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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穿越72:不当怨种男配 > 第2章 要对马冬梅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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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书中提到的空间界碑,抹着脸上的血歪歪扭扭写下马林二字。幸好名字笔画少,要不然流的这点儿血还不够用。

空间泛起一层薄如轻纱的雾,马林感觉这片土地很荒芜,暂时没想好怎么用。

地中间是一平米的小水泡,下午拉肚子,脑袋又被人敲棒子,马林此时感觉真有点口渴,

马林伸出一根手指蘸点水,用舌头舔舔,甘甜清冽。

万句言语吃不饱,一捧流水能解渴。

按穿书里讲,这汪小水泡是灵泉,蹲下双手舀水捧到嘴边,连喝了七八口,通身清爽打了一个嗝儿,拉肚子腿软那股劲儿似乎也没了。

肚子有点胀胀的,好像吃饱饭的感觉。水下去不少,没有想当然的随取随补,还是限量供应的?

默念:出去。

回到房间,看着眼前的房间,土墙土炕,坑坑洼洼的地面,不到四米长的炕就占了房间的一半。

这是父亲马金成和母亲何富英的房间,看着被翻乱的柜子,马林开始收拾。自己穿过来的及时,钱票和粮食都没丢。

边整理边骂前身,不仅是个舔狗还是个蠢狗。

那对母女明显有问题,谁家逃难的穿那么好的衣服,棉布四毛一尺还不算布票,闺女穿的棉鞋供销社里就要一块五。

那娘俩温言小语求两句,闺女再用水汪汪的眼睛哀求几下,马林就热血沸腾上了头,非要带着娘俩到家坐炕头,被人偷袭敲破了头。

记忆里好像母女都姓金,后来去哪儿?一时没想起来。

找治保委的人报案,丢不起这人,他一个小伙子被俩女人骗了,带回家还被人偷袭,传出去能被镇上人笑话一辈子的黑料。

传着传着就有可能变成,马林带两个女的回家耍流氓,结果被人敲竹杠,纯情小处男,是流氓痴汉。

这对母女肯定跑不远,找机会报复回去,还得做的神不知鬼不觉才行。

收拾完东屋,又给灶坑里添了点木头。

马家是标准的三间房,正中间是堂屋基本当厨房,也是老人常说的外屋地,左右两个灶,做饭兼烧炕。

东屋住父母,也是这时候的客厅。到九十年代,不少楼房的主卧还放沙发茶几电视,专门招待客人。

要不然父母那一辈很执着叠被子这件事,进屋一坐看床上乱糟糟,评语就是这家邋遢。

老人眼里,不叠被就是犯天条。

西屋隔两小间,姐姐马红梅住靠外屋地那间,马林住最西那间,顺带听大门动静。

东西屋北侧靠墙和外墙之间留出一截当储物室,

西侧灶有时候烧不旺马林那屋,靠墙加了一个灶眼,夜黑儿了加点柴火就够用。

站院里眼见着天压着铅云,北风吹得脸疼,从柴火垛抱干树枝回屋准备做饭。

用毛巾擦头上的灰,才反应过来,被敲破的头止了血,而且没有头晕的迹象。从锅里舀半瓢热水,兑了点凉水,打湿毛巾拧干慢慢擦着脸和头上的血。

摸到敲破的地方,已经开始结痂,思来想去应该是空间灵泉的效果。

‘哐当’门被撞开,冲进来一个人,用脚一拐一蹬把门踹上,挤开马林凑到灶火前蹲下。

“哥,你拉肚子好点没?”

