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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劳伦斯后,第三团又在训练场磨了半天,直到一个嘴里缺了几颗牙的书记官带着两个抱着箱子的仆人来访,第三团才回到营地。

那贵族依劳伦斯的命令来为新兵们办理证件。自从他醉酒后胡言乱语被揍掉了几颗牙以后,他就意识到平民的拳头往往比贵族的硬,因此收敛了许多,没有了那副初到此地时趾高气昂的嘴脸。第三团的新兵们站在帐篷里,一声不吭地围着他观看登记过程。书记官在一张张表格前审慎地落笔,用劳伦斯提供的印章图案不停盖戳。不识字的人只能干瞪眼,等着军需官抬起头,念到一个名字,递出一张表格,再掏出一张证件。

“这玩意是啥意思?”劳恩指着证件上的一行字问道。

“‘自由’,那是古兰斯语的花体写法。”马修抢在书记官之前答道,“下面几个小字表示当兵的日期和所属军团。有了这玩意,在前线作战时就能向友军证明你的身份,不会有人把你当做逃兵关起来。”

“是的。”书记官平淡地补充道:“即使弄丢了证件也无妨,你们可以要求见领主名下的文书,查看证件的副本。”

劳恩颔首道:“这样挺好,不过那个图案是啥?”

“第三团的徽章,领主阁下亲自设计的。”书记官尽可能压抑着语气中的不耐烦,“红蓝底色寓意为忠诚和刚毅,有什么不满?”

“没什么不满,我就是好奇,为啥是颗鸡头?”

“公鸡是勇气的象征。你要有什么意见可以去找领主,别妨碍我工作。”

“别的团都是独角兽或狮鹫,再不济也是狮子老虎…”劳恩嘟囔着拿起证件反复端详。实话说他的确不是很满意。

“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以为什么人都能用那些图案?”

“行了,别吵,我觉得挺好。”马修揪住了满脸怒意的劳恩,小声嘀咕道:“以后咱要是立了功,再求领主换图案也不迟。”

话虽这么说,但鸡头徽章对新兵们的士气打击很大。他们很清楚自己不是当兵的料,而第三团的徽章则毫不客气地对所有人表明了这一点。因为是炮灰,他们领不到军服,只能抱着练习用的钝矛唉声叹气。加入老弱病残组成的第三团就意味着随时可能死去,不过他们就是任人宰割的命,不当兵更没好日子过。

劳恩抱着双臂后退几步,摇摇头离开了帐篷。第三团的营地靠近训练场,一到晚上外面就会变成一座熙熙攘攘的市场。形形色色的小贩和艺人卖力的吆喝,总能吸引不少士兵家属,就连一些贵族也会偶尔光顾此地,买一些烟草和茶叶之类的“奢侈品”。新兵在没完成基础训练前没有夜巡的任务,但无所事事的劳恩就是烦闷的不行,他扛起矛走进市场。几个领完证件的新兵也有样学样,把矛扛在肩头,跟着他一起进了市场。在没有战事时,不执勤的士兵无需时刻保持武装,但劳恩已经习惯走到哪都带着武器了——只有士兵获准在夜晚携带武器上街,这也算是种特权。

市场里人头攒动,好不热闹。那些白天留下的臭脚味已经被傍晚吹来的风给卷走了。劳恩正想着那颗鸡头,眼神就落到了一个卖自酿酒的小摊上。他草草地扫了一眼,看到了十几个脏兮兮的农夫在与酒贩讨价还价。有个身穿锃亮皮衣的贵族生怕这群大老粗弄脏自己的衣服,便挥挥手,让身后的小仆人挤进人群。看样子,他的仆人也是平民,似乎是临时雇佣的。那面黄肌瘦的毛孩操着一口土话,娴熟地替主人杀价。放眼望去,这种十来岁的孩子满大街都是——他们不是在忙着替商贩搬货,就是拎着贵族买来的东西,还有些更瘦小的找不到活,就漫无目的地闲逛,路过卖食物的摊位时说尽好话,讨上一口吃的。如果光看眼前这幅景象,劳恩是万万想不到这是大战前夕。这些人都在努力活下去,没人有空惦记未来的战争。

市场洋溢着友善的氛围,远远胜过西境的任何地方。领主的法令指明了贵族不能像以前那样骑在平民头上作威作福,而另一方面,法令也禁止平民在贵族没犯下任何罪行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劳恩能看到法令带来的效果,这里的贵族正竭力把平民当人看,平民也在试着把贵族当正常人看。这样就挺好的,劳恩逛了一圈,没发现任何争吵或斗殴的迹象。因为贵族不愿屈尊做许多事的缘故,不少流浪儿和乞丐也得到了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贵族在民众中的风评。

很简单,别想那么多。劳恩默念着,你得相信劳伦斯就是大家口中的那个劳伦斯,就是那个广为传颂的正派贵族,服从他的命令就对了。

“长官,我觉得您应该口渴了。”在劳恩发呆时,一个新兵端着两杯啤酒靠了过来。劳恩记得他叫吉尔伯特,是个很会来事儿的棒小伙,据说以前做过木匠学徒。

“领了军饷别乱花。”劳恩说着,从吉尔伯特手中接过酒杯,仰脖一口气把酒干了。这就是杯掺了一半水的啤酒沫,应该贵不到哪去。好在它是凉的,喝起来很解渴,于是心情好转的劳恩瞟了新兵一眼。

“说吧,啥事?”

“也没啥大事…”

“有屁就放。”

“长官,我能提个问题吗?”

劳恩瞪了他一眼,打了个响嗝。

“您是怎么升到军尉的?”

“少动歪脑筋,刻苦训练,老老实实执勤,等你把老兵都熬死了就能升官。”

“我会做木匠活,长官,以前村里谁家要修个栅栏都得找我,可为什么军队里不需要我的…”

“你想知道答案?”

