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七年,在平云南之战中,马三宝不幸成了俘虏,随大军回到应天府,嘎了小鸡鸡,入宫当了太监。
后来,调配到朱棣府中,服侍朱棣的衣食住行。
他凭借着忠诚敬业和机智勇敢,很快得到了朱棣的重用,按照历史线来说,等朱棣登基称帝后,马三宝响应朝廷号召,七下西洋,在世界航海史上留下空前壮举。
因为立了大功,故而被朱棣赐姓郑,名叫郑和。
郑和下西洋时期,乃是古代华夏历史上,造船业最为繁荣的时期,按照史料记载,郑和的船约有一百五十米长,比哥伦布航海用的船只,竟然长了五倍左右。
就算史书上记载的夸张,但是不可否认,明朝前期的强大海上力量,足以让整个世界战栗。
马和虽然惊讶,但是乖乖跟了上去,他低着头,恳切道:“不知宁王殿下找小人来,是要商量什么事呢?”
朱权拍了拍胸口,傲然说道:“以后你就跟着本王混吧,不必再做什么太监了。本王欲要成就大事,正需要你这样的贤才!”
朱权一句话,让马和乱了方寸。
重用他,这是什么意思?
信任?
拉拢?
可是他不过是个小太监,又有什么值得宁王拉拢的,他绞尽脑汁,也不知道宁王想做什么,只能询问道:“殿下,小人惶恐……”
朱权傲然开口道:“不必惶恐,稍后本王就去找四哥商量,你把心放到肚子里,本王是天下公认的贤王,不会亏待你的。话说,你现在对船舶了解多少?”
说罢,朱权期待的看着马和。
作为海的男人,比哥伦布航海要早三百年,朱权相信,有些人天生就自带使命的,打娘胎里就懂不少知识。
很显然,马和让朱权失望了,摇摇头道:“船舶?小人自打出生以来,从未见过海,更没见过海上的船,殿下怎么忽然问这个了?”
朱权一愣,并未失去信心,又满怀憧憬的开口说道。
“因为本王打算组建一支海上商队,由你来负责,今后代表大明出使各国,和外国人贸易,掠夺他们的财富,怎么样?”
马和更茫然了。
朱权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不要紧张。这时朱棣已经出来了,朱权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朱棣瞧了马和一眼,大手一挥儿,干脆把马和送给了朱权。
回去的路上,朱权忽然说道:“你叫马和……这个名字不好,本王赐你姓郑吧,哈哈,郑和,这个名字就顺耳多了。”
郑和挠了挠脑袋,更加懵逼。
朱权的婚事,在应天府可是大事。
婚事的前一天晚上,朱权便一直忙碌,就算群臣对朱权再怎么不满,他们也得献上礼物,恭贺朱权大婚,而朱权负责接待他们。
等到了凌晨,朱权便被抓起来打扮,要穿上一身绛红色的喜服,锦缎上用金丝绣着龙凤呈祥的精美图案,衣摆处的海水江崖纹更添几分尊贵威严。
清晨时,王府正门已经是人山人海,群臣们穿着华丽的朝服,礼部官员有条不紊的指挥各项事宜,确保不出差错。
几位藩王混在人群中,喜气洋洋的看着朱权。
朱权在众人的簇拥下,亲自前去迎接张玥,身后跟着是骑着高头大马的侍卫们,缰绳和配饰都换成了喜庆的红色,一路走过,马蹄声哒哒。
很快,张玥便被迎了回来,众人纷纷恭贺,朱权大笑,不断与众人一同饮酒。
等到了中午时分,忽然有太监高声传音,众人立马警醒了起来,看向门口处的天子车驾,又看到朱元璋在太监的搀扶中走出,急忙行礼。
“平身吧,今日乃朱权大喜之日,不必多礼!”
朱元璋说了一句,缓缓走到最上方,然后坐了下来。
按照婚礼的流程,朱权和张玥当为朱元璋敬酒,朱元璋接过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含笑看着朱权。
这个他寄予厚望的儿子。
朱元璋深呼一口气,看着群臣开口道:“朕承天命,御极以来,时刻心系这江山社稷,唯愿我朝能长治久安,福泽绵延。”
“陛下万岁!”
群臣立刻回应。
“今朕观诸皇子,各有其能,各展其才,然皇子朱权,仁厚宽慈,聪慧勤勉,心怀家国黎民,其德其行皆有储君之范。诸位,以为如何?”
一言既出,满堂皆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