马林捡出十来个土豆装盆里,看着眼前这个风风火火的女孩,红棉袄黑棉裤,头上裹着老花布。

老叔家的小堂妹马冬梅,别人家闺女爱美爱俏,就她偏爱简单利落,要不是老婶强压着,肯定也穿得像个假小子。

一辈子都跟马林亲,为了帮助堂哥马林,揣着七个月身子去要账,被人推下楼,一尸两命。也是女主肖可可前进路上的牺牲品,造孽的就是舔狗前身。

并排蹲下挑出两个土豆塞灶坑里,“你自己烤着吃。”说这句时马林有点哽咽。

“你拉肚子好点没?”马冬梅觉得她哥今天说话怪怪的。

伸手摸马林额头,怀疑他是不是发烧嗓子不舒服。不确定又摸着自己额头,换手来回摸了几次。

最后确定没事,长出一口气,“我大娘让我看看你咋样了。”

马林倒上水洗土豆上的泥,“我没事了,下午估计被风激着了,晚上在这儿吃吧,哥给你做饭吃。”

他想对这个堂妹好一点,小时候的马林一点不喜欢这个假小子马冬梅,别人家女孩穿裙子扎头花,就她立志要当兵只穿男装。

爬树掏鸟,上房揭瓦,和男孩打架。上山弄到果子,河里摸到鱼第一时间给马林送去,不然也不会怀孕七个月还替他办事,结果出了意外。

马冬梅觉得马林好奇怪,“哥,你咋了?”

马林嘴里的话被噎在嗓子里,平常日子他总嫌弃马冬梅粘人,人一来就使性子不搭理,主动开口留人吃饭还真是头一次。

帮马冬梅把头上花布头巾扯到后脖子,“你关心我这大哥,我对你好点不应该啊?”

马冬梅嘴巴里不知道嘟哝着啥,用烧火棍翻土豆。

中午泡上的高粱米大碴子放左边灶上煮,让冬梅看火,马林削土豆皮,扒老白菜帮,温水泡粉条子。

看到家里还有干菜,琢磨着明天弄点干菜汤配窝头,今晚吃土豆白菜炖粉条。

一羹匙儿猪油,炒香拍散的蒜,白菜炒软放土豆,两勺大酱炒匀后加开水,盖盖炖一会儿。

马冬梅翻出烤好的土豆,扒拉到地上敲敲上面的灶灰,嘶嘶哈哈左右倒手,掰开吹了吹递给马林,“哥,你吃。”

马林用手心接过半拉烤好的土豆,吹了几口气撕去皮,用门牙咬下一小块,满口的香气。

黑土地的农作物淀粉含量非常高,耐煮耐炖品质好。

马冬梅蹲地上像长了跳蚤来回动,低头小心翼翼剥着土豆,“哥,明天赶集,你是不是又要去看肖可可?”

上礼镇十天一个集,和周围的几个镇日子错开,阴历三、十三、二十三,逢三有集会。

明天九月初三,正是上礼镇赶集日。

书中这一天,前身趁着赶集人多,用空间偷取财物来讨好女主肖可可。

从此在舔狗和找死的路上一发不可收拾。

马林虽然不是道德君子,也有自私和无情的一面,但还有点道德底线。

肖可可享受前身的供奉,也知道舔狗为了她牺牲涉黑,依然摆出一副出淤泥而不染的模样,追求神圣的爱情。

既当又立,既要又要还要。

一口吞掉变温的土豆,呼出一口热气,“看她嘎哈,她长两脑袋呀。”

马冬梅猛一抬头,一脸的诧异。半个公社人都在传,堂哥马林可是女知青肖可可的哈巴狗。

整个二岔子大队的插队知青都知道,上礼镇马林死皮赖脸黏着肖可可。

每次都跑到二岔子给肖可可带东西吃,人家不要还强塞,贱不呲咧的。

肖可可跟画里走出的仙女似的,刚下乡那天,脚蹬小皮鞋,身穿布拉吉,手拎小皮箱,连发箍都是桑蚕丝的。

二岔子大队长把肖可可护的跟眼珠子似的,那是他老上级的孙女。大队长媳妇还起过心思,想让肖可可当她儿媳妇,被大队长臭骂一顿。

马林就是上礼镇公社运输队的下力人,俗称苦力扛大包的,怎么配得上肖可可。

纯属癞蛤蟆想吃天鹅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