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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麦点点头,继续集中精神,旁听双方的交涉过程。

送亲队伍的最前边,专门负责缉贼抓盗的捕门余秀,没有对红袍怪喊打喊杀。

性格清冷的他,在马上一抱拳,用尽可能客气的口吻说道:“原来是红袍大王,久仰。开门见山,后面坐着的,是我捕门着庸队掌旗秦锐的未婚妻,看在捕门的面子上,请大王放行。”

这时,扬风镖局的镖头,也上前拱手施礼:“大王,好久不见,我是扬风镖局镖头,方杰。去年令尊大寿之日,我们镖局还送过贺礼呢。”

红袍怪手捋长髯,微微一笑:“记得,本王跟总镖头,也算神交已久的老朋友了。”

见红袍怪态度不错,镖头便建议道:“大王今日高抬贵手,回头,我镖局必有厚礼献上。如何?”

萧麦有些失望,心想:“这两拨人怎么还聊上了?”

消灭土匪,蹭奖励点的计划,似乎是要落空了。

红袍怪这边,听完余秀、镖头的介绍,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好,捕门和镖局的面子,我都给。车队所载财货,本王只取三分之一,给你们一家留三分之一。”

送亲队伍,共载了十车财物,红袍怪开口就要走三车,捕门余秀自然不能答应。

“捕门中人,若被绿林好汉所劫,传扬出去,岂不成了天下人的笑柄?大王若肯放行,我愿以私人名义,犒劳众兄弟一百两银子的车马费,不能再多了。”

镖头也说道:“在下只是个小人物,没多少积蓄,咬咬牙,也补贴五十两银子。”

“哈哈——”

红袍怪闻言大笑,众土匪则是嘘声一片。

仪仗队里,一个扛旗的土匪,高声嚷道:“一百五十两,打发叫花子呢?一万五千两还差不多。”

镖头心想,漫天要价,坐地还钱,于是笑道:“价钱好商量,咱们支个摊慢慢聊,让弟兄们也休息会儿,别剑拔弩张的,多累人。”

红袍怪则道:“三成,已是本王的仁慈。扬风镖局,可别给脸不要脸。”

“呵?”

镖头闻听此言直接惊了。

你红袍怪行走江湖,没听过南七北六十三州总镖行总会长总镖头——“五岳豪侠”郑长风的名号吗?

直接挑衅整个扬风镖局,真不怕总镖头把你的骨灰都扬了?

捕门余秀则更加直接,他本来就不想谈判,只是为了张小姐的安全,勉强谈了一下。

“谈不拢的话,那就按江湖规矩,兵对兵,将对将,捉对厮杀,以拳脚见真章。”

“好!”红袍怪倒也爽快,直接应战。

武将阵前捉对厮杀,在萧麦所处的时代,只是小说家言;但在武侠世界,这个首领一人之伟力,就足以左右两军胜负的时代,捉对厮杀就成了最佳的解决方案。

本以为不会打起来的萧麦,听到形势急转直下,不由得兴奋起来。

余秀为表诚意,先行下马,将长枪丢给一旁的随从,赤手空拳走到场地中央:“大王,请!”

红袍怪拨马上前,众镖师见状,惊得纷纷上前一步,以为对方不讲武德,要骑马偷袭余秀。

毕竟,坐骑对战力的加成实在太大了,步兵很难单挑赢过骑兵。

好在,红袍怪及时驻足,再开口时,声音也变得阴沉起来:“凭你一人,还不配与本王为敌,让方镖头也下马,我们酣战一场。我若输了,分文不取;你们若输了,我要一半。”

余秀闻言,先悚后怒。

他乃名门正派出身,自幼因过人天资,兼品行端良,勤学刻苦,受到师父与诸位长老的喜爱,得他们倾囊相授,武功修为在众师兄弟间一骑绝尘,参加捕门考试,只比试了一场,就得到破格录用。

之后在门内,又得到诸位指挥、掌旗的指点,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无一日敢懈怠,武功突飞猛进,在整个着庸队里也是佼佼者。

如今,居然被一个占山为王的草寇蔑视!

余秀大怒:“何须方镖头出手,我一人足矣!”

“啊?”镖头正要下马,见余秀这般言语,一时上也不是,下也不是。

此时,正在后方“听战”的萧麦,立即感到余秀有点迂腐。

“有围殴的机会,为何要单挑?”

他亲身参与过围剿王无忧一战,深有感触。

薛徐严三人的武功,跟王无忧一比,啥也不是,但愣是蚁多咬死象,灭掉了王无忧。

足见人数优势,对武力加成巨大。

萧麦这会儿,双腿已经结痂,不影响战斗力的发挥。

只是,跟余秀、方镖头不认识,想上前帮忙,也一定会被二人拒绝。

索性安心“听战”,等待最佳的出手时机。

这时,红袍怪亦翻身下马,上前两步,朝余秀一拱手,然后张开双臂,摆出约战的架势。

“大擒拿手?”余秀一眼认出红袍怪的路数,心里便有了底。

“咚咚咚——”

土匪们搬来战鼓,敲得震天响,众人的血脉,亦在鼓声的震荡中开始沸腾。

但对萧麦而言,如此大的噪音,已使他无法分辨队前的声音。

“得离得近一点,才能知道发生了什么。”

萧麦当机立断,从马车上跳下来。

魏春忙问:“你去哪儿?”

“前面看看!”

萧麦一溜小跑,来到队首,众人忙于跟土匪对峙,都顾不上他。

沿路土匪见到,一个下身只穿了条短裤的蒙眼少年,纷纷发出了笑声。

殊不知,萧麦也在笑,因为双方约战之后,众土匪化作了红彤彤的一大片光影。

这些可都是丰厚的奖励点!

终于,赶在双方正式开打前,萧麦及时跑到了队首。

俗话说,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高手对决,很讲究先手优势,谁抢占先机,形势就对谁更有利。

余秀纵然恼怒,但不敢小瞧红袍怪,战鼓一响,一个垫布冲拳,直取红袍怪的面门。红袍怪身穿铠甲,防御坚固,头颅就成了唯一的击打部位。

红袍怪早就料到这一手,抬起左臂挡住余秀的冲拳,右手一记重拳,反攻余秀心窝。

余秀化拳为掌,左手似水蛇般缠住红袍怪右掌,将他的拳劲引向一边,趁对方身体失衡,抬脚“咚咚”两下,重踢红袍怪的腰间,但力道都被山文甲挡住。

红袍怪拨开余秀的右拳,自己则双臂合拢,两拳合一,一记铁炮锤砸向余秀心口。

余秀立即抓住红袍怪双臂,胸口向后一佝偻,避开红袍怪冲拳,但凶猛的拳风,依然将两寸开外的衣裳,撞得向内凹陷。

“好强!”余秀暗叹,难怪红袍怪如此自大,竟然是修炼出了“拳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