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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完了钱,女子剑仙身形一晃,落在一条通往京城的官道上。

牵来一匹白马,仙人游历人间。

按照刑官大人的意思,洞天归属那个名为阮秀的女子,大概率是会留在剑气长城的。

那么到了那时候,这座洞天应该就会变成那些年轻人的历练之所。

刑官想要那座寸草不生的剑气长城,也有青山绿水,目前其实已经做到了。

这座梧桐洞天,本就是青山绿水。

剑气长城那边,多是背后骂刑官的,新官上任,屁事不干,就杀了几个自己人。

但在陆芝这边,却越来越敬佩这人了。

她很少会佩服他人,练剑至今,其实只有一个老大剑仙,就连那位董三更,在他眼中都是与自己一个级别的剑修。

一个不是本土剑修的剑修,去战场杀妖就已经极为不错,而这刑官,第一战就一人破万军。

杀王座,斩百万妖族,论战功,九成九的人都只能望其项背。

得倒悬和梧桐,也只是为了剑气长城,好像这个刑官大人,从不为自己考虑。

这种人,一边受人尊敬,一边又遭人唾弃。

哪有事事只顾别人,不顾自己的?

难道这位刑官,真实身份是某一位功德圣人?

不太像,陆芝见过两位儒家圣人,都是按照惯例代表儒家坐镇剑气长城的,两相比较,差距甚远。

起码真正的圣人,绝对不会当着自己的面,说她陆芝的腿长。

上一个这么说的,还是那个狗日的阿良,他虽然是读书人出身,可到底也不是文庙记录在册的圣人啊。

想到这个模样不太好看,腿又略短的阿良,女子坐在马背,心绪飘远。

不知道那个没有趁手佩剑的家伙,现在有没有跻身十四境。

听说他的本命飞剑,杀力极大,甚至高于自己的北斗。

听说阿良的飞剑,不在身上,甚至不受他自己的操控,飞剑自己跑去天外游荡去了。

这个狗日的,跟刑官这个日狗的,好像一些个嘴里的糙话,很是……相似?

两人也都一样,都不是剑气长城的本土剑修。

前者在十三之争,以浩然剑修,代表剑气长城出战最后一场,力挽狂澜,剑斩大妖。

后者横空出世,登上城头之后,拳碎王座,一人横扫百万妖族。

两个都是大风流,如今两个也都不知所踪。

一个回了浩然天下,一个前不久,去了蛮荒天下。

陆芝忽然看了看自己的腿。

好像是挺长的。

但裹得严严实实,这两个狗日的为什么会觉得我腿好看?

所谓若隐若现之美,就是这个意思?

纵马疾驰,剑仙去了人间。

大郦京城之外,有个身材不算高大,也算不上壮实的汉子,同样牵着一匹白马,缓缓走在山林间。

男人忽然心头一紧,死死捂住心口,满脸吃了屎的模样,旁若无人的高喊。

“风紧扯呼!”

“夜深人静,是哪个仙子又在惦记我阿良的身子?”

大髯汉子又陡然变了一番模样,高坐马背,有模有样的捏了个兰花指,学那美人的低眉浅笑。

“俏冤家,颠狂忒甚,拨我心弦,乱我鬓花。”

不愧是狗日的。

……

城头少女心神退出‘神境’之中,脸上挂着淡淡笑意,双眼眯成了月牙。

没有多逗留,少女踩着月色,打道回府。

阮秀想了想,觉得还是用回家来形容,更为妥当一点。

回那少年的家,可不就是回家嘛。

平平安安,一切都好。

……

十万大山这边,宁远真身苏醒。

低头一看,那条老狗正舔着自己的脚。

有些嫌弃,年轻人一脚给他干出二里地。

不是什么玩笑,他真把老狗踹到了几里开外。

这条飞升境的远古大妖,压根不敢还手,身形如离弦之箭,沿途撞碎一座山峰才停止。

很快又屁颠屁颠跑了回来,这次它没敢继续舔那人,离得远远的,老狗趴窝。

很早之前,大妖天狗修道有成,纵横蛮荒数百年,罕有敌手,目空一切,之后被一群同伴怂恿,来了十万大山。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老狗再也没离开过。

成了老瞎子的看门狗,没死已经是万幸。

宁远看向坐在门口的老人,问道:“老前辈,这狗可有名号?”

