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天天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翌日清晨,天色未明,夜幕仍旧遮蔽天穹。

百余年养成的生物钟将王重唤醒,怀中水花仍在酣睡,只是发丝略显凌乱,眼圈有些黑意,眉宇间透着几分疲惫。

王重才将将动弹,那透着几分疲惫的娥眉便微微蹙起,长而疏的睫毛轻颤几下,似是要醒过来。

王重赶紧停下动作。

顿了片刻,见水花没有醒过来的一丝,王重才小心翼翼的从被窝中抽身而出,于黑暗中,换上晨练的衣物,轻手轻脚的走到门口,小心翼翼的推开门,外头白茫茫一片,天还没亮就显得有些晃眼。

如刀锋一样凌厉的寒风扑面而来,寻着衣领裤腿见的缝隙,就往身体里钻。

饶是王重已经是常人数倍的体质,也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真他娘冷!”

这气温怎么的也得有零下了。

心里感慨一句,王重走了出去,将门带上,往火炕烧火口里添了一铲子煤。

先去浴室,打了冷水,简单的刷牙洗脸过后,才跑去厨房,把灶眼打开,添上煤块儿,锅里先倒上两瓢清水,再舀出一瓢棒子面,径直倒进锅里,搅拌一会儿,便盖上锅盖,调好灶眼,控制好火力。

随即就出了厨房,走到院里,打熬起筋骨来。

五百个俯卧撑,五百个仰卧起坐,五百个引体向上,这是一组,总共做三组。

然后是站桩,走拳。

每日晨练不缀,虽有系统,可却不能什么都依靠系统。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系统只是辅助,唯有自身的强大,唯有拥有一颗坚持不懈,数十年如一日的进取之心,才是硬道理。

一组动作热身,不一会儿,浑身气血便随之涌动,热量随之席卷全身,手脚也跟着暖了起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王重站桩行拳已经不知是第几趟了。

屋里!大炕上,被窝里。

闭着眼睛的水花睫毛忽然轻颤两下,悠悠醒来,徐徐睁开眼经,微弱的光线自窗外撒入,水花撑着朦胧的双眼,透过透明的玻璃,看到了外头白茫茫的一片,借着窗外照进屋里的微光,打量着周遭和自己家截然不同的环境,勐然醒转。

越想脸就越红,毕竟是初经人事的新妇,脸皮子自然厚不起来,水花是被一阵轻微的呼喝声和破风声给唤回神的。

刚欲掀开被子,忽然惊觉,自己身上竟未着寸缕。

脑袋下意识便低了下去,本就羞红的脸上,此刻已然是猩红如血。

赶忙找出自己的肚兜、里衣,层层叠叠,最后才裹上棉衣,穿上棉裤袜子,踩着棉鞋下了炕。

不想才刚下炕,还没等站稳,水花就疼的皱起了眉头。

王重憋的太久,水花也只知道一味的应和,而且情到浓时,难免情不自禁,不能自已,深吸了几口气,水花忍着疼痛,站稳了身子,走动几下,待稍稍适应了,才转身收拾起床铺来。

昨夜之时,梅开二度之前,那方丝帕就已经被水花收了起来,主要是王重的花样太多,折腾来折腾去,帕子上又沾了血。

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拿起旁边摆在炕桌上的那方印着血色梅花印记的丝帕,端详着丝帕上的梅花状血迹,没有疑惑为何会是梅花的形状,因为根本没有时间,水花的嘴角不知何时已经扬了起来,脸上也露出幸福的笑容。

把丝帕叠好,放到箱子最底下,水花这才转身走到大门口,拉开木质的大门,门外,正在打熬筋骨的王重也闻声停下手中的动作,看了过来。

“醒了?”王重笑着信步迎了上来。

浓厚的男子气息随着寒风扑面而来,水花施然笑道:“嗯!”

“怎么起那么早?”

“习惯了!”王重道:“灶上我熬了粥,昨儿还剩不少馒头,昨儿还剩不少白菜,待会儿你给炒一下,今早咱们就先将就一下!”

“嗯!”水花微微低着头,可眼睛却向上抬着,打量着王重,待看清了王重额头上一圈细汗,不住往下落的汗珠子后,立马担心的道:“这大冷天的,你这一大身汗,可别冻着了!”

“放心!我心里有数!”

