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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档案室里面杀人,一定是我们内部的人。所以这件事情,还是等你们两个完全有有完全不在场证明的人,去做调查最合适。”

白孟妤这话说的有些疲惫,将自己的权利主动让渡到信一和tiger手中。

tiger看了他们四个一眼,仿佛所有人都在这一瞬间变得沧桑。

可他却很快发现,少了一个人:“王九呢?”

“王九看见大老板尸体发了疯了。”龙卷风不好描述:“你们两个还是进去看一眼吧。”

档案室进门有一张空白的案桌,大老板这几天也没整理多少卷宗,一直坐在桌前摸鱼。

现在他的身躯同样堆在桌前,仰倒在椅子上,死状惨不忍睹。

他自胸腔向下,被一路破开,鲜血和内脏流了一地。

尤其是那胡乱翻涌成堆的肠子,像是堆叠在地上的红绳。

从他周围到档案室门口,全是新鲜的血脚印。

乱七八糟,踩来踩去。

tiger不免皱眉。

在场都是熟悉办案流程的警员,更何况还有龙卷风和白孟妤在这儿,怎么能把案发现场毁坏成这个样子?

白孟妤再度点起一根烟,龙卷风在她身旁不赞同的皱眉,却没有劝阻。

“王九听到这个消息发了疯,跑进来非要把这堆玩意儿给大老板塞回去。我和龙哥也是费了一番力气,才把他制住关起来的。”

信一听白孟妤这样说,忽然有些理解。

连白孟妤都感慨:“还以为他和大老板关系不好……”

tiger信一带好鞋套,避开地上的血脚印和血迹。

一边在档案室内探查,一边听门口的人,叙述自己的今天的动向,是否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

先开口的是十二:“我出去寻找陈力的住所,本来想叫王九跟我一起的,但是他说他自己得到了新线索,也要出去做调查,所以我就一个人去了。下午四点多已经和陈力的房东取得联系,但是对方不允许破门,要等明天才有空来协助调查。”

“我和林法医在法医室里。”白孟妤在他之后开口:“不同的伤口对应着不同的分尸工具,我和林法医在根据这个查看翁虹和陈力的尸体,期间没有离开过法医室。”

信一抬眼看了一眼白孟妤和林杰森的穿着,他们的白大褂上的确有血,但都是陈旧暗淡,已经干涸了的血浆。

大部分都集中在白大褂的下摆上,成一条线状,应该是在解剖台的边缘蹭上去的,而不是像大老板这样新鲜喷溅上去的血液。

轮到龙卷风时,他罕有的停顿了一下:“我在警队食堂准备晚餐。”

连白孟妤听了都愣神:“食堂里不是有厨子吗?”

龙卷风没想到,连她都不记得了:“今天是你生日。”

甚至为了这个惊喜,龙卷风连厨子都赶下班了。

白孟妤呆愣愣的,想起龙卷风接自己回家时,在自己资料上所写的生日。

她很想说,那是我养父母接我回家时,为我定下的生日。

白孟妤具体的出生日期,她自己都不知道。

却又怕破坏龙卷风为自己准备这一切的心情。

所以她只说:“谢谢你,张少祖。”

反正从来没有具体的生日日期,那就为龙卷风,专程过这一天的生日,也未尝不可。

tiger捡起大老板右脚边的水果刀,刀身和刀柄上,全是滑腻的血迹。

这原本是警队公用的水果刀,此刻看来,是当之无愧的凶器了。

反倒是信一有些焦急,手下加快了速度。

如果让他来判断眼下的嫌疑人,都是自己的同事,甚至是恩师。

那肯定是身为外来者的白孟妤嫌疑最大。

可是眼下相互为人证的白孟妤和林杰森,才是有着完美不在场证明的人。

他可以不相信白孟妤,但绝不会怀疑相处了这么长时间的林杰森。

陈力的房东可以证明十二的确联系过他,可是一个电话,并不能作为十二的不在场证明。

打电话的时候,他可以身处任何位置。

而龙卷风……甚至连一个人证都没有。

他的心正焦躁着,便看到了桌上的录音机。

桌面上太杂乱,又沾染了些许血迹。

所以他一开始,并没有留意到这个不属于警队的物件。

可眼下越看越奇怪,播放键上也沾染上了血迹,却不像是喷溅上去,而是,有人按过。

信一拍照留证后,避开血点,将收音机开启。

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

“有罪之人,在此向我忏悔吧。

跟随你的内心,诉说真实的你。

真主会聆听你的忏悔……”

今天在忏悔室中,信一听到的就是这个声音,一模一样!

无论杀死大老板的人是谁,怀特神父和那间教堂,绝对逃不开干系。

信一正想说出自己的发现,却又闭上嘴巴。

眼前这些人,还有一部分没有排除嫌疑。

但此刻去看他们的神情,信一居然一个都挑不出错漏。

他们同样听到收音机里面的声音,纷纷露出迷惑、惊讶、奇怪的表情来。

而在长久的静默之后,信一居然从收音机里,听到了他从未听过的后半段。

被录音机压缩过的女声变了调,还夹着滋滋的电流声。

好好像从空洞的深渊里传来:

“真主并未感受到你的忏悔……

你在颤抖,只是因为对神降惩罚的恐惧。

我以真主的名义,对你下达审判,

堕入地狱,自食恶果……”

收音机到此刻,才真正停止运行。

龙卷风从这一堆没有意义的虚假词汇中,捕捉到唯一的有效信息:“自食恶果?”

而信一再结合今天所经历的一切,警局的这套收音机,可以完美的解释今天他在忏悔室里,凭空听到的声音来自于哪儿了。

以及大老板的案子,可以和其他三起碎尸案并案调查。

但是更棘手的问题出现了……凶手很有可能,就身在他们的警局里!

而此刻能排除嫌疑的,只有白孟妤、tiger、他自己和林杰森。

其余三人中,信一首先锁定的目标就是王九。

这样血腥又疯狂的杀人方式,也符合信一对王九的印象。

就在他做这样的猜测时,林杰森的话指出了另外一种可能:“如果……大警官是自杀呢?”

自杀?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林杰森身上。

他身上还没有还有未脱下的白大褂和鞋套,不必再做多余的准备。

林杰森走进来,指向大老板身前的书桌:“腹部的皮肉上没有大动脉,不会是喷溅状血液,所以才会聚集在他的脚下。可是……”

林杰森指向大老板的双手,袖管和半个手掌,全部都是血。

林杰森站在大老板身旁,抬起自己的右手,虚空握住一把“匕首”。

他缓缓顺着自己的胸腹滑下,剥开皮肉。

无力的看着自己的内脏肠肉,流了一地,徒劳的想要用手将它们按回,却渐渐力竭。

最后右手一垂,手掌松开,那把匕首刚好落在tiger刚刚拾起它的位置。

这样的动向,十分合理。

却又最不合理。

谁会生生的剖开自己的肚子呢?

切腹自尽,的确为人所熟知。

但是做完这一切之后,受刑人并不会立刻身死,而是会痛苦的度过几个小时。

无力的承受疼痛,与生命流逝的绝望。

是审判。

在场所有人,都想起了收音机里提到过的这个词汇。

就算这一切都没有证据,但他们都希望,林杰森的推断是正确的。

宁愿去相信这些神神鬼鬼欲盖弥彰的东西,也不希望身边的伙伴,最后会站在自己的对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