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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兴华看着神情振奋的众人,无奈地摇了摇头,微微一笑,笑容浅淡,意味深长。末世还有一个月左右就要降临,眼前这些谈笑风生的人们,恐怕没有几个能熬过末世。他现在有点儿理解方煜霆的想法了,这种市井巷陌的烟火气息,你平时不会在意,但一旦失去,真的会令人怀念。

一边想着,叶兴华夹起一块吊炉饼送入口中,“咔嚓咔嚓”的品尝起来。几十年的老江湖,不会伤春悲秋,而是趁着末世尚未来临,尽可能的享受这种市井生活。“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嘛。

正吃着,一辆豪车驶来,停在早点摊旁,引得周围食客纷纷侧目。车门打开,下来一个神情敦厚的中年人,正是同辉集团现任董事长,叶兴华的儿子——叶正民。他身形微胖,脸上笑呵呵的,透着股和气劲儿,要不是那辆显眼的豪车,还有身上的限量版西装,很容易被当成一位普通的退休大爷。

叶正民几步走到老爷子旁边,熟稔地坐下,屁股刚挨着板凳,就迫不及待地开口:“爸,你燕京那边的消息传过来了。”

叶兴华眼皮都没抬一下,手上动作不停,专心把油条细致地掰成一小段一小段的,泡进豆浆里,然后这才不紧不慢地说道:“是孙女婿干的吧?”

叶正民难掩兴奋之色,身子微微前倾,音量不自觉拔高:“确实是方煜霆干的……” 说着,还左顾右盼了一圈,像是生怕旁人听了去,确认安全后,才压着嗓子继续道,“之前的东瀛大乱,釜山遇袭,高丽鼠潮,可都是我那个女婿的手笔…… 而且啊,上头领导都放出话来,说方煜霆同志是对抗末世的中坚力量,给了这么一个定性!”

叶兴华刚喝了口豆浆,听到这话,“噗” 的一声,豆浆直接喷了出来,咳嗽了两声,爽朗的大笑道:“哈哈,小时候啊,我听老人说过,东北绿林道上有一句话,叫‘要当官,杀人放火受招安’。我一直没琢磨明白,你杀人放火,按道理不是该被判刑、吃枪子吗?一个犯罪分子,咋还能当官了?现在我可算懂了,老话讲‘杀一人者诛,杀万人者侯’,不是前人胡咧咧,是我没那本事、没那眼界啊。”

笑罢,叶兴华抽出纸巾,擦了擦嘴角,眼里闪过一丝狡黠:“怎么样,当初我说把家业交给这个孙女婿,你们还当我是老糊涂了。现在知道了吧,金鳞岂是池中物!人家想的是什么事儿,出手是多大的手笔?”

叶正民连连点头,脸上的笑意收敛了几分,换上一副凝重的神情:“爸,其实我还是有些担心。咱们把整个叶家的家底都交给他了,以方煜霆的雷霆手段,万一他哪天看咱们不顺眼了,要把咱们吃干抹净,咱们不是一点儿还手之力都没有吗?”

叶兴华苦笑一声,轻轻放下手中的碗筷,看着儿子,无奈地摇了摇头:“不和他联姻,他就不对付你啦?你以为靠着咱们叶家自己,就能安稳度过末世了?”

说到这儿,叶兴华身子微微前倾,低声说道:“还是在温室里太久了,没看清局势啊。孙女婿是要在末世执掌盛京的人物,咱们要是和他没这层亲戚关系,在他眼里,咱们就是肥羊了!到时候还不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与其等着他来抢,不如我们主动送,还能落个好,博个亲近。”

“可是,爸,这样一来,咱们不是一点儿主动权都没有了吗?” 叶正民依旧满心疑惑,脸上的担忧之色更浓了些:”把家底都交出去,往后事事都得看他脸色,这心里总归不踏实啊。”

叶兴华微微叹了口气,恨铁不成钢地看了儿子一眼:“你还是没算明白这个账啊。咱们给出去的,不过是在末世里一文不值的那些家产罢了。可咱们从孙女婿这儿能得到的是什么?能得到的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煜霆这孩子,父母双亡,身边没什么亲人,如今和小雪成亲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他就算有天大的本事,打下再大的基业,总归不会便宜了外人吧?”

