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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惹火烧身 > 第三十五章 我有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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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荣甜下了车,她才注意到,被撞的那辆车后面的玻璃上还贴着个卡通胶贴,上面写着,新手多担待。

敢情,自己刚刚心不在焉地开着车,一不小心还把一个新手给刮蹭了。

她心里暗道不好,很担心这个新手司机有没有伤到,或者,对方会不会趁机狮子大开口,讹诈一番。

就在荣甜惴惴不安的时候,车里的人也下来了,是个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女人。

对方显然十分镇定,没吵没嚷,走下来之后看了看车尾。

上面果然有一道十分明显的凹痕,是荣甜的车子撞上去留下来的。

她开的是宝马,当然比对方的帕萨特坚挺许多。

“不好意思,都是我不小心。您看……”

荣甜主动赔着不是,想看看这女人怎么说。

“大家都有保险,反正就是个小坑,这车子我是拿来练手的,没事,你走吧。”

女人一边说,一边低头翻着手袋,大概是在找手机。

听她这么一说,荣甜顿时松了一口气,还好,她今天出门遇贵人了。如果又是一个泼妇,她恐怕会头疼得整宿睡不着觉。

“既然这样,那我把名片留给你,如果车子有任何问题,你可以给我打电话。”

说罢,荣甜从包里掏出名片夹,抽|出一张名片,递给面前的女人。

听她这么一说,女人抬起头来看向荣甜,她的脸色忽然变了。

“荣、荣甜?!”

简若吃惊地看着荣甜,目光从她的脸上一直落到她手里的名片上。

她一把接了过来,果然,名片上印着“荣甜”两个字,证明她刚刚没有认错了人。

“你、你认识我?我们……”

荣甜有些迷惑不解,她确定自己不认识这个女人,但是对方却在没有拿到名片的时候就喊出了自己的名字,实在有些诡异。

“我认识你,你不认识我。我在网上看过你的新闻,没想到真的是你。”

简若坦白地说道,然后忍不住上下打量起荣甜来。

她和栾驰对这个女人印象深刻,说到底,还是拜宠天戈所赐。前两天,宠天戈不知道又发什么疯,跑到酒吧里一个人喝闷酒,两个人轮番去撬他的嘴,最后才好不容易地得知,原来是他对那位生意伙伴荣小姐说了很不客气的话,自己有些后悔,所以才出来借酒浇愁。

“啊,是这样,请问怎么称呼?”

荣甜也笑了,伸手撩了一下头发,有些好奇地问道。

“我姓简,我先给我老公打个电话,让他一会儿过来把车开走。荣小姐,你现在有其他事情吗,如果方便的话,能不能送我去个地方?”

简若指了指荣甜身后的她的那辆宝马,客气地问道。

“没问题,本来就是我撞到的你。上车吧,我送你过去。”

荣甜帮她开了另一侧的车门,让简若坐上自己的车,她也上了车。

简若给栾驰打了个电话,他没接,估计是在忙,所以她又留了一条语音,告诉他有空的时候去某某路上把那辆帕萨特开回去,顺便再修一下那道凹痕。

“我老公说,不出三天我就要出问题,不是我撞人,就是人撞我。还真的被他说中了,今天刚好就是第三天。”

简若收起手机,耸耸肩,无奈地说道。

荣甜笑出声,连连抱歉:“都是我不好,你差一点儿就可以赢了他的,还有几个小时就三天结束了呢,看来我可是欠了你一个大人情。”

“没错没错。”

简若也笑了起来,然后,她把酒吧的地址告诉给荣甜,“你送我到这里就好,以后你如果有空,也可以给我打电话,我在的话,你就过来玩。”

说完,她从包里掏出来一张精致的小卡片,不是名片,而是像是邀请函那一类的透明硬质卡片。

荣甜好奇地看了几眼,确定上面写的是法文,而且好像是一家酒吧。

“是你的酒吧吗?”。

她很惊讶,因为眼前这位简小姐,丝毫没有中海常见的各大酒吧里女人身上的那股味道,既不风尘,也不前卫,反而有点儿艺术家的气质。

“是我的店,不过不算酒吧,几乎不营业,就是几个朋友坐坐那种。偶尔我会收购一些不错的红酒,自己也会调几种酒,你如果有比较喜欢的酒庄的酒,我可以帮你留意一下。”

荣甜很是兴奋地眨了眨眼睛,“你会做蛋炒饭吗?”。

简若愣了一下,基本上,这还是第一次有人主动表示想要尝一下她做的食物。

机会难寻。

*****荣甜跟着简若来到了她的酒吧,从一进门,她整个人就亢奋到脸颊通红,两只眼睛也亮得吓人,像是一头母狼一样。

“天啊,你这里设计得简直太完美了!我明白你为什么不愿意营业了,这种私人领地不想受到外人侵入的感觉,连第一次来的我都有,更何况你!”

