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天天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大年三十,别人家都是一大家子人团团圆圆,聚在一块儿吃饺子,喜笑颜开,孩子们拿着炮仗在外头玩的那叫一个高兴。

可老周家却又是另外一番景象。

“黔省我是去定了!谁都拦不住!”周蓉斩钉截铁的道,态度十分强硬。

“你要敢去,从今以后,就别进我老周家的门!我周志刚就当没生过你这个女儿!”周志刚也在气头上,要是别的事儿,周蓉就算是犯了错,只消表现得委屈点,撒个娇卖个乖,周志刚铁钉心软。

可这事儿却触及了周志刚的底线。

“你是找不到男人还是怎么?上赶着要跑去黔省那么远的地方,找一个三十多岁,还被劳教的老男人?”

对于冯化成,周志刚这辈子估计都忘不掉了,尤其是三年前王重说的那番话,一个二大几将近三十岁的成年男人,勾搭一个十四五岁,心智尚未成熟的小姑娘。

不,应该说是女孩儿。

这是一个好人能做出的事儿?

没一会儿,周蓉就摔门而出,周志刚撂下狠话,她敢出去就别回来。

周蓉也是个犟脾气,扔下一句不回来就不回来,扭头就走了。

李素华赶忙把王重也往外推,一边推还一边着急忙慌的小声叮嘱:“你还傻站着干啥,这大晚上的,你姐手电、帽子、围巾、手套啥都没带,外头那么冷,还不赶紧把她追回来,你想冻死她不成。”

生怕屋里正生气的周志刚给听见了。

“我去我去,您别着急,在家看着我爸!”

王重也是无奈,只能穿戴严实了,拿上周蓉的东西和手电筒,骑着自行车就追了出去。

周蓉根本没跑出去多远,手插在袖子里,缩着脖子,微微躬着身子,眼里带着泪光,脸上依稀有两行清泪滑落的痕迹,神情却仍旧倔强。

“诺!你的东西!”

周蓉赶忙把王重递过来的帽子围巾还有手套接了过去,先戴帽子,再围围巾,最后带上手套。

“回去吗?妈很担心你!”

原身不论是对周秉义这个哥哥还是周蓉这个姐姐,都有一定的崇拜,可王重没有,而且对于周蓉这人,王重是打心眼里瞧不上。

周蓉摇头,王重道:“得,老头子还在气头上,不会去也好。”

“送我去找蔡晓光家!”周蓉抬头看着王重,目光坚定。

王重也懒得劝,要是劝说有用的话,都过了三年,周蓉就不会还坚持要去黔省。

“上来吧!”

这也是为什么王重骑着自行车出门的原因。

周蓉坐上后座,手盘在王重的腰上,低着头整个身子都缩在王重身后,耳畔是簌簌呼啸的寒风。

灯火通明的夜色中,载着姐弟二人的自行车驶入风雪之中。

地面的雪虽然日日清扫,可还不不免积了薄薄的一层,再加上天太冷,冷风跟刀子似的,王重不敢骑的太快。

“我以为三年的上山下乡可以改变你的想法,没想到······”

王重略带着几分自嘲的声音传入耳中,周蓉沉默了片刻,才说:“这三年我确实变了很多,但我的信仰也更加坚定。”

“信仰吗!”王重喃喃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你还知道这首诗?”这是匈牙利诗人写的一首诗,现在又不是后世那种信息社会,王重只念了初一就没上学了,周蓉奇怪也属正常。

“还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虽然我不是很喜欢大哥的说教,不过有一点他说的很对,我书读的太少,所以这几年只要一有空,我都会读书。”

读书使人进步,使人明理,使人充实。

没有了信息时代的快捷和喧嚣,没有了占据自己绝大多数时间的手机和电脑,静下心来,王重已经开始喜欢上读书的感觉了。

“你是真的长大了,也成熟了!”周蓉有感而发。

“人总是要长大的,不能总活在从前,总活在自己的想象之中。”

话音一滞,王重的语气变得低沉,可惜此刻周蓉瞧不见王重那深邃的目光:“现实是很残酷的。”

静默半晌,耳畔只剩下簌簌的风雪之声。

“我们的约定还算数吗?”周蓉忽然问道。

“既然是约定,那肯定算数!”王重回应。

“已经三年了!”周蓉强调道。

王重知道她的意思:“是啊,已经三年了,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能做的也都已经做了,你比我还大三岁,路是你自己选的,以后等待你的是什么结果,你都得自己受着。”

“不过我还是得提醒你,有些事情,一旦做了,想要回头可就没那么容易了,这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

“我明白!”周蓉坚定又悦耳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三年的时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已经想的很清楚了。”

“比以前更加清楚,更加坚定。”周蓉强调着。

“我尊重你的选择。”

“但有一点,必须先说清楚。”王重的语气忽然便的严肃起来。

“什么?”