叶兴华顿了顿,端起豆浆喝了一口,润了润嗓子,继续说道:“等以后他的势力越来越大,方方面面的事儿都需要人来打理。咱们叶家可是管过几万人的团队的,有经验、有人脉。他身边那些朋友,懂什么啊?到时候,经济、工业、人才这些关键命脉,都掌握在你手里呢。一旦形成依赖,咱们在这其中的分量可不就举足轻重了嘛,你还怕没有主动权?这步棋看似咱们走得被动,实则是以退为进,咱们叶家,只赚不亏。”

叶正民听了父亲这一番长篇大论,心里渐渐敞亮起来,确实不能再拿正常的商场思维去揣度当下局势了。方煜霆雷厉风行、手段狠辣,手底下又掌控着实打实的武装力量与一众能人异士,这么看来,还真有点像电影里的的军阀头子。而自家老爷子执意促成联姻,顺势攀附,有点儿政治投机的意味。

念头转到这儿,叶正民脑海里下意识就浮现出电影里军阀的经典形象,满脸络腮胡,一身戎装,身旁还左拥右抱、美女环绕,想到女儿往后要跟着这样的人,他心里顿时 “咯噔” 一下,忍不住皱着眉头嘟囔道:“不过听说这个方煜霆也是个花心大萝卜,对咱们小雪,也是三心二意的。万一……”

叶兴华又喝了一口豆浆,听到这话,又“噗” 地一声笑了出来,笑骂道:“你说的就好像你自己是个什么好鸟似的,年轻时候你有个人样吗?” 见儿子被噎得满脸通红、支支吾吾说不出话,他才缓和了语气,又接着说道:“就是换成你女儿了,心疼了吧?其实这个岁数的男人,手里有点儿资本,还不都这个德行?前几年你老婆给小雪物色的那几个小子,哪个是好东西了?”

叶正民面露尴尬,嗫嚅着却无从反驳。叶兴华瞅了他一眼,话锋一转:“你知道田小薇,田总吗?”

“知道,我听说她和方煜霆也关系暧昧……” 叶正民老实回答,心里还在犯嘀咕,还以为老爷子突然提起这人,是想痛批方煜霆的无耻行为。

“这种话不要乱说了,人家那不是关系暧昧,田小薇应该早就登堂入室啦。咱们晚了一步。” 叶兴华看着儿子那一脸懵逼的模样,忍不住笑出了声,耐心解释道:“你们看人啊,角度都不对。田小薇有什么?就是一个普通乡下女孩,相貌、学历、家庭,哪一样能和咱们小雪比?可是方煜霆安排她和我们交接,是为什么?”

不等叶正民回答,叶兴华便自顾自地继续说:“他是想让田小薇安心,是彰显田小薇的重要,是给我们下马威。但是这又说明什么?说明他这个人念旧,重情!没有因为小雪的出现而厌弃了田小薇,糟糠不下堂,难得啊。这种重情重义的男人,是个爷们儿啊!像年轻时候的我,哈哈。” 说着,叶兴华还颇为得意地捋了捋并不存在的胡须,仿佛陷入了往昔峥嵘岁月的回忆当中。

“老医仙,你可真是会舔,把花心大萝卜说得这么清新脱俗!他方煜霆花心还有理了!” 背后,一道嗔怒中又带着几分撒娇的清脆嗓音突兀响起。只见叶凌雪亭亭玉立地站在叶兴华背后,一袭简约修身的连衣裙衬出完美的身材,长发柔顺地披在肩头,精致的五官明艳动人,却又是一脸气鼓鼓的模样,一屁股坐在旁边的空位上,没好气的看着叶兴华。

“小医仙啊,你今天有空来陪爷爷啦?” 叶兴华满脸笑意,眼里透着宠溺。

“我昨天加班到三点多,还大清早屁颠屁颠跑来陪你吃早饭,就想尽尽孝道。” 叶凌雪撅着嘴,双手抱胸,瞥了一眼叶兴华,“哦,结果呢,你胳膊肘往外拐,还夸他,那是你孙子吗?怎么没见你对亲孙子那么好?”

“你这孩子,跟你爷爷怎么说话呢?什么就‘老医仙’了,你还给你爷爷起外号啊!” 叶正民板起脸,出声训斥。他不知道方煜霆对叶凌雪小医仙称呼的由来,也不知道按照这个论下来,他平白无故解锁了一个“医仙”的称号。

“没你的事儿。” 叶兴华瞪了儿子一眼,呵斥道,随后又把目光转向叶凌雪,语气温柔地劝着:“小雪啊,干什么那么累?眼看末世了,咱们没必要捐!大不了不干了。”

“还不是那个下头男方煜霆的破项目,如何让普通人安全地开启进化。” 叶凌雪说到这儿,嗔怒更甚,音量不自觉拔高,引得周围食客纷纷侧目。

“你们俩还一起研究科研项目啊?” 叶兴华有些意外,饶有兴致地问道。

“不是一起研究,是他一天就跟大爷一样,要这要那的,我就跟个奴隶一样给他做,然后他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地挑毛病!烦人死了!” 叶凌雪越说越气,一脸哀怨的说道:“这种人谁爱嫁谁嫁,谁嫁他就是为民除害,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