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轻松如行云流水,环境尚可似闲庭信步。
只因有沈林风钟爱的篮球,他便觉得工厂的一切都变得美好起来。
他开始努力适应环境,犹如坚韧的小草在贫瘠的土地上扎根生长。每天,他艰难地咽下那难以下咽的饭菜,在车间里如老牛般坚持八个小时的工作,然后打卡下班。
下班的时光,沈林风多数都在球场上挥洒汗水。
有时,他与江科并肩作战。
当江科加班,或者上班时间错开时,他也会与卢先明、付江勇或其他工厂内的同事一同驰骋球场。
反正大家都在同一个厂里,打着打着,篮球场上的人便如老友般相互熟识了。
即便还称不上朋友,彼此也算点头之交吧,沈林风自然无需他人引领。
七天的适应期转瞬即逝,沈林风与江科他们一家人也变得熟稔起来。
由于沈林风他们的寝室距离食堂近在咫尺,每次江夏和她妈妈吃完饭后,总是会来寝室稍作歇息。如此一来二往,大家便如家人般亲密无间了。
即便沈林风漫步于工厂之外的其他角落,邂逅江夏和她的母亲,她们也会热情地主动打招呼。
沈林风还察觉到一个饶有趣味的现象,每回江科妈妈用早餐,饭盒总是由江爸爸负责清洗,她从未主动伸手。
并且,江妈妈动不动就会操着一口四川方言斥责江爸爸,那些话语称不上什么美妙的诗篇,江爸爸每次都乐呵呵的听着,既不气恼也不烦闷,依旧我行我素,从不与江妈妈计较。
相较而言,江夏则显得格外温柔,每当目睹妈妈责骂爸爸,她都会柔声劝慰江妈妈。
有时甚至会主动夺过爸爸和弟弟的饭碗,前去帮忙清洗。沈林风深感诧异,仿佛江夏丝毫没有承袭她妈妈的基因,性格反倒与爸爸或者哥哥如出一辙。
至少,她的情绪犹如爸爸和哥哥那般沉稳,全然不像她妈妈,恰似一根一点即燃的炮仗。
七天转瞬即逝,沈林风果真被调配到别的寝室,那是江科他们寝室对面的三楼,里面设有六个床位,算上沈林风在内,实际上仅有四人入住。其中有两位皆是四十岁上下的中年人,分别唤作马文春和张云飞,另一个年轻人估摸二十七八岁,名为王耀明。
马耀明的头发那叫一个“稀”,只能靠侧面的头发来拯救天灵盖,他没事儿就爱摆弄摆弄头发。
他的形象,活脱脱就是《功夫足球》里的秃头二师兄嘛。
马耀明睡在下铺,没事儿就喜欢在蚊帐里弹弹吉他。他的吉他水平嘛,马马虎虎,不过在工厂里那也算是个异类了。
毕竟,这又不是大学!
一下班,江科就又“嗖”地一下跑到沈林风的寝室:“走,干饭去。”
沈林风笑着说:“等会儿哈。”
说着,他就从床铺底下掏出新买的饭盒,和江科有说有笑地走着,朝食堂奔去。
江科问:“晚上加班不?”
沈林风摇摇头:“听说我这个月都上白班,下个月再调整。”
江科笑着说:“那敢情好,吃完饭一起打球去呗。”
沈林风点点头:“成嘞。”
得嘞,他一个人也怪无聊的,能跟江科他们几个打打篮球,也挺不错的。
起码,沈林风不会太孤单。
今天的饭菜,还是没啥新意。食堂的厨师好像都是从一个地方出师的,跟外面酒店的厨艺那是完全不一样,这炒菜的水平,简直了,让人没话说。
沈林风倒是还挺习惯的。
毕竟,他也是从大学出来的嘛。
每一次面对那令人难以下咽的食物,他都会自我安慰,就当是给肚子开个玩笑吧,毕竟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当一个人将吃苦视为一种磨砺时,他的意志力必然会得到锤炼。
此时此刻,吃饭已不再是单纯的进食,而是一场修行。
沈林风犹如吞咽苦药一般,艰难地吞下所有的食物,总算是又成功地欺骗自己的肚子一餐。
然后,他与江科一同来到洗漱台前,趁着饭盒的余温,随意地用清水冲洗一番,便如释重负地回寝室换衣服。
他迅速脱下那土得掉渣的工作服,换上帅气的篮球服和篮球鞋,再在上身套一件运动卫衣,整个人瞬间变得精神焕发。
就这样,沈林风紧跟着江科,朝着篮球场大步走。
......