饭桌上,棒子面熬的粥,白面馒头就白菜,虽然简单,但这样的早餐,在涌泉村,已经算极少见的了。

两口子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刚吃过早饭,外头飘着的雪就渐渐大了起来,地面的积雪已经有五六公分厚了。

这天也越来越冷,王重估摸着,已经有零下四五度了。

而且瞧这架势,往后肯定还会更冷。

不过和吉春的冬天比起来,还是有些不如。

虽然没有不习惯,但出门就不方便了。

毕竟农村和大城市不同,清扫积雪全凭各家自己动手。

王重本来是打算吃过早饭就把外头路上的雪给铲了的,不过瞧这架势,明显是干不成了。

水花收拾完厨房,就跑到屋里,打算把屋里也收拾下,王重坐在西屋书桌前,拿着钢笔,正在伏桉。

水花把屋里扫了一遍,桌椅板凳都擦了一遍,走到炉子便,用抹布包着把手,把水壶拎了起来,用铁钳拨弄了一下里头的煤块儿,才又把水壶放了回去,见王重还在伏桉,把王重泡着枸杞的保温杯续满水,好奇的凑了过去。

这一看,就是十分钟。

王重停笔,扭头看着水花,问道:“感兴趣?”

王重早已注意到了水花的到来,不过这又不是啥见不得人的事,将来两口子在同一屋檐下还要生活好久,王重也没打算瞒着她。

水花点了点头,好奇的问道:“你这是在写小说?”

“无聊时用来打发时间的。”王重道:“顺道挣几块钱零花!”

水花点了点头,她虽只看了一部分,但也觉得王重写的极好,不只是内容,光是那一手行楷,就颇具美感。

“对了!昨儿光顾着办正事儿了,还有件事儿忘了和你说了!你等等!”

王重笑着起身,从书架右边最上面取下一个深色的檀木盒子,把盒子抱到书桌上,坐回大椅上,脸上笑容更甚,抬手轻轻拍了拍盒子。

说道:“这盒子里是咱们家的一部分家当,以后就交给你保管了!”

然后把盒子放到水花腿上。

水花眨了眨那双童孔是碧色的大眼睛,有些没反应过来。

王重笑着道:“打开瞧瞧啊!”

“哦!”

回过神来的水花也没多想,男人挣钱,女人管家,自古以来,皆是如此,盒子不小,将近二十公分宽,四五十公分长,高也有差不多二十公分,盒子上的花纹倒是精致得很,而且分量很足。

这盒子可不简单,明代传下来的檀木盒子,可惜水花并不认识,只觉得连个锁也没有,里头应该也没有多少东西。

揭开盒盖,映入眼帘的便是五沓现金。

水花的眼睛顿时就睁的老大,眼中带着掩不住的震撼。

“这也太多了!我······”水花拒绝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被王重给打断了。

“你可是我媳妇,是咱们家的女主人,从今天开始,咱两的衣食住行,可都把握在你手上了。”

王重道:“这里头钱,一部分是长辈们留下的,一部分是我的退伍津贴,还有一些,是我这两年在外头自己挣来的。”

“男人挣钱养家,女人掌家管钱,自古如此!”王重笑着道。

水花没再多说什么,咽了咽口水,先拿起那沓一百块的大钞,数了数,有三十张。

中间第二沓,五十的有两张,剩下的都是十块,也有三十六章,剩下三沓,依次是一两块面额的纸币和毛钱以及分钱。

拢共有三千六百多块钱的现金。

而且最底下还压着一张存折。

水花咽了咽口水,小心翼翼的把存着拿了出来,打开一看,余额那栏一长串的数字,直接就给她吓了一跳。

手里还捧着存折,一脸的不敢置信,颤颤巍巍的问:“你····你怎么····有这么多钱?”

折子里的钱,就是当初王重去燕京卖的那两对镯子的钱。

王重抓着水花的手,看着她的眼睛,温柔的道:“刚才不是告诉你了嘛!”

水花这才想起来,王重刚才好像确实说了。

见水花这副模样,王重温柔的安慰道:“以后咱们家的财政大权,可就握在你的手上了。”

震惊过后,水花回过神来,把存着和钱都重新放好,盖上盖子,有些担忧的问:“这么多的钱,怎么连个锁也不上,而且还直接放在书架上,这要是万一被人······”

水花也是被这么多钱给吓到了,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你要是担心,哪天等雪停了,咱们去一趟县里,把多的现金存到银行里,就留一些日常开销的花费,而且现在每个月还有稿费寄过来,咱们的日常开销,用稿费的钱应该也够了!”

