬间闯进来。
温锦和傅祈鸣视线早已让人在暗中蛰伏,一旦意外发生,这些人就会冲出来保护他们的安全。
卡罗拉傻眼,她手下最得力的一群勇士就这样齐刷刷的倒在温锦保镖手下,不一会儿的功夫,卡罗拉便独自一人站在温锦的对立方。
“没有看到结果之前不要太张狂,不然你会死的很难看,东方有一句古话叫做,不作死就不会死。”
面无血色的卡罗拉被任人摆布,温锦和傅祈鸣走在前,保镖压着卡罗拉上了最末尾的一辆车。
于是当日商圈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一向霸道唯我独尊的卡罗拉被一个初出茅庐的东方女子关起来作为筹码,众人都期待着温锦要拿卡罗拉交换什么。
卡罗拉的父母得知自己最亲爱的女儿竟然被绑走,立马派人上门询问他们想要什么,只要能让卡罗拉毫发无损的出来,他们愿意献上一切。
“我要卡罗拉的老公,把他交出来,卡罗拉就会毫发无损的回去。”
温锦玩味一笑,是一个在家族受宠的女儿的命尊贵还是一个吃软饭的男人有价值,这是一道很简单的选择题。
果不其然,卡罗拉家族的人很迅速,当然就将男人绑到了温锦面前,夫妻俩一见面,男人疯狂挣扎,不停地像卡罗拉求情。
一边嘴里说着他也是代表了卡罗拉的面子,毕竟温锦这样不仁慈的做法让卡罗拉也沦为商圈的笑柄。
一向最在乎名声的卡罗拉自是受不了这样的眼药水,她告诉温锦不要妄想从她这里将男人带走,除了这个条件之外,温锦想要什么便给她什么。
“我对其他的没有任何的兴趣。”温锦按照约定将卡罗拉松绑,由两方的保镖完成了交换,当男人落在温锦的手中时,他绝望的闭上眼。
“想到会有这一日吗?”原本要不是他和卡罗拉先挑事,温锦绝不会做的这么绝。
男人一想到要做那样丢脸丢身份的事情,此刻也顾不上尊严,乞求温锦能不能私底下解决,他深知自己一旦从温锦这里出去,就会成为卡罗拉家族的弃子。
温锦不理会,第二日一到上班的时间,便将温氏在w国的所有人召唤到大堂来,连远在华国的温氏所有员工也全都在线上等着温锦要宣布的事情。
“今日是有个人做错了事情,他说要当面向大家道歉,”温锦莞尔一笑,随后微微启唇:“将他带上来吧。”
经过了一个心理上的折磨,男人此刻衣衫褴褛,领带早已不知跑去哪了,眼底乌青,胡子也冒着刺,眼镜嘘嘘夸夸的架在鼻梁上。
看到这么大的阵仗,猛地一愣,随即就想逃掉。
“这不是那个国际公司的总裁吗?我在新闻上看到过他的采访,怎么这副鬼样子?”
“是啊,原本挺帅的一个男人呢。”
温氏的员工还不明白状况,这个老总怎么会落在温锦的手中,还是这样衣服寒掺样子。
“大家安静一下,今日叫卡罗拉男士来,是因为他想对大家道歉,由于他做出的错误决定让温氏集团收到了巨大的损失,他深感羞愧,特意央求我将大家都召集在一起。”
对于温锦这样睁眼说瞎话的行为,男人简直是欲哭无泪,接着温锦将最有利实现最开阔的地方让给男人,他在温锦压迫的眼神下不得已鞠躬道歉。
“因为我的一个无意之举,为温氏集团带来的损失……”
男人念着提前准备好的草稿,细数自己犯下的“罪行”,温氏员工都瞪大了眼。
这时站在他不远处的位置亮起闪光灯,不知是谁忘记关了拍照的声音,接着一个个像是从这样震惊的场景中回过神来,纷纷拿出自己的手机记录下这样历史性的一刻。
自尊心受辱的男人颜面扫地,只想把头放的更低,大概三分钟之后,才听到温锦让抬起头来的话。
男人被放离温氏不久,网络上关于他对所有温氏员工道歉的照片传得满天飞扬,甚至上了当晚的新闻,被印到报纸上传播到大街小巷。
自这一日起,温锦彻底成为商圈名人,温氏集团的危机也顺势解除,不少公司都敬佩温锦的能力纷纷找上门合作。
卡罗拉看到照片,对温锦恨之入骨,手中的报纸被她扭成一团,身边还坐着死乞白赖的男人。
想到温锦让她蒙羞,她在心中暗自发誓,一定要把温锦挫骨扬灰!
去到她自己的公司,卡罗拉立刻命人停掉温锦名下所有的原料运输,并且要用她的身份压制与温锦合作的人,如若跟温锦合作,那就是跟卡罗拉家族作对。
合作商不傻,对于温锦和卡罗拉家族之间,自是选择了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