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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其他类型 > 王妃孟浪难改,全京城替她红脸 > 第139章 镇国公府有条狼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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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府。

赵氏刚从温家回来,听了温婉莹和姚大姑娘的事情,正生着气,又听说了姚大姑娘被赐给二皇子做正妃的消息。

想到女儿从此以后要在那样一个人的手下伏低做小,她的心口就堵得疼。

刚坐下歇口气,茶还没喝一口,丫头就急匆匆跑了进来,“夫人,二姑娘闹脾气了,不肯吃饭,嬷嬷让奴婢来请您过去看一看。”

真是不省心。

赵氏叹息一声,只得站起来,随着丫头向梧桐院走去。

刚进门口,一个匣子就飞了过来,差点打在赵氏身上。

赵氏一个激灵,被周嬷嬷替她挡了过去。

匣子砸在周嬷嬷身上,哗啦一下子散开,掉出里面的珠花头饰,散落一地。

“这是怎么了?发这么大脾气?”赵氏皱着眉头上前,看了眼坐在小榻上的女儿。

自从被指定给二皇子做庶妃,沈瑶的气一天都没有顺过。

尤其后来还得知那天是娘亲和二皇子一起给沈璃设的局,她的心里就更委屈,甚至还愤恨了。

二皇子肖想的是沈璃,不是她。

她就是个替代的,而且是因为娘亲的行为被人报复的牺牲品。

一见娘亲进来,沈瑶的眼泪就下来了,“娘,姚静怡竟然做了二皇子的正妃,气死我了。前些日子她娘在冠勇侯府出事,我和别人还一起笑过她,当时她反过来嘲笑我被狗咬,又嘲笑哥哥太嚣张,被奴婢打断腿。娘你听听,咱们家的事一点都遮不住,外面什么都知道。”

语气一停顿,她的脑子有些混乱,怎么说着说着跑题了?

“我和姚静怡吵架的时候,我还诅咒她这辈子嫁不出去。我说她娘出了那样的丑事,正经人家都不会要她,她就是个一辈子进庵堂跪着谢罪的命……”

赵氏闭了闭眼睛。

女儿这张嘴太恶毒,把人得罪狠了,以后掉在人家手里,指不定等着她的会是什么日子呢?

不行,心口又开始疼了。

“娘,女儿不想给二皇子当庶妃,要当就当正妃。娘,您让外祖父去跟皇上说一下,让女儿给大皇子当正妃吧。”

赵氏听了她的话,差点气厥过去。

这话要是让别人听见,女儿还要不要做人了?

原来她心里惦记的是大皇子,天啊,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快闭嘴吧,”赵氏吓得连忙去捂她的嘴,“祖宗,你可消停点吧。你被二皇子从水里抱着救上来,那么多人都看到了,除了二皇子,谁还能娶你?”

沈瑶听了,自然是有十万个不服气,咬牙切齿道,“当初沈璃在宫里失踪几天,后来在柳妃的密室里被发现,也是大皇子抱着她把她送回到太后那里的。宫里那么多人都看见了,怎么不见大皇子娶她?”

说到这里转念一想,她又高兴了,“娘,是不是大皇子根本看不上她,所以不愿意娶她?”

赵氏一点都不想搭理她这些废话,“你听话吃饭,吃完饭去娘那里挑花样子,没事就在屋子里绣嫁妆,别想东想西的。”

“女儿怎么想东想西了,二皇子和三皇子的婚事都有着落了,大皇子是大哥却一直没有动静。这事又不是只女儿自己想,其他人也都想呢。”

看着女儿这副缺心眼的样子,赵氏不光心口疼,连牙都疼了。

是个长眼睛的都能看到大皇子长得有多好,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们见了他便脸红心跳,京城里的夫人们都知道。

但是别人是别人,自家这个不省心的女儿……

“你都和二皇子在大庭广众之下有接触了,皇上也下旨赐婚了,岂是你说改就能改的?再说了,大皇子这个人一向孤傲,在宫里不讨喜,在朝臣当中也无人愿意接近,就是长了一张看得过去的脸,有什么稀罕的?你还上赶着要给人当正妃,你傻啊你!”