其实他知道老狗的道号,只是象征性问一问。

老瞎子眨了眨眼,他没有眼珠子,但眼皮还是有的,看起来极为恐怖,冷笑道:“一条看门狗,还要花心思给它取个道号?”

“老子笔墨不多,更是没那功夫。”

“不过这狗东西,自称桃亭。”

宁远不以为然,走到老狗身前,一巴掌按在它脑门上,笑道:“听说你当年,曾经追杀过董三更?”

老狗虽然没有幻化人形,但境界摆在那,狗吐人言道:“剑仙说笑了,哪来的什么追杀,只是董剑仙路过,与我互相见猎心喜,切磋一场罢了。”

话音刚落,老狗的头埋得更低了。

这事儿当初观战之人,不就一个老瞎子吗?怎么好像已经天下皆知了?

其实这件往事,董三更回了剑气长城之后,只字不提。

但宁远知道。

年少之时的董三更,家道中落,当时那位董家家主被大妖重伤致死,年轻后辈里,又遭遇一场刺杀,只剩下董三更这一个独苗。

这个董三更,一心只为振兴家族,于是金丹境的他,背剑出城。

那个少年当时只带了一把祖上传下来的佩剑一丈高,还有一张董家先祖传下来的简陋地图。

这地图是有说法的,祖上有训,每一任董家家主,都必须独自在蛮荒历练三年,才有资格坐那把椅子。

那个年纪轻轻的剑修,走上了和老祖一样的斩妖之路。

历练时间不止三年,长达百年,深入蛮荒腹地,在不知多少次的生死出剑之后,跻身飞升境。

等他再回到剑气长城,除了飞升境剑修的身份,手上还提着一颗大妖头颅。

天下皆惊。

去蛮荒历练的剑修,不在少数,但无人可以做到此等壮举。

最初的这个董家小子,其实剑道资质并不算多高,哪怕一路顺遂,至多也就成就个玉璞到顶了。

可就是这个资质不太好的少年,去时金丹,归时飞升。

所以世间惊才绝艳之辈,并非一定来自富贵门庭。

需得坚韧不拔之志,才有鱼跃龙门之机。

董三更最早经过十万大山时候,还是个金丹境的小子,老狗连吃他的欲望都没有,塞牙缝都不太够。

等这个年轻人再次路过十万大山,老狗想都没想,扑上去就是一顿咬。

没办法,后来它才知道,做老瞎子的狗,是不管饭的。

十万大山无妖敢来,老瞎子又不让它离开,是真没得吃。

一头飞升境天狗,饿的骨瘦嶙峋。

说句不足为外人道也的话,老狗在这一百年里面,一泡屎都拉不出来。

肚子里没货,蹲个几天几夜都落不下半点玩意儿。

那时候董三更刚刚剑斩大妖,身负重伤之际,不太想与它过多纠缠,随意出了几剑抵挡。

老狗见此,更加变本加厉,打算施展一门看家本领。

来回也就百年,这小子再厉害,估摸着最多修成个玉璞境,吃了就吃了,没很大事。

然后老瞎子当时就提醒了它一句,那个年轻人,已经是十三境剑修,他手里那个大袋子,装着一头大妖头颅。

好巧不巧,那头死了的大妖,还是老狗昔日的同伴之一。

再之后,没别的,老狗磕头认错。

听说老大剑仙因为此事,还破天荒来了一趟,差点给这条看门狗活生生吓死。

宁远蹲下身,手掌轻轻抚摸狗头,脸上挂着不怀好意。

“桃亭道友,我去给你找屎吃,你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