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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4章带你去兜兜风

俞晴拾掇好厨房,项一森已经将卢金中送走了。

“晴晴,好了没?”

他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俞晴在卫生间洗了一把脸,将头发梳好,随便搽了一些护肤霜,在镜子前左右照了照,没发现有不妥的地方,才推门出来。

“好了,走吧。”

项一森跨上摩托车,回头问道:“晴晴,你会骑吗?”

“不会,这种摩托车是男式的,挂档特麻烦,我分不清几档几档的,要是网上那种女式摩托车,那我一定会骑,那个想跑快只管加油门,再就是一个刹车,不用挂档特简单。”

俞晴摇头,临上车前,好像记起来,一起邮寄过来的还有两个头盔,“我进去将头盔拿出来。”

“我开慢点,戴不戴头盔都无妨。”项一森这会儿心已经飞出了院外,见俞晴磨磨蹭蹭的,急死他了。

“那不行,为了安全,不管开快或慢都得戴,以后你骑车如果图省事不戴头盔,那我就没收你的摩托车钥匙。”

俞晴威胁的话说完,转身进了客厅,用意念从工作室将头盔渡了出来。

项一森无奈地将摩托车推出院子,等俞晴出来锁好门。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院外面漆黑一片。

项一森深吸了口气,终于可以发动了。

钥匙轻轻一扭,加油门打火,很轻松的就将摩托车发动了,可不像这个年代的摩托车还得使劲的踹。

真方便!

俞晴坐在后面搂住他的腰,“你加大油门,听听轰轰的声浪声大不大。”

“轰轰轰!”项一森一手捏紧刹车,一手加油门,随着低沉厚重的轰鸣声,声浪一浪高过一浪。

“项同志,这声浪听起来爽不爽?”俞晴坐在后面大声问道。

“爽!”项一森心情很激动,可以说是热血沸腾啊!

“爽就慢慢松刹车,跑起来!”

俞晴话音刚落,摩托车就蹿了出去,吓了她一大跳,心脏怦怦直跳,还好她刚刚抱紧了他,要不然不是被惯性甩了出去。

“不是让你慢慢松吗?”

“哈哈,一时激动操作过猛!”

摩托车很快驶入大街,在这个路灯不是很亮的时代,这盏车大灯算是超常发挥它的作用,所过之处无一不照的通明。

项一森赞许道:“这车灯不错,比以前我开过的挎子强多了。”

以前开的挎子灯光昏黄,远远不及这辆的大灯。

还好晚上行人少,一路飞驰过去,声浪还带回声。

摩托车一路呼啸到玻璃厂,项一森打开店铺门板,俞晴进店将下午组装的货架全摆了出来。

项一森站在扶梯上,在墙壁上钉上一些挂钩,明天方便挂衣服样板。

当然,这个店铺装修陈列肯定没法和后世的专卖店比,但是在这个年代还算不错。

最主要是她的货品款式新颖时髦,受大众喜爱。

这就是有作弊利器的优势!

货架摆好,顺带的将一些货物摆上架子,库存摆在货架下面,同款货物与货架上面摆放的货物相对应。

方便他们明天卖货时拿货。

两人花了一小时提前将店铺拾掇利索,只等明天开门营业。

锁好店门重新坐上摩托车,项一森问她:“晴晴,你想不想学骑摩托?”

俞晴爬上后座,搂着他的腰,酸溜溜的道:“想,可你舍得让我骑吗?”

项一森听出她话里的酸味,眯着眼睛直视前方,“现在你不会骑,我当然不敢让你骑,如果你学会了,这车送给你都行。”

俞晴撇嘴,这车本来就是用她的钱买的,“等我学会了再说,我就是搞不懂怎么换档,你着重教我这个,等学会了我要买辆重型机车。哼!到时馋死你!”

“哈哈,行,哪天抽空我教你。”项一森笑过后,啧了声,别说在网上看到的那重型机车,他真眼馋!

两人骑着车围着市区转了一圈,最后还是俞晴心疼油钱,才不得不制止他再继续转下去。

第二天吃完早饭,项一森被俞晴强令换上喇叭裤花衬衣,这一套还是上次去羊城送给他的。

不过,俞晴自己没穿喇叭裤,她换上了这次进回来的连衣长裙。豆沙色的碎花连衣长裙,脚上再穿上同色系的高跟皮凉鞋,挎个小皮包。

在这个时代走在路上,非常养眼!

再加上豆沙色非常衬她的皮肤,衬得她肤如凝脂,在阳光的照射下莹白透亮。

让在绑货物的项一森都看直了眼。

“别发呆了,赶紧将货绑好,我们还等着出发。”俞晴手里拿着蛤蟆镜在他眼前晃了一下。

“晴晴,你不能换一套衣服?跟我穿一样的行吗?”

俞晴摇头,“不行,我还等着穿着这套裙子在店铺里当模特,换掉如何让顾客看得到上身效果。”

坚决不妥协!

她还想买美颜丸吃,等她吃下美颜丸,那她是不是不用出门了,因为那效果肯定比现在更美!

项一森拗不过她,只得戴上她递过来的蛤蟆镜,跨上摩托车,“上来吧。”

俞晴看了眼被挤得只剩下一点空间的后座,再看自己的穿着,如果想坐上去只能趴开双腿坐,她穿了裙子肯定不敢这样坐。

她不加思索的挥手,“你先这货物搭去店,再来接我。”

这一大麻袋货物完全是为了掩人耳目,若不然昨晚货物她全卸在店铺里了,哪还用得着这么麻烦。

“行。”

烧油的速度不是靠双腿的能比的,前后半个小时,项一森就回来了。

一个平时书卷气极浓的男人,突然有一天穿着站在时尚的前沿,那种视觉冲击相当的颠覆人的感观。

俞晴左看右瞧,就是看不够,看着他这身打扮她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这个时代男人的标配手表他有。

最后看来看去,俞晴从皮包里找出一条装饰性的大金链子,不理项一森强烈的反抗,戴在了他的脖子上。

再要求他将结婚的大金戒指戴上。

如此,再细看项一森,那种感觉来了!

特别像前世改革初期来内陆投资的羊城大老板,他们给人的感觉就是这么财大气粗!

“晴晴,这些金饰可以不戴吗?”项一森浑身都泛着抗拒的气息,“太俗气了!”

“哈哈,我喜欢你时常变换下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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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