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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知道为什么这么巧,就算你不想听也没办法,除了巧合之外我实在找不到更好的解释。”

“那就不用解释了,你陪他一起死吧!”那人猛然道。

叶承欢眉毛紧了紧,随即又舒展开来,他可不是吓大的,事实上,敢吓唬他的人十有八九都比地上的倒霉蛋死得还惨。

他不想惹事,但也从不怕事,听到这儿,他露出一丝不屑的笑:“你们为什么要杀他?”

“哦?你既然这么问,说明你们一定认识。好吧,我可以告诉你,命令是我们帮主下的,他早就看出这小子有问题,天龙帮屡次被人抄了后路,走漏了消息,就是因为他。这次,这次天龙帮要收一批货,帮主有意把这个消息告诉他,果然,到了出货的时候,兄弟们被警察抓个正着。这件事事先只有帮主和他两个人知道,要不是他向警方走漏风声还能是谁!这么多年,这小子藏得够深,帮主和兄弟们都被他骗住了,要是不杀他,天龙帮以后也不用混了。”

“你们连警察都敢杀,就不怕警方会报复么?”

“报复?哈哈哈哈……要是怕这怕那,天龙帮也不会走到今天,这是警方逼出来的,我们这么做也是让他们看看,天龙帮不是好惹的!”

叶承欢点点头:“没想到在燕京居然还有这么嚣张的帮派。”

“这话说对了,要想在燕京立足,没有点儿手段是不行的,天龙帮之所以有今天,就是凭着一个字:狠!”那人拍了拍头上的雪,大喇喇的一指叶承欢:“好了,你想听的都听了,现在还用我费事么,不想和他一样就乖乖的跟我们走,要是能提供点儿有价值的东西,说不定我们老大心一软会放你条生路。”

叶承欢歪歪脑袋:“我说我和他认识了么,你是聋子还是傻瓜?”

那人听了这话勃然大怒,居然还有人敢耍他,天龙帮头马白头翁可不是纸糊的。

“你他妈找死!给我砍死他!”白头翁一挥手,身后的那帮刀手哗啦一下,挥刀冲来。

叶承欢低头吹了吹手里的烟灰,等到第一道刀光劈到眉头上时,他上身不动,陡然把右腿笔直扬了起来,一个凌厉如风的高劈腿劈到那人头顶,就好像劈到一根朽木桩子,把他直接给劈趴在地。

一侧脸,又一把钢刀贴着他鼻子尖砍下,很清楚的看到寒电般的冷锋中,裹挟着几根断发,悠扬飘落。

叶承欢一把抓住那人手腕,稍稍费了点力气,便把他整个抡了起来,在人群里抡了半圈,就砸到五个,再抡半圈,又砸到四个,眨眼间,地上就多了一片人!

这帮人自从打娘胎出来,就没见过拿人当武器抡来抡去的,一时间吓得退后。

叶承欢不紧不慢的脱掉外衣,里面只穿着件单薄的黑色圆领紧身衣,随手一挥,外衣便飘了出去,不偏不倚,刚好挂到路边的广告牌,挂得整整齐齐,好像服装店里的展示品。

“你小子干什么?”白头翁怒道。

“那件衣服很贵的,我怕不小心沾上你们的狗血。”叶承欢静静的说道。

白头翁怒喝一声:“你们都傻了,这么多人干不掉一个,给我上!”

眼看着那帮人再次涌上来,叶承欢皱了皱眉,好久没尝过血腥味了,对那种味道都有点儿淡漠,今天看架势要是不杀几个恐怕他们不会善罢。

他扬起拳头,一拳打在迎面冲来的一人胸口,咔嚓一声,也不知碎了多少器官组织,那人的刀飘在空中,身子一动不动,鲜血从鼻子、眼睛、嘴里一并喷出,然后才缓缓倒下。

在那人倒下同时,叶承欢抓起他的手臂,往上一扬,众多钢刀劈砍交错在一起,顿时溅出无数火星。

他在人群中一个兜转,以极快的速度用手指在每个人手背上弹了一下,啪啪之声不绝于耳,各种闪亮的钢刀顿时脱手而飞。

传奇的速度!传奇的指法!

好几个在还未完全领略之前,便已没了知觉。

叶承欢一拳打飞一个,一脚踢飞三个,一个肘击把一个倒霉蛋生生撞出视线,贴着雪地,从马路这边一直滑到对面,撞上墙后飙出一口鲜血,歪着脑袋再也不动弹了。

军人教科书式的实战打法,加上神州古武的驳杂素养,叶承欢根本不用开挂,便把那帮人打得七荤八素。

尽管叶承欢已经做到极端仁慈了,但雪地里有的人在翻滚,有的人在呻吟,有的人干脆毫无动静,生死不明。

打架这种事,过去对他来说,就和吃饭睡觉一样简单。

不要说打架,杀人都是如此。

自从回到神州,经历种种,来到维多利亚找到家一般的感觉之后,他骨子里的那种杀伐之气已然消弭很多,作为黑暗风暴的首领,有时候他自己都觉得自己都越发不够格了。

事实上,之所以回到神州,原因十分复杂,至少其中有一点就是他厌倦了那种杀伐生活,血腥味已经闻得要呕吐,他只想给自己找个有氧气的空间。

等叶承欢一转身,直眉瞪眼的出现在白头翁面前时,嘴角的那一道邪魅弧度,竟是如此的涂炭生灵!

大雪纷飞,漫长的街道上只剩下叶承欢和白头翁还站着,其余的人则倒在各自的血浆里,分不清天下上的是雪,还是血!

