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尤拉·菲丽斯,出生于普拉斯6号星球的艾卡王国,红宝石族系,红叶大森林火藤区的火藤一族。
火藤一族擅长使用自然材料制作衣物和饰品,服饰通常色彩斑斓,装饰着鲜花和羽毛,所制服饰声名远扬。
但我对缝纫并无兴趣,反而对植物情有独钟。
8岁起开始学习养护花草的技艺。
12岁进入成长期,我的身上开出第一朵红花,凭借身上花朵飘洒的特殊花粉来招蜂引蝶,配合火藤一族的养护技巧,我养的花草长势喜人。
16岁时,我的果园和花园初见雏形,所产瓜果总算能拿得出手,虽然比起家族的服装业实在不值一提,但我心满意足,而且花瓣能用作家中的裁衣饰品,对家族也不算作无用功。
20岁时,面对现实,果园与花园无奈被废弃,作为植物精怪族群,红叶大森林中最不缺的就是果园和花园。
比起那些技术成熟的大果园和花园,我实在没什么优势,周围人过了那新鲜劲后,也就无人问津了。
果园与花园废弃不过几个月,一道耀眼的光芒突然从天而降,笼罩了整个世界。
我从草地上醒来,耳边回荡着一道神秘的声音,它引导我逐渐揭开了事情的真相,似乎是普拉斯6号星球上的全部精怪都被带入这个名为试炼之地的地方。
原本有些族人本是不信的,但天赋的觉醒却让我们不得不信。
我所觉醒的天赋为【热能吸收】,可通过光合作用等方式,被动吸收热量,补充体能。
这并不是什么特别的天赋,因此在预备役试炼期间,我吃了不少苦。
通过试炼者手册,我联系到了母亲,可惜试炼之地区域中除了母亲,我没找到其他熟人。
在我和母亲在简短地相互安慰后,我们迅速地将注意力转向了对生存的挑战。
幸好火藤一族无需担忧饥饿,配合之前学会的种植技巧,我通过种植树果和草药,获得热流的来源,才能侥幸挺过预备役试炼。
试炼之地给了我们两个选择,去或者留,我选择了留,很简单的理由,果园与花园都已经被废弃,我在红叶大森林也没什么念想了。
家族人也很多,并不缺我这么一个多余的“混子”,还不如在这呆着,最起码还能继续养着我喜欢的花草。
进入正式试炼,我选择了与德鲁伊很相像的拓展职业,森林之子,获得了一项名为森林之友的专长,在森林中能够与植物和动物沟通,并得到它们的帮助。
正式试炼与我先前的想象大相径庭,可以说是危机四伏,危险程度比起预备役危险十倍百倍。
我还是没能在聊天区中找到什么熟人,母亲也已经离开了试炼之地,幸好我在聊天区上又认识了些新朋友,也不算太孤单。
说实话,从正式试炼开始,我便后悔自己留下来,但很遗憾,已经没有反悔的机会,我只能硬着头皮活下去。
正式试炼中,森林之友这一专长仿佛是个摆设,我所遇到的每一只猛兽,没有一只不想将我吞吃进补的,根本毫无友善可言。
随着时间一点点流逝,眼看这兑换职业技法用的特殊点券许久未涨半点,我心急如焚。
直到有一天,我被一只大块头抓住,压在身下,眼看它就要将我吃下,幸好身上花朵飘洒的特殊花粉效果不凡,可算引来了”帮手“。
借着“帮手”的乱入,我趁乱逃过一劫。
但没想到,大块头打不过“帮手”,竟顺着我逃跑的方向追上来和我一块跑。
啧,这下麻烦了,不行,得赶紧摆脱这两个家伙才行。
不过这大块头不知是有意无意,非得跟着我,都跟了一路了,还好“帮手”盯上的是它,不是我。
不行,得帮帮它,万一它歇菜了,那“帮手”就该盯上我了。
我借助森林之子的力量,总是在大块头有危险的时候,巧妙地吸引“帮手”的注意力,助大块头躲过一劫,代价是,“帮手”很快盯上了我。
幸好作为食肉猛兽的它对大块头的兴趣更大些,这大块头也不是白眼狼,还知道互帮互助,之后,我们无意间跌下山崖,落入湖泊中,成功活了下来。
经这一遭,这大块头倒是愿意和我沟通了,一番了解下,原来大块头是这附近的猛兽,肚子饿了就出来狩猎,很不巧,我是它碰到的第一只猎物。
不过现在嘛,自然是狩猎不成了,那“帮手”一爪将它抓伤,如今它是饥饿无力,身上又受了重伤,能活着就算运气好的了。
我一寻思,这机会不就来了吗?