“我不管你怎么追求你所谓的信仰,还有你口中所谓的爱情,但我请你做任何决定之前都考虑一下爸妈,他们的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了,尤其是妈,她身体不好,受不得刺激。”

“我答应你!”周蓉答应的很干脆,很果断。

“你先听我说!”

王重道:“冯化成现在是个什么境遇,咱们心里都有数,你们要是真的走到了一块儿,将来要是他出了事儿,你自己独自承受也好,和朋友倾诉也罢,但我不希望这些烂糟事儿传到妈的耳朵里。”

周蓉愣了一下,心里有些不爽,可仔细一想,王重的话虽然难听了点,但却不无道理。

看着面前这个已经变得足够高大的背影,周蓉心底忽然涌出一丝愧疚。

“我知道了!”

原着之中,就是因为冯化成的事儿,李素华受了刺激,导致突发脑溢血,瘫痪在床数年。

李素华是个合格的母亲,是个善良可爱的人,王重实在不希望这个善良可爱的母亲再遭受一番那样的罪。

“希望你记住今天说的话。”

风雪簌簌,街道两侧处处都是灯火,街面上的行人却寥寥无几。

蔡晓光家离光字片很远,和拥挤逼仄的光字片恍若两个世界,把周蓉交到蔡晓光手上,王重就走了。

至于周蓉接下来怎么办,晚上住哪儿,那就不是王重考虑的事儿了。

周蓉已经是成年人了,有她自己的思想,她自己不愿意,王重总不能把她绑回去。

离开蔡家的王重直接就回了家,家里还有个李素华等着安抚。

不出所料,在家的李素华,干啥都不得劲,心里牵挂着儿女,着急的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见王重安全回来,得到周蓉已经安置妥当的消息,一直悬着的那颗心放了下来。

周志刚气得够呛,喝的醉醺醺的,李素华也扶不动他,还是王重把老头子弄上了炕。

嘴里还念叨着周蓉,李素华打水帮着周志刚擦洗了一遍。

王重取出那本《赤脚郎中手册》翻看着,陪着正在织毛衣的李素华守岁。

原本热闹喜庆的新年,却波折横生。

这本手册万重已经是第二遍看了,虽说对那些大病没什么用,可一些日常的发烧感冒,或者是腰腿酸痛之类的,还是颇有效果的。

王重也明白,光靠这本书,是成不了中医大师的。

很快就到了初二,街坊邻居好友们齐聚在周家,周蓉年初一那天也回家了,不过晚上却没住家里,说是王重马上结婚了,把房间腾出来给王重当婚房,她在外头住几天。

周志刚虽然还在生气,可小儿子马上结婚了,大喜的日子,虽冷着脸,但却忍着并未发作。

初一下午的时候大红喜字就已经贴满了周家的门窗,现在不兴大操大办,人也没怎么喊,就乔春燕家,还有孙赶超肖国庆这两个发小,和周家几个关系不错的近邻。

就是这样,也摆了两桌。

孙赶超和肖国庆两个发小一大早就跟着王重骑自行车去了太平胡同。

郑家那边,门窗上也早早贴满了喜字,郑娟穿着一身崭新的花棉袄,胸前戴着朵红色绢花,配上两条麻花辫,煞是好看。

郑家没什么亲友,只邀请了几家邻居帮忙,简单的摆了一桌。

在新娘子家吃了饭,王重载着郑娟,孙赶超和肖国庆一个载着郑大娘,一个载着光明,欢天喜地的回了老周家。

结婚也没啥仪式,就是小两口子给客人们敬酒,大家伙儿说些吉祥祝福的话,然后坐在一块儿开吃,等席吃完了,流程也结束了。

这个时代结婚,没有以前隆重,也没有后世那么繁琐。

客人们走了一些,剩下些特别要好的,留在周家嗑着瓜子,吃着花生,说说笑笑,很是热闹。

晚上,客人们都走了,周蓉也跟着蔡晓光走了,李素华和周志刚在东屋也早早的睡下了。

西屋里屋被布置的很是喜庆,墙上贴着喜字,绣着鸳鸯的崭新婚被铺在炕上,底下洒了些花生、桂圆等干果,寓意着吉祥如意,早生贵子。

李素华早早就放了一块儿白色手帕在婚被上头,小两口坐在炕上,郑娟今天还化了妆,涂了口红,擦了粉,妆容很是精致。

“娟儿,春宵一刻值千金,咱们可不能浪费了!”王重嘿嘿一笑,化身大灰狼,将小羊羔压在身下,二人四目相对,王重抬手轻轻拂过那白里透红滑嫩的脸颊,由心而发:“娟儿,你今儿可真美。”

郑娟有些紧张,不敢直视王重,俏脸早已绯红一片。

说着还想缩身子,可惜整个人都被压在炕上,想缩也没地儿缩。

看着那张鲜艳的红唇,王重心猿意马逃脱樊笼,狠狠咬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