香港有无数间酒吧,中海的酒吧更是比比皆是,风格各异。

但是,它们却全都不具有吸引荣甜的某一种特质。

除了这一间叫做“dejavu”的不算酒吧的酒吧。

“‘dejavu’在法语里面的意思是,幻觉一般的记忆,还有人说,是似曾相识的感觉。我很喜欢那种感觉,也比一般人更能体会那种感觉,所以,我给这里取了这个名字。”

简若脱了外套,给荣甜倒了一杯水,然后伸出一根食指,放在唇上,她想了一下,问道:“蛋炒饭配伏特加是吧?真不错的idea,我喜欢,你等一下,马上就好。”

说完,她立即转身去了后面的厨房。

荣甜喝了一口水,她端着杯子,四处走走,继续打量着这间没有调酒师也没有侍应生的酒吧。

角落里有一整面的照片墙,是特地做旧的风格,大大小小的相框拼成金字塔的形状。

上面大概都是简若的朋友吧,男女老幼都有,全都是开怀大笑的表情。看得出,她没有撒谎,这里的确是她和朋友们小聚的地方,而不是用来谋生和赚钱的场所,所有的人在这里都能收获一份愉悦和开心,而这种情绪是千金难买的。

荣甜握着杯,一张张仔细看着,忽然,她看到了两张熟悉的面孔。

是宠天戈和宠靖瑄父子。

宠靖瑄似乎是小寿星,戴着一顶生日帽,坐在宠天戈的怀里,侧着脸,正在用小猪嘴亲吻爸爸。而宠天戈也难得地露出了大笑,甚至还露出了几颗牙齿。

真是难以想象,那样的男人居然也会笑,荣甜不由得靠近一些,确定自己没有看错人。

照片右下角显示着时间,去年,看来,是去年宠靖瑄生日的时候,他们一起在这里庆祝的。这么说,宠天戈和简若也是认识的,怪不得她一下子就认出了自己,恐怕也是从宠天戈口中知道她这个人的。

荣甜的心情顿时有些复杂,她不禁又想起了宠天戈和自己说的那些十分难听的话。

她和那些女人不一样,她不需要通过讨好宠靖瑄来接近宠天戈,而且她也没有做后妈的打算,更何况,她对宠天戈也没有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甚至,还不如对林行远的好感来得多。

想到林行远和他那位疯子老婆,荣甜又叹了口气,她同样也没有做简爱的打算,更何况,荣华珍也绝对不允许她这么作践自己。在婚姻大事上,想必,荣华珍也会像是做生意一样,帮她找一位能令双方利益最大化的丈夫,至于感情……那些不在考虑的范围内。

正想着,身后传来一股有些奇怪的香味,荣甜急忙回头。

简若身上穿着一条围裙,手里捧着一个托盘,托盘上是一碗样子可疑的黑黄颜色的食物,还有一杯酒。

“嘿嘿,蛋炒饭嘛,很简单的,可以吃了。”

荣甜嗅了嗅,闻到了一股淡淡的糊味儿,她低头看着面前的那碗“蛋炒饭”,上面还有几根完全焦掉了的葱叶,脑子里想象的淡金色的鸡蛋此刻呈现出一种黄和黑交错的颜色,看起来十分的古怪。

“辛、辛苦你了。谢谢。”

她忽然有些明白过来了,为什么刚才简若听见自己要留在这里吃东西,表情无比的兴奋和期待。

原来,她是送上门做小白鼠的。

“你尝尝,我老公从来不让我做饭的,所以我一直没机会尝试,后来我特地练习了几次,不过从那以后他就说要减肥,不吃晚饭了。”

简若若有所思地说道,似乎也开始怀疑起栾驰声称要减肥的真实原因是,不想吃她做的饭。

荣甜只好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送入口中。

太……太咸了!

她拼命咽下去,低头一看,果然,米粒里除了裹着鸡蛋,还有完全没有化开的一团一团的咸盐!

荣甜猛地灌下去一口酒,辛辣的味道才终于遮掩住了那种咸死人的感觉。

“味道……味道太特别了……”

她喃喃自语,看了一眼满脸期待的简若,只好给出来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

真想不到,一个长得这么漂亮的女人,做出来的饭居然比毒药还可怕。

“对了,我刚刚做饭的时候,在后厨给宠天戈打了个电话,他一会儿也会过来。你……不会怪我吧?”

无辜地眨眨眼,简若微微俯下|身,朝荣甜抛了个媚眼儿,轻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