“其实你早想除掉廖远了,因为他是帮派的二号人物,只要他活着,你就永远被他压一头,对吧?”叶承欢问道。

“你到底是谁?”白头翁出道七年,几百人的帮派火拼不下十几次,最有名的一次是在三年前,靠一把开山刀愣是将一条街的小混混砍个落花流水,从此声名鹊起,被人称为天龙帮的头牌打仔,别人是靠手段、靠伎俩,他则完全靠拼命才得到今天的位子。

干黑道这行,任何一个帮派都是如此,帮派里的二号人物几乎能和老大并驾齐驱,因为干黑道就等于在刀尖上跳舞,老大表面风光,实际上却更容易挂掉,脑袋系在裤腰带上,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人摘走。

仇杀、暗杀、内讧、反水这些元素实际上远比电影要复杂得多。

老大一死,那么二号人物马上成为下一任首脑,所以好多聪明的帮派,都会尽量让老大和老二减少接触,避免被人一锅端的风险。

白头翁在天龙帮是个人人畏惧的狠角色,就连帮主天龙都敬他三分,他在帮派内外的名声远远超过廖远。

天龙之后是廖远,廖远之后才能轮到他,可帮主和廖远都正当年,天知道他白头翁能不能活到他们都挂掉的时候。

就好像一部电影里的台词:“三年之后又是三年。”白头翁对廖远的嫉妒和恨,甚至都超过了敌人。

可廖远做事一向滴水不漏,深得天龙的信任,根本找不到半点儿差错,这让他无从下手。

白头翁相信越是表面上完美无缺的人,背地里就一定有大问题,他很早之前就把廖远身边的人买通,暗中盯着他一举一动,希望能找出蛛丝马迹。

果然,最近天龙帮流年不利,几次买卖都被警方抄了后路,帮派里损兵折将,名声扫地。

一番明察暗访下来,白头翁终于抓到一个重大信息,就连他都没想到,那个天龙帮的二号人物,帮主最器重最倚重的人,居然是警方的内线。

他暗暗的派人在廖远的住处外蹲点观察,到后来居然跟电视剧学,去刨廖远家门口的垃圾桶。

功夫不负苦心人,终于被他从垃圾里找出一张撕碎的纸条,拼在一起后,上面写着联络地点和时间。

其实,廖远在面馆接头的整个过程,都被他的人一丝不落的看个清楚。

白头翁大喜,马上将事情的前前后后告诉帮主天龙,证据确凿,天龙看后大为光火,马上派他带人一面去抄廖远的家,抓他的家人,另一面则派白头翁去抓廖远。

实际上,天龙并没下死命令,毕竟事关重大,廖远怎么说也是帮派的二号人物,草草处死的话也不好向兄弟们交代,他想把廖远抓来,当着所有兄弟的面好好质问一番。

没想到人心隔肚皮,做事两不知,白头翁表面上答应好好的,其实早就打定主意,这一次决不能给廖远翻身的机会,只要抓到他,就地正法!

至于如何向帮主交代,他完全可以找出好多种理由,这一点根本不是问题。

本来一切进行的都很顺利,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不到三分钟的时间,自己带来的马仔就被人家悉数干倒,就算拍电影也不带这么离谱的。

现在他才发现自己刚才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放着那么多路人甲不去招惹,偏偏招惹上一位隐形高手,如今摆在他面前的是一副烂摊子,和一个根本不可能战胜的对手!

要不是被那家伙惹上身,叶承欢也不想给自己扯一身官司,他不是执法者,也不是什么诸邪不侵的漫画英雄,顶多算了个现场目击者。

刚才那一part玩得也够瞧了,一帮黑道分子被他打得满大街都是,他可不想等警车过来,再惹一身骚。

“我一秒钟可以杀你三次,不过我还是要留你收拾这副烂摊子。”叶承欢从广告牌上拿下外衣,随便披在肩上,刚走出几步又回过身来,对白头翁道:“别以为染个白毛就是黑社会了,西西里岛的黑手党每一个都比你有礼貌,从不欺负当地老百姓。哦,对了……”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十块钱扔到地上,“这是他们的医药费,剩下的你替我垫上,就这样了。”

说罢,他踩着积雪,以欣赏雪景的速度,不紧不慢的走远了。

白头翁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了有好久,全身都是雪,看着地上那张十块钱钞票,感到一种深深的刺痛感。

堂堂的天龙帮居然在不到一顿饭的时间就被人侮辱了,而且侮辱得还那么彻底。

他攥紧了拳头,看着大雪纷飞中模糊的方向,心里不停盘旋的只有一个问题:那人是谁,他到底是谁!

出了这条街,便与迎面开来的三辆警车擦身而过,叶承欢不想惹麻烦,裹紧衣领加快了脚步。

好在这次走出不远,便搭上了一辆出租车,车子刚刚启动,电话就在口袋里震动起来。

拿出手机看到一个熟悉的号码,后视镜里那张血腥味还未消散的脸颊,露出几丝愉快的笑意。

来电的不是别人,正是好久不见的丁香小可爱。

拿起电话,还没等开口,便听到一声柔柔媚媚的“老公”,这一声叫得他浑身打个大大的冷战,一直痒到心底,别提多舒服了。

“小可爱,你可想死我了。”叶承欢一身舒畅道。

“老公,我也想你。”

“想我为什么一直不给我联系?”

“你知道的,来到燕京后要做好多事,所以一直没抽出时间。老公,你可不许生我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