“稿费?”水花眨了眨眼,看向桌上王重刚刚写完的书稿。

王重道:“一个月能有几百快钱吧,日常的开销应该是够了。”

“几百块?”水花有些震惊的道:“就是天天是白面馍馍,那也吃不完啊!”

此刻水花的模样,落在王重眼里,可爱极了,下意识的抬手揉了揉她的头发,笑着道:“那就多买点牛肉,羊肉,别光咱自己吃,也给孝敬孝敬岳父大人!”

水花一听这话,身子就跟触电了一样,僵在原地,看着王重,眸中不知何时,已然蒙上了一层晶莹的水雾,再也顾不得其他,起身直接扑入王重怀里,坐在王重腿上,双手环着王重的脖子,紧紧的搂着,眼底有泪水滑落,嘴角却上扬着,小的开心而灿烂。

“我上辈子定是做了什么天大的善事,老天爷才让我这辈子遇见你!”水花双目含情的道。

要么说女人是水做的,最容易感动。

王重的双手也顺势环住了水花的腰,“能娶到你,是我这辈子最最幸福的事儿!”

侧坐在王重腿上,原本比王重矮差不多一个头的水花,已然和王重差不多高了,四目相对,似有火花迸射,水花把头微微一侧,咬了咬嘴唇,某种神色流转,随即便不由分说的对着王重的嘴便吻了过去。

······

一个小时后,水花彻底败下阵来,浑身瘫软,无力的倒在王重怀里。

“怎么样,还疼吗?”王重吻了吻水花的额头,关切的柔声问道。

水花脸色仍旧羞红,可嘴角却不禁上扬,微笑着的道:“不疼!一点都不疼!”

青天白日的,而且还是在书桌上。

可方才兴起之时,水花哪儿顾得上那么多,待到回过神来,这才后知后觉,既羞恼,有后悔,但同时又隐隐觉得颇有几分刺激,令人回味。

“我好高兴!”水花揽着王重的腰,脸颊贴着王重的胸膛,有气无力的道。

王重也没多说,二人就这么坐在太师椅上歇了一会儿,待到水花呼吸趋于平稳,二人开始先聊起来,聊了一会儿,王重忽然问道:“听麦苗说你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成绩很好?”

水花摇摇头,勉强笑着道:“麦苗瞎说的,我成绩就一般般!”只是眼中的遗憾,却怎么也藏不住。

王重却神秘一笑,松开水花,起身从书架上取出一摞书籍,一一摆在书桌上。

“读书并不一定非得在学校,学习知识,也不一定非得考大学!”

“只要你想学,以后我来教你!”

······

马家,自打水花结婚安田以后,马得福闲着没事儿的时候,就总喜欢魂不守舍的,一个人呆呆的坐在那儿出神。

马喊水见状,虽然心疼,却也无可奈何,该说的他这个做老子早就说过了,能否走出来,还是要看马得福自己。

“孩他爹!”得福妈拍了拍马喊水,冲着马得福的方向使了个眼色示意了一下:“你还不劝劝!”

虽然见自己寄予厚望的大儿子这幅模样心疼的紧,可马喊水对自己的大儿子同样有信心。

“这事儿我心里有数,你就别管了,这事儿得让他自己走出来才行!”

“哎!”德福妈叹了口气,满是无奈的唏嘘道:“都是穷给闹的!”

马喊水低着头,没说话。

得花年纪还小,还是天真烂漫的年纪,不懂这些,可得宝却早熟的很,见此情形,不由得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努力跟王重学手艺,挣大钱,将来······

看着曾经自己视为偶像,一度努力追赶的大哥,如今这幅颓丧的模样,马得福眼中的目光愈发坚定,心底的想法也越来越坚决。

王重和水花本是想把李老栓接过去一起住的,可李老栓却坚持住在自家老屋,还说王重跟水花新婚燕尔的,他这个老梆子过去那就是碍眼的,还不如在老屋自在。

不过一日三餐,除了早饭之外,李老栓的午饭和晚饭,都是在王重家吃的。

起初水花还说要给他送,可却被李老栓一口就给否了。

每天一到饭点,李老栓就背着手,出了自家院子,优哉游哉的在村里逛上一圈,才不急不忙的走到王重跟水花家,吃过饭,也不久坐,眯着眼睛,哼着小曲儿,又在村里逛上一圈,才回自己家里。

每天身上不断的酒味,嘴上从来不差的油星子,还有那袖子上若有若无的羊肉味,可把乡亲们个羡慕的,没少说酸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