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沈华三个人起床时,陆羽便给了他们一人一套新衣服,让他们换上。
沈华和沈钦君的衣服,是沈烟连夜做的,沈念琴的衣服是之前给陆羽做的,但她还没穿过。两个小姑娘的身材差不多,倒也合身。
三个人换上新衣服,洗漱了一番后,完全就像变了个人一样。
沈家人长得都挺好看的,沈烟也长得好看,陆羽就是遗传了她妈的优点。
之前因为老是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也没有条件去倒饬自己,所以看不出来样貌。
如今穿上新衣服,再简单倒饬一下,除了沈华憔悴些,沈钦君妥妥帅哥一枚,沈念琴也是很漂亮的。
不过穿上新衣服的三个人倒是有些局促,这可是新衣服啊,他们从小到大都没穿过,不,他们甚至连摸都没摸过这么好的布料。
于是,沈华开口说道:“小妹,这衣服留着给妹夫穿吧,我不习惯穿这衣服。”
“哥,这衣服我是特意给你们做的,你们就安心穿着吧。家里还有不少布料,我这两天再给你们多做两套,到时候天天轮着穿。”
天天穿新衣服?这种事他是想都不敢想,小妹是怎么想得出来的?
陆羽也附和道:“舅舅,你们就穿着吧。真不用担心,家里确实还有不少布料。”
这些布料都是从纺织厂买的,虽然不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但是至少不缺。
沈华还想拒绝,可陆羽说沈钦君和沈念华已经到了适婚年龄了,得穿得体面一点,这样好找对象。
一提到儿女们的婚事,沈华就妥协了。这两个孩子跟着自己,都没有吃饱穿暖过,自己实在愧为人父啊!
几天接触下来,陆羽发现舅舅家的人都特别勤快。
沈华和沈钦君去山上捡的柴,已经把她家柴房堆满了。那柴还劈好,然后码得整整齐齐的。
而且家里的水缸,永远是满的。
沈念琴更是每天天还没亮就起床,煮早饭、喂鸡、喂鸭,打扫院子……一刻都不停歇。而陆羽和徐明珠还在呼呼大睡,真是惭愧啊!
每次吃完饭,他们两兄妹都抢着洗碗,完全没有徐明珠发挥的余地。
他们的勤快让徐明珠感觉到满满的压力,再这么躺平下去,陆羽会不会把她打包送回京市呢?
更让沈华惊讶的是,每天来他小妹家拜年的人络绎不绝,个个都是拎着不少东西上门的。
不过沈烟两口子倒没要,都原封不动让大家带回去了,还添了一些回礼。
因为陆羽强调过,绝不能收礼。所以,他们当父母的,也不能拖后腿。
然后,沈华才又发现,原来他的侄女竟然是厂长,家里的新房子都是侄女挣钱买的。
这是什么神仙侄女?话本子都不敢这么写吧?
看到小妹生活过得好,沈华也就放心了。
住了四天,他们便表示要回去了。天天在这吃白米饭,他们羞愧啊。
可沈烟不舍得大哥离开,好几年才见上一面呢。
一番极力挽留,再加上陆羽的游说,沈华才答应再住几日。
与她家的其乐融融相比,陆爱家那边真的是死气沉沉,又剑拔弩张。因为极品亲戚又来了。
牛秋兰这一次是带着她孙子钟豪发一起来的。
只见她一进门便笑眯眯地说:“燕子,上次是舅妈口无遮拦了,这次是特意上门给你道歉的。”
她一边说着,一边递上一网兜东西。
吕燕子一看,里面是两颗黄瘪瘪的青菜,也不知道是放了多久的,还有一根小得可怜的白萝卜。
不过上门都是客,而且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都说是上门来道歉的了,吕燕子也不好意思挑刺,便招待他们进屋坐。
牛秋兰一进客厅,眼睛就像探照灯似的四处扫射。
看到桌上摆着的瓜子花生,她立刻伸手抓了一大把,一边塞进嘴里,一边含糊不清地说:“哟,就这点儿吃的啊?”
刚想把鸡蛋糕和奶糖拿出来的吕燕子,默默息了心思。哼!嫌我家没东西吃,那就赶紧滚吧。
而跟着过来的钟豪发,一直在打量着这新房子,眼中尽是满意之色。
奶说了,表姑家没儿子,要是他娶了陆宁,以后这房子都是自己的了。
更让吕燕子炸毛的是, 吃饭时,牛秋兰专挑肉菜下筷,嘴里还不停地念叨:“这菜做得也太一般了,我家做的可比这强多了。”
不好吃你还吃得满嘴肥油?没看到这肉菜全被你祖孙俩造完了吗?
一直默不吭声的陆爱家,都气得想摔筷子了。不过顾及着媳妇的面子,才忍住了。
但陆宁这几天被陆羽“洗脑”后,可不想再忍气吞声。
堂姐说了,有些人,你不发威,他就当你是病猫,会专门欺负你。
于是,陆宁把碗筷一放,说道:“我家的菜确实做得一般,既然舅姥姥嫌弃,那就别委屈自己吃了。”
说完,便把他们祖孙俩的碗筷端回了厨房。
牛秋兰:?怎么能把我的大米饭端走?一年才能吃上一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