这可是森林之友第一次发挥效用,自然不能就这么放过它。
用自己种植的蔬果为诱饵与大块头约法三章,大块头本就是为了食物才出来狩猎的,见到吃的就不管三七二十一。
一番吃饱喝足后,它突然想起来问起我的来历了。
这倒是让我有些为难,总不能说我是来这里当岛主,来统治你们的吧,不行,得换个说法。
我看着这呆头呆脑的大块头,像极了小时候那个说啥就信啥的小表弟,说起来,那小家伙对特摄剧中的英雄可憧憬了,总是喊着要当什么打怪兽的大英雄。
英雄?对了,我灵机一动,和大块头讲述了一些即兴编造的故事,比如岛上的邪恶势力,英雄救世云云。
虽然这些故事对我来说过于幼稚,亲口讲出来时令我感到很羞耻,但不得不说很有效,这不,这大块头被我唬得一愣一愣的。
不知是大块头脑子缺根筋还是怎么的,竟然很快就接受了这近乎玩笑般的设定。
更甚至,竟然主动选择追随我,要和我一起踏上拯救世界的征程。
嗯,如果它的视线不狠狠地盯着我手里的蔬果的话,我还真以为它真的这么好骗。
总之,我成功收服了这能打的大块头,这下可算有保镖了,还给它取了个和我的姓很像的名字,格利菲斯。
这名字没什么特别的含义,和我的名字一样,单纯只是的一个名字而已。
我们一同寻找邪恶的源头(探索这座岛屿)、积攒力量(搜寻物资)、寻找救世至宝(寻找根本法篇章)。
当然,也不是什么地方都探索,格利菲斯对岛上的门路可了解了,地海要游泳,但我根本不会游泳,峡谷只进不出。
所以南边这两地方根本不用去,去了也白搭。
而荒野大概是我最讨厌的一个地形了,去了之后,感觉自己身上的花朵都得萎,也排除,那就只剩下密林、平原和火山可以探一探。
前两者生机勃勃,很是适合植物生长。
而后者,我火藤一族栖息着的红叶大森林同样是灼热地带,虽然环境恶劣程度比不上火山,但有天赋助力,自然不惧火山环境,倒不如说更好。
有了格利菲斯,我当即选择先占了个山头,果断干起自己的老本行,直接把初级家园当果园和花园建。
我火藤一族的种植技术本就优秀,再加上岛上的植株生命力都极其旺盛,生长周期短,两相结合下,可以说将种田流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
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将格利菲斯喂得红红胖胖的,都快营养过剩了。
还用火藤一族世代传承下来的制衣技术,制作了好多漂亮衣服。
上至礼服,下至睡衣,应有尽有。
啊,两个字,舒坦!
不过,时间过了这么久,也是时候,出门去探险了,要知道只待在一个地方,可完成不了隐秘任务,当不了岛主。
所幸,格利菲斯的实力也达到了首领级,岛上的大部分危险都不必怕。
至于我嘛,我可不擅长战斗,专业的事当然要交给专业的人或兽来啦。
那么,我们的第一个目的地就是,扶风平原。
格利菲斯带路,我们一路飞跃丛林,跋山涉水,轻轻拨开灌木丛,我们终于看到了......海?
笨蛋格利菲斯,带错路了啦,这是地海啊!
这股气息是?湿骨林那崽种?!
突然,我听到一声震耳欲聋的话语,抬头一看,竟是硕大的蟒蛇头探出了水面。
我连忙将格利菲斯护至身前。
不,不对,不像,你们是谁?为何来到素净地海?从实招来!
我...我们是......
我们是救世的队伍,为了打倒岛上的邪恶而游历四方。
不是,你怎么......怎么抢我的话啊?!
不妙,这大家伙不会以为我们在拿它当乐子吧?不会一口把我们都给吞了吧,妈妈咪啊,我想家了。
但,没想到大家伙先是沉默了片刻,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后,就直接回到水里去了,完全没理会我们。
真遗憾啊(太好了,得救了),这大家伙一看就知道不简单,或许知道救世圣物的所在也说不定。
格利菲斯很是不好意思,因为它自认没能耐在大家伙口中保下我,所以不建议我去找大家伙。
正合我意啊!
