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已经远去,爆炸声也正在消散。
看着西面的天空,乔尼忍不住暗自叹息。
虽然在很早以前,也就是在成为杰克逊的秘书,接触到“上帝之子”的事情,对杰克逊的为人有了足够多的了解之后,乔尼就意识到,迟早有一天会被杰克逊抛弃,但是让乔尼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天来得如此早。要知道,他在两年前才成为杰克逊的秘书,而且一直受到杰克逊重用。
“我们得离开这里。”
乔尼回过神来的时候,刚好看到司机收起手机。他认识司机,叫马库斯,其实是杰克逊的一名保镖。
当然,只是普通保镖,不然也不会留下来给乔尼当司机。
“谁打来的电话?”乔尼问了一句。他还抱有一丝幻想,至少他认为,杰克逊不会这么绝情。
“马里奥。”马库斯发动了轿车。“这里不安全,他让我送你去一个安全的地方。”
乔尼点了点头,没再多问。
这里确实不够安全,虽然发动袭击的武装人员已经离开,但是军方会封锁基地,然后会控制基地里的所有人员。拉瓦罗已经死了,在此之前跟他联系的人必然会受到调查,甚至是重点怀疑对象。
想到这,乔尼的眉头跳了几下。
难道,杰克逊怀疑他走漏了消息,或者是出卖了情报?
要知道,只有他知道拉瓦罗的行踪,连杰克逊都不是很清楚。拉瓦罗的车队在即将到达基地的时候遭到伏击,不但他被打成重伤,随行的官兵也伤亡惨重,袭击者肯定掌握了准确情报。
显然,杰克逊有足够的理由怀疑是乔尼出卖了情报。
对于叛徒,杰克逊从不手软。
当然,乔尼非常清楚,他没有出卖情报。问题是,他无法向杰克逊解释,而且杰克逊也不会听他解释。
这时候,轿车驶出了跑道。
只是,没有行驶到基地外围的公路上,也没有朝基地大门驶去,而是离开了公路,朝基地北面驶去。
虽然这是一辆采用电子悬挂系统,能升高底盘的卡迪拉克轿车,具有远远超过普通轿车的通过能力,必要的时候在野外都能行驶,但是越野性能肯定比不上越野车,现在也没有必要仓促逃跑。
基地警卫部队的官兵知道乔尼是谁,就算他乘车离开,也没人敢阻拦。
马库斯为什么不走正路?
乔尼多了一个心眼,也握住了放在口袋里的那把小口径转轮手枪。
这把枪,其实并不属于他。
做为杰克逊的秘书,他没有佩枪,杰克逊也不会让秘书携带枪支。
这是在来到基地时,乔尼去飞机上取来的。当时,杰克逊让他去调查拉瓦罗的底细,如果有必要就派人去控制拉瓦罗的家人。杰克逊这么做,只是想借此控制拉瓦罗,让拉瓦罗老老实实的听他使唤。在乔尼离开飞机之前,外面就传来了爆炸声。他多了一个心眼,取走了这把专门为杰克逊准备的自卫手枪。
虽然杰克逊很少用枪,特别是在这几年里,但是他身边随时都有一把自卫手枪。
因为乔尼是杰克逊的秘书,所以他知道这把手枪放在什么地方,也有打开那个密码箱的密码。
这只是一把非常小巧的转轮式自卫手枪。发射的是点二二口径的小威力枪弹,弹仓只能容纳四发枪弹,比一个成年人的手掌还要小,放在裤兜里根本看不出来。如果手掌大一点的话,握在手上都看不出来。当然,这把手枪的威力很小,有效射程最多就二十米,打中要害才能毙命。
不多时,轿车离开了基地。
因为基地建在大盐湖旁边,地势非常平坦,所以就算在基地外面的荒漠里,卡迪拉克轿车也能快速行驶。
开出几十千米,马库斯才把轿车停下。
在湖岸边上,旁边就是蓝色的大盐湖。
“马里奥派了一架直升机过来,我们在这里等着。”
直升机?
