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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重生1984,我靠打猎养活村花 > 第45章 留着这玩意娶媳妇的时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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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留着这玩意娶媳妇的时候用?

马鹿骨是制作采挖山参专用钎子最好的材料,这东西不但坚硬无比,抠挖土的时候省时省力。

还在不小心碰到山参须子或身体的时候,也不会让其腐烂变质。

但如果用普通的木质或铁制钎子,哪怕是轻轻触碰一下参须子,都能使其很快从须烂到头。

长白山地区的跑山人,但凡是进山挖山参的,手里必会有一套像样的鹿骨钎子。

兴奋之余,罗易便收拾好工具回到窝棚处。

二百来斤的野马鹿他一个人扛不动,得喊那几个小年轻过来抬回去。

这时候赵富贵几个人也去扛了不少柴回来。

“富贵,二蛋,快来!”

“咋了易哥?”

“逮着好东西了。”

“啊?握草!快走快走……”

一行人刚进入树林,铁柱就尖叫起来。

“握草,这是要去掐脖杠?”

掐脖杠是附近村镇谈之色变的地方!

“易哥,那地方可不能去呀。”

“是呀易哥,那可是个要命滴地方!”

赵富贵几个人脸色大变,一人抱一棵树,死活都不走。

“几个怂包蛋,我手里有单打一撅把子你们怕啥?”

“就是,咱有撅把子!”赵富贵用手背蹭了蹭鼻涕,说道:“要是真遇着熊瞎子,那还能耐了呢!”

“那啥,易哥就一个撅把子,咱手里也没有……”

大牛可是早就被罗易手里的单打一撅把子快馋掉眼珠子了。

“今天谁跟我进去,回头就给谁也弄一个单打一撅把子!”

尽管所有人谈掐脖杠而色变。

但罗易却知道,其实这一带的山林里,除了有些大型野生动物外,其实并没有传说的那么邪乎。

“我去……”

“我也去……”

几个小年轻认为,手里有了撅把子,在树林里就能称王称霸了!

到了地方后,见罗易逮了只野马鹿,赵富贵几个人下巴都快惊掉了。

“啊呀握草,这老大个鹿叉子哎,这他娘的以后可不怕老鼠疮了!”

东北民间常用鹿角粉煎鸡蛋,可消肿散瘀,治各种痈疔疮疖。

后世也有人拿这种土方治疗乳腺肿块和淋巴结节,效果还是不错的。

“二蛋你快瞅瞅,这俩大个儿的泡懒子,这要是嘎下来给你炒炒吃了,那不得老雄气了。”

“我去你大爷的,泡懒子留着给你吃。”

“哈哈哈……”

一行人嘻嘻哈哈,就把野马鹿抬到了大杠山窝棚处。

“小嘎子,去河流打水……富贵你去弄些干木头点个火堆子,一会儿咱烤鹿肉吃!”

“铁柱,你扯着这俩腿……小嘎子去把那个铜盆拿过来……”

罗易做着安排,一刀扎进野马鹿脖颈处,小嘎子也把铜盆拿了过来。

没一会儿的功夫,就放了满满一铜盆鹿血。

“易哥,我听说这玩意能喝!”

“喝鸡毛,这玩意生的那老些细菌。”

“啥是细菌?”

“别啥啥滴了,去拿点盐放里……”

放完血,将野马鹿剖膛剥皮之后,随便削了几大块鹿肉下来。

这时候赵富贵那边点起的火堆子也烧出了火炭。

折些榆树枝剥了皮,将鹿肉穿成串,一边在炭火上烤肉,一边往上撒盐。

不一会儿的功夫,香味就飘了出来。

“握草,易哥,这鹿又可真细嫩哎,吃着嘎嘎香!”

“这他娘的,我长这么大,还没寻思过自己能过上天天吃又滴好日子……”

“跟着易哥可真不吃亏。”

“易哥,这老些又,咱可吃不了,一会儿抬村里卖了呗?”

