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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武这些年,也就学会用木料子做一些简单的粗使工具,那种铁具的烧制他是一窍不通,光是当年雕刘恒辰脖子上那颗狼牙都花了他不少的时间,更何况这能直接透过去看极远处光景的神秘材料。

刘恒辰是晓得的,但他不可能会说,这玩意儿对现在的景朝来说虽不算太超前,但毕竟各个大陆还没有积极的开始贸易往来,这种技术他提前说,蝴蝶效应他都不想考虑了,光那群老臣头一个就会让赵曙霄把他抓起来,打听他的来历。

就像李鸿武打断他的话,猜出他的想法一样,见李鸿武欲言又止,刘恒辰也直接将他心底里的想法讲了出来。

“我的东西就是你的,没必要分太仔细,这玩意儿搞不好能保你一命,再说了...我在你眼里难道就是这么惜财的一个人吗?”

李鸿武很想点头,但他的直觉告诉他,如果他回答了“是”,那自己接下来估计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得到刘恒辰的好脸色,违心的,他摇了摇头。

“怎会,我只是觉得这东西太过珍贵,若是我碰坏了可怎么办。”

“坏了就坏了,破财消灾呗就当,不光是这些,我还让李薪帮我做了些暗器。”

李鸿武的撒谎技术很烂,但刘恒辰也懒得拆穿他,这桌子上的玩意儿,可是他花了好些心思才构思出来的,专门用来防身的道具。

也是因着上次跟李鸿武在大树村上的遭遇,他才想着有备无患,还甚至打算,将来用在刺杀赵延勇上,但事情发展的太过迅速,这些东西他压根就没能派的上用场。

好不容易能让这些玩意儿见见光,他也算是显摆给李鸿武看的。

“这个是袖珍弩,我让李薪在他们暗卫营原本的结构上调整了一下。”

“这些是浸了毒液的袖箭,可以单独甩出去,也可以配合这支弩用,这毒药发作快,有让人身体麻痹的,也有会让人呼吸衰竭的。我都用不同颜色的尾羽做了标注。”

“这个,怎么说呢,是一枚烟雾弹,丢出去之后砸开了会产生迷惑人的烟雾,很呛人,你自己要用的时候当心别误伤着友军了。”

“这个就是一般的摔炮,但是他威力稍大一点,造型也更小巧,方便携带,可惜的是因为太小,塞得火药不够多,只能够吓唬吓唬人的。”

李鸿武看着刘恒辰如数家珍一样介绍着桌上的东西,眼神里又是钦佩又是忌惮,等刘恒辰一口气说完,他才张两下嘴,哑声问道。

“这...一直放在咱们家里?”

“嗯,从那天在大树村救下你那次开始我就在准备了。”

“...这都是你一个人想出来的?”

刘恒辰摇了摇头。

“肯定大部分是二叔三叔的功劳,他们对暗器比我精通的多,我只是相比起来更精通药理,”

*还有一些超前科技罢了。

他心里补充道,嘴上却是。

“你不在家的时候我也并非不学无术好吧,什么奇门遁甲之类的怪书我有时候也有涉猎,虽说那些书里头的内容看着不像真的,但仔细研究还是能从中摸出一些门道来。”

“...乖乖,这每一样,放在战场上,那都是能左右战局的存在,辰辰若是早些拿出来...”

李鸿武盯着桌上的玩意儿,喜不自胜,但刘恒辰很快就给他泼了一盆冷水。

“这弩箭做起来很难,三叔也是做坏了十几把才有这么一份成品,即便是这样,这袖珍弩最多也只够用十几次的,用完就坏了。”

“还有这些袖箭的毒药,也是极其珍贵的药材配上许久才能做得出来...桌子上这些,可是我和二叔他们用了许久才研究出来的。”

刘恒辰也没撒谎,弩的结构以现在的材料和精炼技术根本支撑不住长久使用,毒药的提纯也因为工具局限性十分耗材耗时,量产依旧是不太可能,这么些东西顶多在生死攸关的时候保个命。

而且这些玩意儿,研究起来特别耗费精力,他要不要不是因为看到李鸿武当时那惨状,以及自己几次命悬一线,压根不会起这种心思。

李鸿武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无妨,有这些东西在手,此番为夫定不会让峰儿那小子有半点差池。”

说着,他小心的将弩箭一根根的收好,边收边打量着,那箭矢顶端被刘恒辰用木头盖子遮住,打开之后是闪着寒光的银色箭头,光看着就觉得锐利无比,弩的造型也十分小巧别致,用来发射箭矢的弦颜色十分奇怪,里头似乎还闪着金属光泽。

桌上不仅仅是这些,还有救过他无数次的毒粉,依旧是被装在荷包之中,只是比起他腰间那两枚,这三枚荷包显然做工要粗糙不少。

刘恒辰见他多看了几眼那个荷包,有些不好意思地撇过头。

“送你的跟自用的,肯定是有些差别的,我看你腰上的那几个也开始褪色,之后我再给你缝两个。”

李鸿武咧嘴笑了起来。

“还有这好事儿。那等我得胜...”

刘恒辰连忙眼疾手快的捂住他的嘴。

“这种时候可不能说这种话,不吉利,既然要赶上他们,就快些准备妥当出发!”

“嘿嘿,好好,一切都听辰辰的。”

家里一直都备着些馒头包子,起初刘恒辰是顾虑到家里的仆役年纪都不大,做体力活容易饿,给他们虽是填填肚子的,没成想这会儿反倒方便了李鸿武,他囫囵就着咸菜吃了俩馒头,又用油纸包了几个皮厚馅儿足的肉包揣在背囊,便跟刘恒辰道别,策马疾驰从城南的小门悄悄溜出了城去。

这次是为了低调跟踪自己的四弟,所以他换了身轻便的便装,仿照刘恒辰平时的穿着,扮作一名离京的商贾模样,马匹也从之前那匹招摇的赤红宝马改骑了匹耐力更持久的棕色大马。

从京城出来,他便减缓速度,以他多年行军作战的经验,他很轻松的便能猜到这个时候赵昀峰所在的队伍身处何处,一个人总是会比一队人马快上很多,他不需要太过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