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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承欢心头一震,马上看了一眼旁边的蜜糖,蜜糖认真道:“我已经查过了,电话号码事先一定是经过了处理,根本查不到来源地。”

“你确定你听到了神州话?”

“是的。虽然我不懂那种语言,但是我见过神州人,听过他们说话,我敢肯定那一定是神州话。”

叶承欢思忖片刻,看来这趟白沙瓦之旅没白走,至少获得了有价值的信息,这个冒牌的“北风之神”只是个傀儡而已,再问也问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想到这儿,他撇下倒霉的阿勒斯径直出了牢房。

蜜糖跟了出来:“要不要查查他的家人,看看他说的是不是真的?”

“不用了,他已经没价值了。”叶承欢淡淡的道。

“那么,是不是把他交给撒旦?”

叶承欢知道,一个已经失去价值的人交给撒旦意味着什么,“给他一笔钱,让他滚蛋。”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叶承欢道。

蜜糖怔怔的站在牢房门口,看着魁首的身影,不明白那个男人怎么会好像一下子变了好多呢?

一路匆匆无话,回到住所后,叶承欢打发走了图雷根,心里惦记着林佩珊,于是一边上楼一边脱掉外衣,随手扔到一边,来到她的房门前,见门是虚掩的,他咳嗽了几声,里面没反应才推门进去。

林佩珊正穿着睡衣,静静的坐在床头,抱着膝盖,把脸贴在上面,一头乌亮的长发泼墨似的披散下来,遮住了整张脸。

叶承欢轻轻过去,握住了她的手,才发现她的手一片冰凉,刚要说话忽然被她反手紧握,随即把绵软冰冷的身子贴上来,紧紧依偎在他怀里。

看来这妞真的吓得不轻,看到这儿他有点儿后悔,后悔没有早点儿上来安抚她,不该听威廉那家伙上三辈子下五辈子的絮叨。

这一次,面对女人主动投怀送抱,叶承欢反而变得手脚无处安放,他没起什么杂念,那些下半身的**仿佛都被这个冰洁的女人过滤掉了。

两人谁都没说一句话,就这么久久的相互依偎,也不知过了多久,女人长长的睫毛合在一起,沉静均匀的呼吸表明她终于睡着了。

给女人做了一夜抱枕,等林佩珊悠然醒来的时候,叶承欢不光没半点儿困意,那精气神反倒格外健旺。

“睡觉的时候做梦了吧?”叶承欢嬉皮笑脸的问。

林佩珊被他一句话说中,诧异了一下,不明白自己做梦他是怎么看出来的。

“让我猜猜,还是个美梦,对吧?”

女人不可思议的睁大了眼睛:“你怎么知道?”

“很奇怪吧,你做不做梦我是怎么知道的,睡觉的时候都能露出微笑来,不是美梦还能是什么。不过很少能看到你睡得这么踏实,平时看你就连睡觉都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估计在梦里满脑子都是工作。”

林佩珊一阵恍惚,脸颊忽然红了起来,对方的话让她倍感吃惊:“你怎么知道我平时睡着的样子?”

叶承欢知道说漏嘴了,赶紧打圆场:“对了,昨晚只是几个小毛贼而已,被我的人打跑了,不用紧张。早餐想吃点儿什么,我叫你帮你买……”

他自以为蒙混过关,可林佩珊可不是好糊弄的,对他怒目而视,厉声道:“我明白了,原来你是个偷窥狂!变态!”

不容他再解释什么,她伸手指着门外:“你给我出去!”

叶承欢碰了个钉子,只好悻悻的往外走,到了门口还不忘感慨:“唉,这年头真是好心没好报,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你说谁是狗。”

叶承欢吞了吞舌头,看来还是闭嘴的好,刚关上房门出来,就听到一声不知什么东西砸到门上的响声。

“喂,宝贝,你准备一下,等会儿我们要出门。”叶承欢人畜无害的叫了声,又补充一句:“记得打扮漂亮点儿,别丢了我的面子。”

如果女人肯用吃饭的时间打扮自己,那么一定会有人愿意请她吃饭;如果男人愿意用睡觉的时间搞事业,那么一定有人愿意陪他睡觉。

这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放在林佩珊和叶承欢身上好像并不那么贴切。

“你究竟还要在镜子前磨蹭多久?”也许每个男人看到自己的妻子或女儿在镜子面前磨磨蹭蹭老半天还没有要动的意思时,总会说出这样一句话。

不过,千万不要以为女人打扮自己的时间会很长,因为最近美国科学家计算出的一组数据显示:女人一生中照镜子的时间加起来也不过才两年而已。

女士们外出做客或参加晚会,“涂脂抹粉”的打扮时间平均不少于一个半小时,也不过就是一部电影的时间而已。

另外,根据这个调查,女人早上上班前的打扮时间为一小时,而且多数是花在头发和面部化妆上,至于“穿什么样衣服”的问题,相比之下答案倒还不算太“折磨人”,穿衣只需要半小时而已。

男人等女人打扮自己的耐心,往往取决于那个女人的迷人程度,所以,一个小时后……

叶承欢才喝了六杯摩卡,吃了四块提拉米苏,看完了一场欧冠决赛,外加一份今早最新的《泰晤士报》之后,林佩珊居然就已经从楼梯姗姗而下了。

这么短的时间,这么有效率的装扮,能不让人“惊喜”吗?

