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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匕首

凌羽离开幽月城的时候,凌羽天宇塞给他一张水晶卡片,说可以从联盟银号取出一万金币。凌羽看到街道上有一家联盟银号,心想这应该和前世的银行差不多,是存取货币的地方,也就不担心没钱花了。

算上上次和素素敲诈季先锋得来的四个金币,再加上凌羽在卧房二楼找到的一个小盒子,里面装着一百多个金币,凌羽现在也算有点小钱了,自信买一把匕首还是没问题的。

内店的空间比外面小一些,但装修更豪华。里面的武器加起来不过二十件,和外面的普通货色相比,确实要好很多。光看外表就精致不少,应该是花了不少心思手工打造的。

匕首只有三四件,凌羽一一拿起来,在手里掂量了一下,重量还行,一截短短的匕首就有几十斤重,算是好货了。但凌羽最后还是摇了摇头,这些匕首对普通人来说或许足够了,可对他而言还是差了点。

“还不满意?”老板挺着个将军肚,疑惑地看着凌羽。能在芳菲镇上开这么一家武器店,他自认为看人的眼光比一般人强。所以一开始看到来买东西的是个小孩,他也没在意。可连这些好货都不满意,老板就有点摸不准凌羽的底细了。

“我说过,钱不是问题。还有没有更好的?没有的话我就走了。”凌羽不想再浪费时间,说着就要离开。

老板急了,连忙说:“哎哟,我的小老板,您别急着走啊……这样吧,好匕首我这儿还真有一件,只是这分量可不轻,你确定你能拿得动、用得顺手?”

“哦?拿出来看看。[]”凌羽一听来了兴致。这儿的匕首都已经有几十斤重了,更重的岂不是有上百斤?一把上百斤的匕首,应该能合他的心意了吧。

老板一愣,呵呵笑道:“你这可为难我了,我可拿不动那玩意儿。要不是因为太重,这匕首也不会在我店里放了好几年都没卖出去。我还是带你去看看吧。”

凌羽跟着老板,穿过一条回廊,来到一间类似仓库的地方。里面密密麻麻摆满了武器,都是按捆计算的。最里面的地上,随意放着一个胳膊长的盒子。

老板费力地在刀剑间穿行,走到盒子前蹲下,卷起袖子,似乎想亲自把盒子拿起来。没想到他使出浑身力气,盒子却纹丝不动,就像在地上生了根一样。

“呼……你看到了吧,匕首就在这盒子里。你要是能拿得动,我就免费送给你。”老板喘着粗气说道。

凌羽也不说话,走到盒子前看了看,没发现什么特别的。打开盒子,一把通体乌黑的匕首出现在他眼前。没有光芒闪耀,也没有虎啸龙吟的声音,这就是一把看起来很普通的匕首,做工粗糙得不像话,简直就是一个梭形的刀片,手柄处缠着一圈圈粗布。这样的匕首,估计丢在路上都没人会捡。

刀片有点弧度,看起来挺锋利的,但因为乌漆嘛黑的,也看不太清楚。凌羽握住刀柄,暗暗用了五成的力气,却惊讶地发现匕首纹丝不动。[]

“好重!”凌羽一鼓作气,使出了全力,才勉强把匕首拿起来,但想要挥舞几下,却很困难。“老板,这匕首多少钱,我要了。”

“啊……真拿起来了!”老板看着凌羽,眼神就像看到了怪物,“既然小老板你要,给你打个五折,就收你十个金币吧。”

他却绝口不提刚才说的免费赠送的话了。

凌羽小手一转,十枚金灿灿的金币出现在手中,塞进了老板油腻肥大的手里。不等老板反应,他就自顾自地离开了。

等老板回过神来,看着手中的十枚金币,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早知道这小家伙这么阔绰,他就该说一百枚金币了。不过他不知道的是,就算他开口要一千金币,凌羽要是想买,还是会买的。

这倒不是凌羽想摆阔,而是他知道,这把匕首绝对值这个价钱,当然,这个价钱只是对他来说。要是换了别人,可能给一个铜板都觉得贵。至于老板之前说的免费赠送……哼哼,这些商人一个个都巴不得把石头卖出黄金的价钱,怎么可能真的送给你?留着占地方也好啊。

凌羽离开武器店,直接把匕首丢进了“苍白空间”。虽然“苍白空间”现在还在进化,但存放物品还是没问题的,只是他的意识无法进入罢了。

凌羽找了一家店铺换了一枚金币,这才知道了这个世界的货币换算规则:一枚金币等于十枚银币,等于一百枚铜币。他也意识到,中午那顿饭他给一个金币是多么浪费,就算把整个酒楼包下来都绰绰有余。

不过钱已经给出去了,凌羽也不可能再要回来。反正他现在对钱也没什么概念,而且又不是自己辛苦挣来的,花起来一点都不心疼。

想起前世一个月领着两千块钱精打细算过日子的情景,凌羽觉得那简直就是地狱!

凌羽采购了一些必备的生活用品,食盐、香料之类的自不必说,锅碗瓢盆也买了不少。他还顺便买了很多熟食,懒得动手做饭的时候就吃现成的。反正放在“苍白空间”里也不会变质,唯一担心的就是被“蛋疼一号”或者九尾狐、幽灵狼偷吃了。

至于给它们准备的食物……九尾狐和幽灵狼是灵体生物,不需要吃东西。“蛋疼一号”嘛……随手摘点树叶就行了,没必要好吃好喝地伺候它。

长相决定待遇,这就是“苍白空间”的规则!

凌羽离开芳菲镇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他没打算在这儿过夜,所以还是走了。芳菲镇外有一条望不到头的大道,道路一边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另一边是茂密的丛林,两边的环境截然不同,倒也挺稀奇的。

凌羽顺着大道向南走了两个多小时,夕阳的余晖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再过一会儿天就要黑了,凌羽左看右看,拿不定主意。

晚上是住在森林里好呢,还是在草原上欣赏空旷的风景呢?凌羽很纠结。他闭上眼睛,原地转起了圈圈,直到脑袋发晕才停下来,然后径直往前走。等他再睁开眼睛,面前是一片绿油油的大草原。

闻着青草的芳香,凌羽顿时感觉神清气爽。不远处有一群类似羔羊的动物聚在一起,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面。

“晚餐有着落了!”凌羽看到绵羊,小手一转,黑色的匕首出现在手中。凌羽感觉身子一沉,一步一步地朝羊群走去。

草原视野开阔,一群绵羊看起来近在咫尺,可凌羽走到它们附近时,却至少花了二十多分钟。羔羊们傻乎乎地啃着青草,看到有陌生人靠近,顿时紧张起来。可一看这人的体型比它们还小,便又毫不在意地继续啃草了。

凌羽本来还想偷偷绕到羊群后面,学老虎扑杀猎物,没想到这些傻乎乎的家伙看到他一点都不紧张,显然是他这副小身板光看外表实在没什么威慑力。

凌羽找准一只落单的羔羊,举起匕首就冲了过去。匕首轻轻划过羔羊的脖子,顿时鲜血直流,羔羊连叫都没叫一声,就轰然倒地了。匕首的锋利程度超出了凌羽的预料,他根本没怎么用力,就像切豆腐一样切开了羔羊的脖子。

其他羔羊闻到血腥味,顿时四处逃窜,至于倒在地上的同伴,根本没人理会。凌羽看得出这种生物性格懦弱,但没想到它们胆子小到这种程度,不禁有些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