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这是你应该得到的,你这次真的表现得太棒了,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呀。看来,以后我得向你好好学习了。”
轩逸眼里都是爱意,没想到老婆竟然如此优异。
战晏臣轻咳一声,还有最后一个人没讲书了,那就是妹妹呀。
如意接触到了战晏臣的目光,心领神会。
“今天所有的人都讲书了,都讲得特别好,我现在是最后一个发言的了,我想我就讲我自己的这本书吧。”
如意言罢,大伙儿全都愣住了。
“什么?嫂子,你要讲你自己的书,你出书了吗?哈哈哈。”
轩逸纳闷了。
嫂子什么时候写书的呀,还出版的书。
战晏臣也倍感奇怪,“妹妹,你说的我们不太明白呀,你再讲的仔细一些。”
“大哥,轩逸,我要说的我自己的这本书啊,就是发生在我身上的真实的经历。其实我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写小说,可是我至今还没有动笔,也不知道该写什么,那就从现在开始吧,我和你们口述一下属于我的故事。就当是我今天的任务吧。”
讲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真实的故事,这个主意不错。
战晏臣第一个支持。
“太好了,妹妹,我特别想听属于你的故事,你赶紧讲吧,只要是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都可以讲出来,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我们都喜欢听。”
陆君庭也来了兴趣,其实他对老婆的过去的了解,算是知之甚少的。
他也愿意听呀,在认识老婆之前,老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如意沉思片刻后,轻声开口。
“我就从我在老家的时候开始讲吧,其实七八岁的时候,我还住在乡下,我们家有自己的稻田,每到收割的时候,我都要去稻田里收割稻子的。说实话,那时候家里真的是穷呀,也特别的累,我总感觉干活真的是累死了,口干舌燥的。那时候我最大的心愿就是以后再也不种田了,再也不用赤着脚在水田里收割稻子了。”
“你们大概不知道,有水的稻田里是有蚂蝗的,就是那种黑色的挺大的虫子,能够直接钻进肉里面。它也叫水蛭,是吸血的软黄金。现在想起来都挺吓人的,因为我感觉我小时候就被蚂蝗钻到过小腿肉里面。还好我自己及时发现了,使劲的用手揪着蚂蝗把它揪出来了,真的好吓人。从那之后我就对蚂蝗有了心理阴影。我真的不愿意再下田了。”
战晏臣听得一惊一乍的。
天哪,稻田里竟然有这么可怕的虫子。
妹妹竟然受了这么多苦呀。可怜的妹妹呀。
不知道他的诗雅是不是也干过这样的活呢?
战晏臣默默地祈祷他的妹妹诗雅,没有被拐到农村去呀。
希望妹妹有一个城里的养父养母吧,过着幸福安康的日子。
陆君庭听着听着,也默默流出了眼泪。
实在没想到呀,老婆以前竟然过得这么苦。
轩逸两眼泪汪汪,嫂子好可怜呀,竟然被蚂蝗吸血了。
以后他一定对嫂子好呀。
一定要想尽办法多给嫂子钱呀。
秦梦瑶吓坏了,暗自庆幸自己不是生在农村的孩子。
否则的话让她也下稻田去被蚂蝗吸血,实在是生不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