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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点子说到了老爷子的心坎上,他满脸赞同地点点头。

“好,就按这个主意来。”

如果是给卿卿存钱,那他可就要狮子大开口了。

揉了揉身边小姑娘的脑袋,他一脸若有所思地嘟囔,“定价多少合适呢。”

傅月辞在旁边问了一句,“卿卿的葡萄?”

“是啊。”老爷子回的心不在焉。

他还拧着眉在思忖,旁边突然传来一道声音。

“我说一个数,一百万,三二一上链接!”

傅老爷子回头,一言难尽地看着这死孩子:“………”

又在搞什么鬼动静。

他绷着脸,前所未有的严肃,看着傅月辞,“你以后不准玩手机。”

萧溯实在忍不住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坐旁边笑了好一会儿。

老爷子的手有点痒,放自己膝盖上举起又放下。

满脑子都是亲孙子亲孙子……

最后才没有扇下去。

傅月辞还没意识到什么,他甚至没觉得自己说的有什么错。

“一百万怎么了,就值这个价!”

他拍了拍卿卿的小脑袋瓜,跟商场里大爷大妈挑选西瓜的样子一样,很认真地说。

“如果是我,我肯定买。”

傅老爷子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这孩子真是,对现在的钱没一点认知。

萧溯笑够了,在旁边补上一句,“真要一百万一串,你爷爷会被人当成洗钱的。”

放洗钱界都是一个很震撼的事。

傅月辞还是有些不服气,低于这个价格,他都感觉卿卿亏了。

这边,傅老爷子思考了很久,终于定了一个合适的价格。

“三十万吧,卿卿的小果园刚开业,给他一个优惠。”

他那葡萄串结的很密,保守估计一串有六十个往上。

世界上最贵的红宝石罗马葡萄是三千左右一颗,六十颗的话大概就是十八万。

但是卿卿养出来的葡萄里面蕴含着浓郁蓬勃的生命力,多要十万块钱并不过分。

因为这两种葡萄他都吃过,所以他敢保证,卿卿的葡萄在口感和果香方面绝对是优于另一种的。

这样一想,这个价格是真的算优惠了。

傅老爷子粗略的计算了一下,今天他去果园里抬头看了眼,那葡萄树结的很多,一串一串的往下吊着,漂亮极了。

不仅吃着很好吃,连产量也高。

关键是这么多他们两家也吃不完。

去掉一部分做葡萄酒的,再去掉平时吃的,剩下的还有一大半。

要是等到国宴之后,老钱他们做的点心打出了些名声,他就能把这些葡萄送到月渡台去拍卖。

身为月渡台的小主人,有这大好的资源不用简直浪费。

到时候拍卖得来的钱也不用扣佣金,直接打到卿卿的卡里,给小姑娘当小金库使用。

从生产到销售一条龙服务,用的还全是自己家的人,保证安心。

傅老爷子抬起手,把傅月辞放在卿卿脑袋瓜上的手给拂开,自己放了上去。

他笑得满脸慈祥,“卿丫头,等着爷爷给你赚大钱! ”

他自己的钱赚够了,现在开始给卿卿赚。

这波是属于满级大佬重回新手村练小号。

他还一脸的期待。

傅老爷子答应之后,九味斋那边欣喜若狂。

他们第二天就要了一串,老爷子带着人亲自去果园里给他摘的。

一夜过去,院子里的葡萄又熟了几串,按照这个成熟的频率,他们确实吃不及。

送过去之后,九味斋火速给他们打钱,傅老爷子直接甩过去一张卡号,正是给卿卿办的那张。

当天上午,吸引了许多人念念不忘的葡萄蒸糕再次出炉,同时,还有许多和葡萄有关的小点心出售。

客渡斋主打的就是一个万民平等,一视同仁。

他没有搞会员才能买,或者只提供给贵宾这种售卖方式。

而是把制作好的小糕点放在橱窗里,下方一个小牌子上明码标价,一块小小的葡萄糕售价八千九百九十九。

光是这个价格就劝退了一大部分的人。

“这么贵?!”

“九味斋,你们想钱想疯了吧!”

“就是,我朋友还跟我说,葡萄蒸糕只要六十八块钱,结果你们竟然敢背刺我们!”

店内大多数人看到这个价格时第一反应都是气愤。

他们有很多都是昨天中午被葡萄蒸糕味道吸引来排队,但是没买到的人。

今天中午又来了,只是没想到从六十八涨到了八千九百九十九。

“这也太离谱了,你卖的是金子啊!”

听到这话的店员一脸赞同地点了点头。

猜对了,可不就是金子。

一串葡萄三十万块钱,跟金子有什么区别。

哦对,确实是有点区别的,它比金子珍贵。

金子去金店里就能买到,但这种葡萄想买都买不到,还要看人家的心情。

眼见店内的不满声越来越大,店员又掏出了她的喇叭。

“各位冷静一下,这个点心卖的贵的原因是因为它的食材特别珍贵,我们的葡萄蒸糕还是原价六十八块钱,这个是没有变的。”

一听说葡萄蒸糕的价格没变,刚才还气冲冲的人火气瞬间降了下去。

方才骂声最大的男人瞬间变了脸,扯着嗓子大喊,“就知道你们是有良心的好店,快给我来一块葡萄蒸糕!不对!我要十块!”

店员微笑着,“不好意思,葡萄蒸糕还是每人限购一份。”

一份就一份吧,只要能吃到就不错了。

就在这个时候,九味斋外面的大马路上过去了几辆车。

坐在车里的史密斯先生无意间往外看了一眼,然后就被彻底吸引住了视线。

“他们,在干什么?”他问身边的人。

身边和他一起坐着的人是陆时乐公司的副总。

两家的生意谈成了,在史密斯先生留在国内的这段时间,就由他跟着陪吃陪喝,尽地主之谊。

自从上次吃了客渡斋的龙凤汤之后,史密斯先生就彻底迷上了那个味道。

好像会上瘾一样的感觉。

一个人住在酒店的夜里,他彻夜辗转反侧,那道龙凤汤美妙的味道在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他很想再次吃到那么好吃的东西,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又让人带着去了好几次客渡斋。

他也确实如愿以偿吃到了龙凤汤,但很可惜的是,那个味道却比他记忆里的差了很多。

不是不好吃,而是第一次吃到的味道太过于惊艳,以至于对其他的都提不上来兴趣。

记忆中的那碗龙凤汤,俨然已经成为了他心中白月光的存在。

不仅是他,和他随行的人也是如此。

失去了白月光的人生就像是一条咸鱼,没有了前进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