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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沈浩然。

26岁。

汉族。

语文老师。

在附近的实验一中教书。

妈妈叫张玉露,父亲叫沈志强。

父亲是在我五岁的时候离婚和小三过日子了。我记不太清他,因为他不怎么回家。

后面我听说他有另一个家天天要回的,在离我家三公里的地方,叫茂兴小区。

我和妈妈一起生活了大概…18年。

我当然爱我的妈妈。父亲?

……不清楚。

父亲没走之前她对我很好,给我买了只小猫,是黑色的,只有肚子是白的。

父亲走之后,她就越来越暴躁,烦的时候会骂我,但是那个时候我才五六岁,我不懂变化,不喜欢这样的环境,我就说:

【我要爸爸。】

那是妈妈第一次打我。之后,每次烦了,她都会打我。

一开始一周一次,后面一天一次。

可能是因为那只猫丢了,我一直在打扰她吧。

我很喜欢那只猫,我一摸它就喵喵叫,我喊它它就过来,我以为它永远不会离开的。

那个时候妈妈整天都在怪父亲,她翻来覆去说那几句话。

【肯定是你因为你不争气爸爸才跑的!】

【你能不能听话!能不能变成一个好孩子!你不乖一点聪明一点别人不会喜欢你的!】

【该死……该死,你爸爸就是该死,所有抛弃别人的人都该死!】

【早知道他会跑我一刀捅死他算了!】

妈妈经常在家里这么说,但是她出门不会这样的,在外面也从来不打我。

关上门……就不一样了。

那只猫?

……找到了。在小区门口。

死了。

……

低声说话的男人眼中忽然笑了笑,似乎想起来什么美好的回忆。

六岁的一个下午,在小区门口,那天他心情很好,天气更好,那天,他不该遇到那只逃掉的小猫。

在路边,接受着大家的投喂,在石头上翻滚,露出之前只有他能看的白色肚皮。

有个女生说:“它应该是流浪猫,我们要不要养啊?咪咪,要是你想跟我走,就喵两声。”

“喵,喵。”那只猫对着别人喵喵叫起来。

女生高高兴兴地回去了,说第二天要来。

沈浩然背着背包,靠近了小猫。

那只可爱的、黑色白肚的小猫立刻黏了上来,它围在沈浩然脚边喵喵叫,柔软的身体、弱小的身体,在他脚下翻腾打滚。

沈浩然摸了摸它。

第二天,那只猫死了。

好像是被人用石头砸死的,地上只有一点点血迹,眼睛都凸出来了。

……

……

考上大学我才离开她的,因为我没有经济能力。

我上大学的事情没什么好说的。

……他是我室友。

是黑龙江人,很温柔,很开朗,见谁都是笑脸。

我和他第一次见面,他在校门口帮别人拖行李。我以为他是学长,进了宿舍才知道他是我室友。

他对我很好。

他对所有人都很好。

但是对我特别好。

我不知道他出于什么理由……一开始就只有他和我聊天,会给我带饭,陪我去上选修课,我生病了他会请假回来照顾我,晚上的时候也会起来喂我吃药给我倒热水……我说不喜欢烟味,大学就没有闻到烟味,后面才知道他抽烟……半夜的时候躲在厕所里抽。

有段时间,忙着写论文,我没时间吃早餐,他天天给我带,后来他说出来住,我们一起租了房子,在学校附近实习,我不会做饭,一直是他做饭给我吃,他做饭很好吃,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去外面吃过饭。

像……我梦想中的爸爸。

后来,快要毕业了,他很厉害,考上这里的学校了,我没有做到。

当时,我在想,可能和他一起留在这里,或者回老家先找份工作。然后,快毕业的时候,妈妈来了租房,跟我说,她又嫁人了。

她说,让我以后没事不要回去了。

然后,杨景煜说,他要退租了,他要租学校附近的一个租房。

那里很贵,我没有工作,支撑不起,杨景煜让我先回老家,如果他在这里找到合适的工作会介绍给我。

我回家待了两个月。

原来我妈早就改嫁了,我多了个三岁的妹妹。

原来我一走,她就去了别人的家。

我感觉我没有家了。我的妹妹不是我的妹妹,我的继父不是我的爸爸……我的妈妈,好像也不是我的妈了。

……都该死。

她明明说过,她只剩下我了,明明说过不会离开我。

但是她还是去了别人那里。我恨她。

然后我偷了钱买了车票去见杨景煜。

我很期待和他重逢。

那两个月一直是他在支撑我活下去。

我是突然走的,只带了手机和身份证。充电器都忘了带。

我没办法联系他,好不容易到了,我看见他和一个女人说说笑笑。

对,那个女人叫陈秀秀。

他们出门的时候,我听到他说,‘我们今晚吃火锅吧?我会做。’

……

我看见了很多东西。

我看见他们养了猫,看见他们做爱,看见他们生了孩子,一个小女孩。

我没疯,我就是看见了。每个人都是这样的,不拴住,就会和别人走,他迟早会和别人住在一起,做爱生孩子。

……然后,我找上他了。

租房很好进去,我直接敲开他的门,他看起来很惊讶。

他让我洗澡,让我在他的床上睡觉,又给我做了一顿饭。

我以为……我们可以回到大学的时候那样。

我以为……我可以替代那个女人的位置。

……我这么做的时候,他一脸震惊地把我推开了。

……后面的事情有点忘了。

我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动了。

我知道我做了什么。

我知道……

为了和他一直在一起,我只能把他藏起来,不然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

我从厨房里拿了一把刀,把他砍成一小块一小块,我做得很好,因为没有一块骨头损伤。

然后,用一口大锅把他煮熟了。

他看起来很不一样了……变成灰白色的……

我很珍惜他,他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人。所以我很小心地把肉一点点剔下来,剁碎了,装进塑料袋里。

那些骨头、肉,我都没丢。

但是很可惜,脑袋太大了,藏不下。

我穿上他的衣服,把头装进了塑料袋里,扔到了很远的地方。

我回去的时候,有个人拦住我,说,他能让景煜一直留在我身边。他还给了我一笔钱。

随你们信不信吧,反正租房的钱就是这么来的。

……我回去之后,就找到了那个女人,陈秀秀,我用那笔钱把409租了下来。然后早上去打工,晚上回来,想把他埋在楼下的草地里。

后面的事情就是这样的……我想让他留在这里,我和那个女人在一起了。

这样,我就能把他砌进墙里,种在花园里。

那一片花园,都是我最喜欢的花。

后悔……?

闭嘴!!

……他在!我知道他一直在我身边!!

但是那几个人……那个人把他……

我没有疯!!!

我!没有疯!

我没有疯…

我只是想他…永远留在身边…

……

男人的双眼里已经没有了光芒。

他在最繁华的都市里,在最繁华的夜色里,被押送到了人民法院,接受属于他的判决。

当然,除了法律,还有更为深重的业报,将审判他余后的一生。

……

那饱受摧残的居民楼再度被施工队入侵了。

只怕以后这里再也租不出去了。

忙忙碌碌的施工队和法医、警察们围绕着这栋被封锁的居民楼。

天气转凉了,首都更是冷得快。被人遗忘的小花园里,感应到天气变化后,竟然陆陆续续开了花。

星星点点的蓝紫色小花点缀在绿茵间,开得非常好,灿若繁星。

“喳——”

一只手握着铲子,将泥土给铲开了。

里面是各类碎骨……还有一颗裂开来的珠子。

“这么好的聚阴之地,都办不好事……”

男人将碎掉的珠子扔了回去,拍拍手,转身离开了这个已经被破掉了气脉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