不过,就在叶承欢的好脾气已经消磨殆尽,准备扯脖子骂娘的时候,一抬头看到容光焕发的女人,忽然感到这段折磨人的等待是多么值得!

不可否认的是,从国际时装周到淘宝爆款,这个女人都可以演绎的很好,几百元的小清新在她身上同样高端大气上档次。

可惜这妞没有步入时尚界,否则一定秒杀各种人工加转基因棒子,绝对是能上能下的时尚吸金狂!

那身水蓝色镂空印花裙装,优雅唯美且不乏知性,水蓝色的色调不仅可以很好的衬托肤色,且可以给人以清新凉爽的感受。

都说碎花裙装若穿不好就“大妈”上身,但这种情况就好像完全不会发生在林佩珊身上,这款简单的印花连衣裙穿到她身上,一下子就变得优雅大气,温婉端庄,尽显气质。

就像乔布斯当年以一部iphone重新定义了手机一样,一件衣服到了林佩珊身上,必将被她重新定义。

一个小时换来的极致简约之美,让叶承欢的一切好脾气坏脾气都随风而逝。

从这一点来说,女人在装扮上花费的时间,是值得原谅的,尤其是聪明美丽的女人。

直到女人来到他跟前,叶承欢都没发表任何评论,只是那么看不够的看着她。

林佩珊显然已经忘掉了一个小时前的坏脾气,连这个男人最后的提醒也听进去了,她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把时间花费在打扮上的女人,但她同样不喜欢自己输在各种名利场上。

她从不要求自己夺目,但她一定要求自己在任何场合都是最夺目的。

事实上,这不仅仅是林佩珊的,而是美女的通病,无法医治。

“好看吗?会不会丢你的面子?”林佩珊问道。

叶承欢假装从容的把嘴里的烟屁拿掉,保持稳定的在烟灰缸里掐灭,然后撇撇嘴角,露出一副似乎很见过世面的样子,说了声:“还算凑合。”

林佩珊蹙了蹙眉,少有的征求对方的意见:“你觉得不好么,要么我再换一下别的?”

再换别的?至少又是一个多小时!叶承欢一定会疯掉的。

“我的意思是,你穿什么都好看。”叶承欢终于露出友善的笑容。

“是吗?我觉得你好像不太喜欢。”

“我对天发誓,再没第二个人能比你漂亮了,带着你这样的女人出门,我实在太有面子了。”

林佩珊眨着长睫毛在深思,“我不喜欢太花哨的装扮,这样的一身是不是会让你很没面子?”

神仙姐姐终于学会听取别人的看法了,叶承欢听了这话心里暖暖的,但他却忽然站起身来,厉色道:“林佩珊小姐,你太过分了!”

林佩珊被他突然的暴躁吓了一跳,“我……”

“我只是让你打扮漂亮点儿,其实你根本不需要打扮,因为你已经足够漂亮了,你稍加修饰就秒杀别人,还让不让人家活了!”

听了这话,林佩珊一阵无语,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才好,她从不觉得自己的美貌是别的女人的负担,相反的,只有在出席重要场合时她才会雕琢一番,在名利场上毕竟光鲜的外表就是对别人的尊重。

叶承欢很快又软化下来:“先吃点儿东西吧。”

面对金灿灿的煎蛋,林佩珊还是把口腹之欲生生压制下去,“我不饿……咱们什么时候走?”

“天大的事也比不上吃饭,先吃了东西再走。”叶承欢命令道。

林佩珊终于喝了一杯她最喜欢的拿铁,外加一份提拉米苏,这才得到了男人允许出行的许可。

事实上,她喜欢了发号施令,但在这里,她有了不同感受。

门外,已经有一架直升机在待命状态,毒蛇一手摁着脑袋上的贝雷帽从隆隆的螺旋桨下跑来,请示魁首是否可以登机。

叶承欢这才带着林佩珊出了门,可到了螺旋桨女人才发现自己选的这件碎花裙是多么错误,一阵强风袭来,即便她本能的按住裙角,可还是引得众多色狼盯着她白花花的大腿,一片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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