这就是沈林风近来每天的主要生活节奏,白天在工作岗位上奋战八个小时,每隔一个小时便像勤劳的小蜜蜂一样,前往流水线领取一些样品,然后回到质检部,按照流程进行各种严格的测试。
游标卡尺测量尺寸。
过电流。
测电阻。
跌落试验。
然后一一登记数据,留存资料。
如果遇到偏离标准值太高的问题,则立马报告。
晚上就跟江科等玩篮球。
不知不觉间,沈林风已如鱼得水般完全熟悉了工厂的节奏。
篮球场上,质检部、流水线,沈林风的朋友如雨后春笋般多了起来。
甚至还有女孩子对他频送秋波!
比如流水线上的那个女子,仿佛是来自安徽的一朵娇艳花朵。
起初,沈林风并未与对方过多接触。然而,每一次他去取样品时,总要从对方的包装盒中抽取一些,渐渐地,两人之间便有了一些言语的交流。
通过聊天,沈林风得知对方名叫周珍露,年龄与他相仿。
周珍露的胆子犹如初生牛犊,每当看到沈林风来拿样品时,总会主动与他攀谈。
那一声声“靓仔”,恰似黄莺出谷,婉转悠扬。
“靓仔,今天状态很好哦。”
“靓仔,周末请我看电影好不好?”
“靓仔,晚上去吃宵夜呗。”
“......”
起初,沈林风尚算矜持,仅是与周珍露闲聊几句。
随着时光的推移,两人愈发熟稔,他亦会和对方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
然而,对于周珍露的主动示好,他却从未予以正面回应。无他,只因周珍露的容貌着实令人难以恭维,实在难以勾起他的兴趣。
相较之下,沈林风与同属质检部的姚文舒关系更为融洽。
由于一同上白班,姚文舒时常与沈林风互帮互助,有时沈林风帮姚文舒取样品,有时姚文舒帮沈林风拿。两人一同去取样品时,亦是欢声笑语,其乐融融。
沈林风始料未及的是,自己与姚文舒的亲昵无间,竟招来周珍露的艳羡与嫉妒。
某一次,他去取样品时,周珍露竟然恶狠狠地瞪着他,呵斥道:“沈林风,你有何可高傲的?大家皆为打工之人,我实不知你在高傲些什么!”
沈林风如坠云雾,茫然问道:“我何处高傲了?”
周珍露愤愤不平:“你若不高傲,怎会走路时鼻子都快翘到天上去了。真不知你有何过人之处,说到底,你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质检罢了。”
沈林风:“呃......”
面对周珍露,莫名其妙的发难,沈林风有些不知所措。
真心话,沈林风不知道自己哪里有错,或者说哪里高傲了。妈的,老子哪里高傲了?
不过,他并不打算跟周珍露闹。
因为没意思。
沈林风总算是看出来,周珍露那是真生气啊。开始还是嘟嘟囔囔的,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大,好像沈林风把她怎么样了似的。
狼狈的拿走样品,沈林风回到质检部,却看到自己一个班组的几个质检员正用一种奇妙的眼神看着自己。
“你们都看着我干嘛?”沈林风摸一摸自己的脸,以为粘上什么东西,才让大家那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