真是越说越气。

自己怎么就生了这么俩不争气的东西,两个加在一起都没有沈璃一个能耐大。

心里哪怕再不情愿,她也不得不承认,姓方的贱人生了个顶厉害的主。

眼观自己的两个孩子,唉,不提也罢。

......

沈璃确实很能耐。

这几天别家闺秀忙着相互扯皮算计,她则开始为方家军的军犬基地奔走忙碌。

场地是现成的,舅舅的练兵场,或者京郊的行营,随便哪里都可以。

她便选定了大将军府邸后面,和练兵场紧挨着的那块地方。

那里离外祖父母近,她在他们跟前做事,他们放心。

沈璃一边画图纸,一边监工,她亲自带人建围墙,盖狗舍,搭辅具,设障碍。

记忆中,去基地领军犬出任务时看见的场地布局,以及狗儿训练时的科目条件,她都尽量复制过来。

舅舅指派的长史丁朗成了沈璃最好的帮手,不管是建犬舍还是找幼犬,都不遗余力。

这不,今天一来,见到沈璃之后,他呲牙一笑,又得意起来了,“我打听到一条好狗,你猜在哪里?”

“在哪里?”

“镇国公府里。”

“镇国公府?”沈璃吃惊地问。

丁朗点点头,“是啊,镇国公府。”

沈璃不信了,“瞎扯,谁不知道镇国公因为先皇后的事,一家人全都带去北疆镇守边关了。府里连个鸟都没有,又哪来的狗?还是条好狗。”

丁朗一听,笑得越发得意了,“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镇国公家是没主人在,可是人家府里可没荒废,天天有人打扫,偶尔还有人去住呢。”

看着沈璃疑惑的目光,丁朗道,“镇国公楚衡晟是大皇子嫡亲的娘家舅舅,自从大皇子从边疆回京,便命人将镇国公府上下整修一番,自己定期过去小住几日,”

“当初留在府里看家的几个老仆人全都升了管事,还重新买了丫头婆子和小厮。人家府里怎么连个鸟都没有了?不但有鸟,还有狗,是条好狗呢,”

“据说这狗是大皇子从边关回京时带回来的,当时出生没俩月,照现在来算,差不多一岁多不到两岁的年龄,正是狗子最好的时候。我曾有幸见过一面,简直不要太威风,”丁朗声音里带着向往,“那是条狼青啊。”

沈璃眼前顿时出现一条凶猛威风的狼狗。

所谓狼青,是一种生存能力超强的由狼演变过来的狗,这种狗沉着冷静,嗅觉十分敏锐,攻击性非常强,一旦被挑逗即敢进攻,绝不退后。

它的警觉性也高,抗击打能力也强。

最关键的是,它的忠诚度非常高,很有灵性。一经驯化,便将主人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都重,为了主人,甘愿牺牲自己。

看着沈璃几乎流出哈喇子的模样,丁朗长叹一声,不无遗憾道,“可惜啊,大皇子把这条狼青看作自己家人,他是不会割爱的。”

据说只要大皇子到镇国公府去,那条狼青便和大皇子形影不离,就连睡觉的时候都趴在大皇子榻下,暗卫也不敢靠太近。

沈璃眸中闪过暗光,脑中迅速在转。

过了一会,她问,“丁大哥……”

丁朗警惕地瞪着她,“做什么?”

经过几天的相处,两个人现在已经十分熟悉。早就从沈大姑娘变成沈璃,也从丁大哥变成丁朗。

如今沈璃突然又重新喊他丁大哥,不得不让他想起昨天,就因为她喊了声丁大哥,他就不好意思,答应帮她去偷人家的狗崽子,差点被母狗追得咬掉裤子。

这次可不能再上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