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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邻家妹子爱上我 > 第三百一十一章 两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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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逸尘会不会回了办公室呢?

时钊有没有在牧逸尘的办公室守株待兔?

都是我心中的疑问,担心去得晚了,会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我便硬着头皮,走出了房间,跟着将头压得低低的,快速往电梯间摸去。

在走向电梯的时候,我不断偷瞄对面的牧逸尘的小弟,见没人注意这边,快步走过去。一个箭步到了电梯间门口,按开了电梯。

牧逸尘的办公室在顶层,我乘坐电梯直接到达顶楼,走出电梯间,四下里一片寂静,我的脚步声虽然轻,可是因为实在太安静了,依旧能听得清清楚楚。

左右张望了下,两边的房间都是房门紧闭,左手边第八个房间外面挂着总经理的铭牌。正是牧逸尘的办公室,当即走了过去。

这一层这么安静,由此可知,牧逸尘还没有上来,时钊如果藏在这儿。还没有机会动手。

我走了几步,还没听到除了我发出的声音之外的任何声音,便壮着胆子,轻声喊了几声时钊的名字:“时钊,时钊……”

一连叫了几声,都没有人回应,心下不由怀疑自己的判断了,难道时钊选择的地点不是在金龙洗浴中心里?

摸到牧逸尘的办公室外面,伸手敲了敲门,问道:“里面有人吗?”

没听到回应,便伸手去开门,可是门上了锁,纹丝不动。

没有声音,办公室的门打不开,看来时钊真的不在。

那他会在哪儿呢?

难道是在这儿附近,等待牧逸尘出去,然后直接动手。

想到这儿,我又快步走到过道的窗户边,居高临下的看向四周,看能不能发现时钊的踪影。

因为金龙洗浴中心算是这一片区域比较高的楼,所以周围的情况除后面看不到外,基本上都能看到。

我从左看到右,目光一一从对面的房屋,巷子扫过,看得很仔细,可是还没有发现时钊的踪影。

难道我猜错了,时钊根本没想过来杀牧逸尘?

心中念头还没落下,忽然看到正对面的一个漆黑的巷子里亮起了一点火光。

非常的微弱,似乎有人打火抽烟,当下心中一震,可能是时钊,转身就冲到电梯里,乘坐电梯往下而去。

到了二层楼的时候,电梯忽然停了,竟然有人要进来乘坐电梯。我登时心中大惊,别被人发现了啊!急忙转身,背对着对面的墙壁。

听得电梯门打开的声音,两个人走了进来,随后在里面说话:“这儿越来越不安全了。前段时间才有人在这儿打架,今天又失火,以后还是别来这儿洗澡了。”

另外一个是女的,说:“可能这儿的老板招惹上了什么仇家吧。不过这一片区这儿洗澡最舒服,去其他家还真不习惯。”

我一听二人的对话,便知二人是金龙洗浴中心的客人,心头便放松了,缓缓转过身来,看到站在里面的是一对年轻男女,穿着都十分考究。

叮地一声,一楼到了,青年男女先走了出去,我探头往外张望了下,见大厅中没什么人,便走出大厅。疾步流星地出了金龙洗浴中心。

一出金龙洗浴中,我就直奔刚才看到的那个有火光的巷子。

走进巷子,里面一片漆黑,刚才的一点火光也没了。

往里走了几步,我就喊道:“时钊。时钊!”

“坤哥?”

一道细微的声音传来,我循声看去,只见时钊从堆废纸箱后面转了出来。

“坤哥,你怎么会来这儿?”

时钊满脸的疑惑。

我说:“还不是因为来找你?”

时钊说:“你怎么会知道我在这儿,今天不是办拳赛吗。你应该在酒吧看着啊。”

我说:“你那点心思还能瞒得过我?看你最近的表现,我就怀疑了,走吧,杀牧逸尘不可取,咱们宁愿暂时不当话事人。也不干这种蠢事。”

时钊说:“可是机会难得啊,一旦错过了,不知道得等多少年呢。”

我说道:“再难得又怎么样?难道还能比保住性命重要?听我的,这次当不上,咱们下次争取。”

时钊看了看我,叹了一声气,点头答应下来。

我和时钊走出巷子,回到车上,看着金龙洗浴中心,心里却是非常的不甘。

到手的话事人竟然被一个凭空冒出来的牧逸尘给抢了。

我心里要说没有不平衡是不可能的。

但我得承认一个事实。牧逸尘有郭婷婷支持,腰板比我硬。

所以我输也是情理之中。

输了!

我点上一支烟,开着车子往回走,忽然很想喝酒。

失意,便是我此时的唯一心情。

我不怕和任何人公平竞争,可是却提防不了别人用非常规手段来竞争。

“时钊,找个酒吧喝几杯。”

我一边开车一边说。

时钊说:“坤哥,咱们现在回去还来得及。”

我摇了摇头,说:“不要有这样的念头,干掉牧逸尘简单。可是你想想后果,全南门追杀你,除非你逃到外地躲起来,不然的话,只有死路一条。”

看到路边有一家酒吧。我和时钊便走了进去。

我和时钊都很不满这个结果,满腹的怨气,可是已经没法再改变什么,只能拿酒出气,一杯接一杯。拼谁喝得多。

喝得多了,话也开始多了起来,时钊借着酒意破口大骂,说牧逸尘算什么东西,有什么资格当话事人?

我心里也极其压抑,猛地将酒杯摔在地上,趁着酒意,也是大骂道:“我日尼玛,牧逸尘!要不是大小姐,老子捏死你就跟捏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你凭什么上位,有什么资格?”

骂出口心里便舒服了一些,可我们发酒疯也引起了酒吧看场人员的注意,一群看场的人走了过来,说:“喂。兄弟,要闹事去其他地方。”

时钊本就心情极度不爽,这几个小混混竟然敢来我们面前放话,当场就冷笑起来,说:“我就要在这儿闹怎么着?”说着抄起酒瓶,迎着领头的那个走去。

那领头的男子看到时钊的样子,有点忌惮,问道:“兄弟,你混哪里的?”

我也是提着一个酒瓶,冷笑着走过去,说:“我们混哪里的,你还不够资格问。”

领头的男子说:“呵呵,兄弟太狂了,我大哥是……”

“啪!”

他的话才说到一半,我已经动手了,一酒瓶砸在男子的头上,跟着吆喝:“干!”

时钊也跟着动手,我们就这样和这个酒吧看场的小弟肉搏起来。

砰!

我脸上挨了一拳,火辣辣的痛,却让我觉得无比的痛快,也刺激起了我体内的血性。

我跳起来猛地一脚踹在打我的大汉胸口上,跟着抢上前去,抱住对方的头,狠狠地就是几下撞头。

“砰砰砰!”

撞头完全是比谁更狠,两败俱伤的打击手段。对方被我撞得晕头转向的同时,我也是感觉额头上的刺痛感刺激着我的神经。

“砰!”

放开那个大汉,一脚便将大汉射得飞了出去。

旁边两个人扑上来,我握起拳头迎上去,打对方一拳。自己挨一拳,没有任何的技巧,完全是拼力量,拼血性。

最后我赢了,所有看场的人全部倒在了地上,痛得哎哟妈呀的惨叫,我的双眼眯成了一条缝,额头的鲜血顺着眼皮往下流,将我的视野染成血红色。

我和时钊相视一眼,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随即勾肩搭背的走出了酒吧。

酒吧里的人都目瞪口呆,以为我们是疯子,以为我们是不要命的亡命之徒。

可只有我们清楚,我们只是想发泄一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