吉尔伯特看着劳恩阴沉的目光,似乎有些退缩。

“是的…长官。”

劳恩用空酒杯敲了敲吉尔伯特肩上的矛。

“士兵,也许你有点别的本事,但木匠活需要时间,大把的时间。亚当·劳伦斯以他的智慧得出了结论,他认为像你这种人把时间花在练习杀人上,要比把时间花在自己蹩脚的手艺上更有意义。你以为就你怀才不遇?马修军尉弹琴很有一手,其他人也一样。有的会变戏法,有的会出老千,有的会编笑话…而他们,都把时间花在了训练上。”

“我明白,长官。”

“想当军尉,你得完成所有基础训练——包括每天保持蹲姿用矛戳刺500下。等作战命令下来的时候,你得穿上盔甲,带着长矛和三十斤重的物资,连续行军好几天后马上就与敌人作战。我也不知道第三团什么时候会被叫去与敌人战斗,所以在那之前,每天认真训练,吃饱睡好,这样你能活下来当军尉的概率会高一些。”

看吉尔伯特垮着脸,劳恩正要再说些什么,就听见马修正扯开嗓门大叫。

“喂!”难以想象胆小的马修是如何发出这么大声音的,“都回来!第三团!所有人!集合!制服到了!”

“啥玩意?”劳恩顾不得教导后辈,抱着矛拼命往回跑。马修是不是提到了制服?如果这家伙敢骗他寻开心…

一行后勤队的蓝制服士兵押着几辆马车停在第三团营前的空地上,数着一捆捆崭新的制服。劳伦斯还在自由之城时就对猩红大公的首席军需官下达了指示,调来了所有余存,一件都不剩。

“这是自由之城的全部余存了,裁缝正在连夜赶工做新的,军尉。”

“这么快?”劳恩惊得目瞪口呆。“够一千套吗?”

“大概有八百多套,长官,库里已经一件不剩了。”后勤队的队长撇撇嘴,把一身制服递给劳恩,“这是军尉的款式。”

“哈。”劳恩抱起制服,走向更衣室,那里早已人满为患。新兵们如饥似渴地挤成一团,急着脱下破衣烂衫换上制服。这帮人兴奋地大呼小叫,他们已经很久没穿过像样的衣服了,之前不是穿着脏得能滴出油水的长衫,就是套着一副衣衫褴褛的乞丐装扮。几分钟后,第一批换好衣服的新兵出来了。他们拿到的制服是新款,劳恩刚从军时的穿着就没这么时髦。整套行头包含一条笔挺的蓝色绒裤,一件内搭系扣的白衬衫和一条腰外带。把棉外套的扣子扣好,再围上一根腰带,看着都暖和。

“瞧瞧,多板正。”劳恩笑着说:“还觉得当兵不好吗?”他低头瞧了瞧自己的制服,发现所谓的军尉款只是多了一件皮马甲,一顶军官帽。有点让人失望,不过劳恩还是挺满意的,有套新制服总归不是坏事。

不过,穿上马甲的话,这棉衣外面还能套上胸甲吗?就在劳恩思索的时候,几个换好衣服的新兵一股脑挤到铜镜前,照了好半天都不愿散去。更多领到制服的新兵急不可耐地前去换装,一些人干脆管不了那么多,靠着墙就开始脱衣服。那些做过奴隶的女人常年就穿一条裤头,根本不在意同团男人的目光。

“喂,靴子没人要就拉走了!”后勤队一嗓子就把铜镜前的人赶出了门。这才对嘛,加上一双锃亮的黑靴冬天才不会冻脚。

劳恩的换装速度比任何人都快,他知道该怎么系扣。老实说套上新制服,不把外套脱了谁第一眼也认不出他和那些新兵有什么区别。劳恩默默看着旧制服,把短剑佩在腰带上。那身亲卫队的制服虽然旧了些,但承载着许多荣耀。

要把制服换回去吗?

劳恩瞥了一眼马修,那个懦夫已经换好了制服,正在一旁背过脸去指导手忙脚乱的女兵们如何系扣。他似乎一点负担都没有,好像那件旧制服只是一件过时的装扮。

“算了,先这样吧。”劳恩嘟囔着,用短剑割下了旧制服上的亲卫肩章,他犹豫着把它塞进了口袋里,打算日后找机会把它缝在新制服上。

然后他听到了马修的话。

“有什么关系?”马修说:“你是茶花领第三团的士兵,这里没有奴隶,没有流浪汉。给我打起精神来,我们是一个有凝聚力的集体,甭管别的团怎么瞧,我们的队伍自成一派!”

劳恩揉了揉额角,他都忘了,马修的态度是他教出来的。

“我问过了,再过几天,咱们团的肩章就送来了。我希望你们能以此为荣,努力训练。”马修得意洋洋地说道:“现在我们都穿一样的衣服了,以后谁再叫咱炮灰团,就给我上去揍他,出了事我扛着。”

啊,这还真是…挺难受的。劳恩叹了口气,把玩着亲卫肩章。该不该把这玩意留下呢?茶花领有多少人做梦都想拥有它?

“长官,不好意思,刚才这件被压在下面,忘给你了。”一个后勤队的士兵抱着一件衣服冲劳恩走来。

还有?劳恩从士兵手中接过衣服。那是一件蓝色呢绒的双排扣长款大衣,领口镶着白边,袖口缝着银线。尽管大衣的对襟各有一排扣子,但在着装时通常会敞开。

他之前见过的贵族军官大多身穿此类制服。

“第三团。”他释然地笑笑,最后看了亲卫肩章一眼,随手把它扔掉。肩章落在地上,和众多破衣烂衫躺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