乔尼明白了,这里就是处决他的地方。
基地遭到袭击,驻扎在基地里的直升机全被摧毁了,就算离得最近的军事基地派直升机过来,也要一个多小时之后才能赶到。显然,就算马里奥安排了直升机,也不可能这么快就赶到。
其实,这里也是处决的好地点。
杀了他之后,马库斯可以把他的尸体抛入大盐湖。虽然盐水的比重很高,但是只要在他的衣服里塞进几块石头,就能让他沉到湖底。要不了多久,湖里的微生物就能分解掉尸体上的有机物。虽然骨骼不会被分解掉,但是也不会浮上水面。也许,几千年之后才会以化石的形态重见天日。
“你得换掉身上的衣服。”马库斯回头看了眼乔尼。“马里奥说了,你得藏起来,以普通人的身份过上一段时间。显然,你现在的穿着不像是普通人,至少没有哪个普通人会穿价值几万美元的意大利手工西装。”
乔尼点了点头,推开了车门。
看到乔尼没有起疑,马库斯回过头去。他已经拔出手枪,就等乔尼下车,然后朝乔尼的后脑勺开上一枪。
只可惜,乔尼根本没有下车。
听到压下撞锤发出的声响,马库斯立即回过头来。
“砰”
他看到了一个黑洞洞的枪口,还有那把银色的、外观极为精致的小手枪,以及那双杀气腾腾的眼睛。
乔尼没有给他任何机会,迅速扣下了扳机。
虽然子弹的威力不够大,但是足够打穿一个人的头盖骨了。
“砰砰砰……”
乔尼又开了三枪,全都打在马库斯的脑袋上。其实,这有点多余,只能说明乔尼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到死,马库斯都没想明白,乔尼是从哪里搞到的那把手枪。
做为杰克逊的保镖,马库斯早就知道,在杰克逊身边,只有保镖才能携带枪支,其他人都没有佩枪。
也正是如此,马库斯根本没有想到乔尼会有一把手枪。
如果早知道,他会在停下轿车之后立即干掉乔尼,不会为了不让鲜血留在车上,而先把乔尼骗下车。
打光子弹之后,乔尼又扣了两下扳机。
看到从马库斯手里掉下来的那把手枪,乔尼就知道,他的猜测没有错,杰克逊让马库斯杀他灭口。
他浑身都在颤抖,因为这是他第一次杀人,还是近距离射杀,马库斯的脑袋就在他面前被子弹打爆。
过了一阵,乔尼才猛的回过神来,随即就丢掉了手枪,似乎握着的是一枚炸弹。
他的手还在颤抖,只是情绪已经平静下来。
等到呼吸平稳,他才拣起手枪,下了车,把手枪丢进了湖里。当然,需要处理掉的还有马库斯的尸体。
十多分钟后,乔尼做了必须做的事情。
虽然这是第一次,但是在此之前,他见过杰克逊的手下做类似的事情,也就知道该如何处理尸体与清理现场。
只是,他不能处理掉那辆轿车。
这里是荒漠腹地,最近的城镇在几十千米之外。如果没有车辆,就算没有遭到追杀,乔尼也走不出去,他会在走到最近的城镇之前脱水。也许在夜幕降临之后,他就会因为无法取暖被活活冻死。
他把马库斯的尸体丢进了大盐湖,没有忘记往衣服里塞入几块大石头。
随后,他用湖里的盐水清洗了轿车上的血迹与脑浆,还给自己洗了个澡,准确的说是洗掉了溅在手上与脸上的鲜血。
清晰血迹,盐水比清水的效果好得多。
轿车的后备厢里有几件衣裤,是那些保镖为自己准备的,因为在某些时候,他们需要更换外衣去执行特殊任务。
此外,轿车的后备厢里还有一些瓶装水、食物与武器,以及一桶备用燃油。
换好衣服,乔尼才发动了轿车。
他没驾车向北行驶,而是转为向南行驶。
虽然马库斯没有提到其他人,但是肯定有人前来接应,而且很可能就在北面某个地方等着马库斯。在跟接应的人员会合之后,马库斯会处理掉这辆轿车,然后搭乘接应人员的车辆离开。
向北行驶,遇到那些接应人员的概率很大。
往南,才能避开他们。
虽然乔尼还没有想清楚该何去何从,但是当务之急是离开这里,找个地方躲起来,不被杰克逊的人找到。
此时,大盐湖基地南面。
看到远方升起的尘土,约翰逊启动了单兵电台,同时朝爬在旁边的特种兵点了点头。
那名特种兵放下了望远镜,举起了放在旁边的激光指示器,对准正朝这边赶来的那些坦克战车。
虽然携带了足够的火箭筒,但是约翰逊不打算冒险跟那些亡命之徒交战。
只要有别的选择,他就没有理由去冒险。
现在,他就有别的选择。
几分钟前,他联系上了北面的陆军基地,得知赶来的不是武装直升机,而是一架“炮艇机”。
那是一架携带了十几枚“硫磺石”空对地导弹的ac-22旋翼炮艇机。
与武装直升机相比,ac-22不但飞行速度更快,能达到每小时六百千米,而且携带的武器弹药更多。虽然“硫磺石”导弹配备的不是聚能破甲战斗部,但是巨大的装药量,足够炸毁主战坦克。
如果打中坦克的顶甲,肯定能炸穿,至少能震死里面的坦克兵。
当然,用激光指示器为炮艇机指引目标,能够大幅度提高命中精度,免得在战斗中浪费昂贵的导弹。因为要确认攻击效果,确定是否需要再次进行打击,所以也得让约翰逊他们进行目视甄别。
“鹰爪01,目标已经确认,随时可以攻击。”
“鹰爪01收到,三十秒后到达。”
“明白。”
约翰逊拍了拍旁边那名特种兵的肩膀,让他启动激光指示器。
一束绿色的激光射了出去,准确照射在最前面的那辆坦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