几个小年轻吃得满嘴流油,叽叽喳喳聊着。

吃完肉,便一起抬着野马鹿肉去了万吉村。

肉摊一摆上,铜盆一敲,很快就围过来一群村民。

“哎哟小罗,你这是又弄着啥了?”

“行呀你小子,这隔三差五滴逮弄,这还不天天有又吃呀。”

村民们一边往前凑,一边议论着。

他们虽然看不到破麻袋下面盖着的是什么东西,却知道,罗易一定是又逮着什么野物了。

见人围上来的差不多了,罗易一把将麻袋掀开。

当村民们看到木排上出现一个野马鹿头的时候,个个惊叫出声。

“啊呀握草,马鹿!这是马鹿啊握草!”

“这他娘的可是个好东西……”

村民们显得异常兴奋,除了握草实在不能用任何语言去表达此时的激动心情。

生活在林区的他们,虽然并不是个个都能进山捕猎,但对于树林里的那些野生动物却有着很多的了解。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野马鹿浑身都是宝!

“小罗,这马鹿心哪去了?”

村民老郑急切问道。

“咋了郑大爷?”

“我亲家想淘腾个那玩意,跟我说挺长时间了……”

老郑的亲家有心脏病,据传马鹿心治心脏病很有效。

“尤其是那心胞血,那可是嘎嘎好使啊,你卖不?多些钱能卖?”

马鹿心和血的确可以改善心脏病症状,后世的很多中成药当中,也有此成分的填加。

“今天新逮的马鹿,心和血自然都有,就是这价钱嘛……”

“有就好办,你卖给我,价钱好说!”

“最少三十块钱。”

“嘶……这玩意这老贵呢?”

“贵贱不说,这玩意可是真治病啊老郑大爷,看你亲家的病急不急了,要是急,搁别人手里淘腾,五百也不贵!”

“话倒是那么个理儿……你等着,我这就去镇上找他。”

老郑转身走了。

罗易也没当回事。

虽说后世的鹿心卖价只有三两百,但养殖的年头短药效差,根本无法跟野生的相提并论。

但这年代的人虽说都知道这东西的价值,却也都跟老郑的想法一样,哪怕是二三十块钱都觉得太贵。

毕竟这年代的收入能力在那摆着。

罗易转过身来,就已经有不少村民在买鹿肉了。

鹿肉不同于野猪肉,可以炒菜炖菜,各种蔬菜都可以搭配。

这种肉虽然细嫩适口,吃起来却并没有猪肉那么香,就算是再稀有,在农村也卖不上什么太好的价钱。

即便是五毛钱一斤,村民们买的兴趣也不大。

他们大兴趣就只是凑过来围观看热闹。

当然,这一点罗易也早就清楚,所以这次带到村里来的肉并不多,并让赵富贵等人喊出的价格是五毛钱。

即便如此,一个来小时的功夫,带过来的五六十斤肉也剩下了一大半。

一直到村民们买了肉散的差不多了,几个小年轻无聊就打闹起来。

“二蛋,这大泡懒子你买回去得了,拿着给你爹补身子……”

“去你大爷的,你买得了……”

两个人拿着马鹿鞭正你推我搡的,就被罗易一把夺了过来。

“你俩个小崽子尽祸害东西!”

东西夺过来,拿大柞树叶子一包,从破麻袋片上抽两根麻绳捆好。

“易哥,你要这玩意干啥?”

二蛋好奇地盯着罗易手里的东西。

“干啥关你吊事。”赵富贵拍了二蛋一脑瓜巴,转身低声对罗易说道:“易哥,你要留着这玩意娶媳妇滴时候用是不?”

“握草!”

罗易被赵富贵的话给逗笑了,说道:“你带哥几个把剩下的东西抬回去,等我回来给你们分肉。”

话落,罗易看看手里的东西,心中暗道:“这东西,可是能办件大事!”

赵富贵张罗着几个人收拾东西准备回大杠山,而罗易则直奔刘村长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