过了这段插曲,我们再次出发前往平原。
一到平原,我深刻感受到了这座岛屿对我那深深的恶意,这是什么园丁级风刃啊?!这么针对植物精怪的吗?
幸好格利菲斯还算靠谱,凭借强大的肉身,带着我一路来到平原深处。
在那里,我看见了一种非常有意思的族群,黑岩兽。
不会吧,原来岛上也有精怪啊,缘分啊兄弟。
当然,我也在那里见到了平原的罪魁祸首。
一番了解后,我明白了现状。
原来,是个死了妻儿的渣男啊,活该!
长岩:不是,你有礼貌吗?你最好有点事。
最后,我们来到了活跃火山,这地方比红叶大森林的火山可怕多了,最起码,红叶火山休息的时候,树木可茂盛了,哪像活跃火山,光秃秃一片。
一番探索后,我们在一处山间深壑中发现了一块被半嵌进岩壁上的方尖碑。
不是,惊喜来得如此突然的吗?救世至宝(根本法篇章)就这么简单就找到了?
哈哈哈,看啊,属于姐们的时代就要到来了!
但也许是因为之前太过顺利了,而世界的本质就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倒霉事来了。
谁又能想得到,那处深壑底下竟沉睡着一头区域霸主-大地霸主。
更糟的是,这霸主竟将我当成了修炼宝药,想吃掉我。
气冷抖,植物精怪就是逃不了被吃的命运吗?我尤拉·菲丽斯什么时候才能站起来啊!
格利菲斯带着我一路奔逃,可惜,这次的敌人与以往截然不同,不是饱受风刃摧残的猛兽群,也不是零散的森林猛兽,而是区域霸主。
很快,我们便被逼上绝路。
我看着浑身伤痕,却一声不吭的格利菲斯,回想起这傻大个一次又一次保护我的身影,不自觉竟生出愧疚感。
如果格利菲斯从一开始就没跟着我的话,或许会活得更好吧,最起码不用和我一块死在这地儿。
啧,到了这般境地竟忍不住胡思乱想,难道,我已经放弃生的希望了吗?
也是,像我这样吊儿郎当,意志不坚定的精怪,怎么可能当得了岛主。
我本就是个一事无成的精怪,是家族中最多余的那个,我什么都干不好,倒不如说,能坚持到这里,也算是老天开眼了。
但最起码,我希望格利菲斯这始终相信着我的傻大个能好好活下去。
好巧不巧,我这新获得的技法就很有意思,森林礼祭,一种献祭自身的技法。
偏生学到的技法是这种自我牺牲的技法,这就是我说谎的代价吗?
救世主,不,我并不是什么救世主,我只想救一救我无趣的人生。
格利菲斯在一旁恸泣。
小龙,小龙,别哭了。
别忘了,我可是精怪,枯树生新芽知不知道,我可没那么容易死,嗯,善待我的残躯,或许就有哪一天,我就活过来了,到时候,我再喂你吃我种的瓜果。
格利菲斯不知道的是,若是枯树生新芽,生出的还是原本的那个她,那精怪一族早就是永生的一族了。
入了轮回,再想回来,又岂是那么容易的。
之后,旧霸主陨,新霸主生。
格利菲斯一直守在“枯树”边上,就这么等了五十年,尤拉·菲丽斯始终没有生出新芽。
五十年啊,对于懵懂的格利菲斯而言,五十年,太漫长了。
......
如此稚嫩的话语,也能将它骗得死死的,我看啊,它是真的傻。
哎,此言差矣。
有时候,最高明的骗术,不在于使了什么高明的话术,而是被骗的那个,是否心甘情愿被她欺骗。
格利菲斯不过是自愿被骗的罢了,你当然骂不醒它。
毕竟,若是不信,那尤拉在它心中,可就是彻彻底底的死了,再也回不来。
留个念想,兴许也是一件好事。
而且,说起傻,你也好不到哪去吧,还倔强地守着那囚风窟,事到如今,又有什么用的?
呵,还说我,你不也一样,守着那破洞也不知是图啥,真亏你这洁癖性子能忍那些个海垢如此多年啊。
要你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