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子手术室,专业摘除大脑。(?ˉ??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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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烈的风雪呼啸着从四方刮来,天地连成白茫茫一片。
李夏按了按头上的赌徒帽,他是一名穿越者,睡个觉的功夫一不小心就穿越了。
任谁都没想到,他只是刚买下他学生时代想玩的大镖客游戏,才刚玩到第三章,就给他干穿越了。
依据穿越基本定理,他猜测自己应该是穿越到了游戏世界。
但他是真的不想穿越啊!
前世他只是一名比较孤僻的普通人,找了一份正常的工作。
本来这也没什么好值得在意的,但是!!坏就坏在他在他最后的那个工作上,认识了他老板的女儿。
似乎是因为自己的孤僻和因为不擅长处理人际关系,而在老板女儿周围的一群人中显得有些特殊。
她身边到处都是谄媚讨好她的人,李夏因而变的有些特别,引起了她的格外注意。
在之后的相处之下,她奇怪的发现和李夏异常的合的来。
比起那些在她周边叽叽喳喳和惹人厌的苍蝇,李夏的孤僻有种对她独特的吸引力。
高冷男神,泰裤辣!
但是现在李夏只有泪两行,想起那个愿意cos给他看的白发二次元女孩,再看看眼前的境遇,李夏就恨得牙痒痒!
贼老天,你不愿意我好是吧!你怎么不下吊啊,艹死我啊!
李夏恨不得直接天上降下一道九天神雷,给他再劈回去。
李夏是魂穿,穿到了1899联邦西部,穿到了一个倒霉蛋身上。
原主原名弗斯特·柯里昂,一个德国移民和美国女人的儿子。父亲曾经是一个军人,因为欧陆战争阴云不断和对财富的追求 移民到了联邦。并且经过一些年的打拼,攒下一笔不错的资产,娶了个本地人漂亮老婆。
按理来说原主家庭境况十分不错了,家庭事业有成,从小就衣食无忧,而且还去上了这时颇为奢侈的中学。
坏就坏在原主父亲因为工作调动,从东部来到了联邦西部工作,在迁移过程中遭遇了帮派抢劫,原主父母不幸被杀害。
不得不说原主和他一样,也是个性情中人。原主侥幸逃得一命后,便矢志找到杀人凶手,为父母报仇。
这是原主人生的转移点,从一个家庭富裕的富家长子,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流浪汉,家庭所有积蓄也都被那伙儿抢劫犯抢走了。
从此原主就过上了风餐露宿,无依无靠的生活。经过一番打探,得知杀害自己父母的人属于一个叫莫弗里家族的帮派组织。
原主家庭富裕,去靶场练过枪,有一定的天赋,枪法不错。在经过一系列的筹划和收集消息,原主终于在两年后,他21岁这年杀死了他的杀父杀母仇人。但从他们口中得知的消息,却让原主更加的愤怒和绝望!
原来原主家庭遭到抢劫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受到了父亲就职部门的上司雇佣。原主父亲本来是要去矿场任职监管,想来是那矿场主管有不少猫腻,听闻原主父亲曾是军人刚正不阿,不好打交道。为了自保,出钱雇佣了莫弗里帮派的人杀害原主一家。
只是没想到原主幸运的活了下来。
得知消息的原主陷入了纠结当中,因为消息来自已经死去的仇人口中,而他却没有证据去指认幕后黑手。
他不敢相信是别人雇佣帮派人员杀死了他的父母,毁灭了他的家庭。但从内心来说,他知道这都是事实。一个将死之人没必要骗他,给他埋下什么雷什么的。而且听说莫弗里家族的人大多是近亲杂交,智商都不怎么高,应该不至于在死前突然给他来一下。
而且原主父母马车遭劫本就很是不寻常,那个主管更是有着这样做的动机。
在思考纠结了几天后,原主终于下定了决心,拼上一切为父母报仇雪恨。
而这个决定也导致了原主的结局。
在干掉杀害父母的幕后黑手后,原主遭到了警察的全力通缉,众多赏金猎人和警察对原主实施抓捕。
逃无可逃之下,原主躲进了西格里兹的大山之中,艰难存活了一些日子后,死在了这个寒冷的冬天,最终被李夏占据了身体。
原主的人生也定格在了这个冬天。
“弗斯特·柯里昂,你是个真男人。我不会让这个名字蒙羞的。”李夏心里暗暗说道,以后他就是弗斯特·柯里昂了。
在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弗斯特很不适应,好在他觉醒了赏金猎人系统。
系统有着帮派和个人模块,帮派模块因为目前他没有加入帮派,所以一直处于灰色状态,无法使用。
但个人模块部分给了他一个十分bug的能力,那就是游戏里面的死亡之眼,不过他的死亡之眼又有所不同,系统给出的命名是红色死亡。
除此之外系统还有个人挑战成就,第一个完成的成就就是此生无憾。奖励是一把特殊的左轮手枪,枪身上镌刻有骷髅头和扑克牌花色图案,以少量黄金和蓝钢作为图案装饰。
枪管上刻有“弗斯特·柯里昂”的德文名字。
穿越后,他捕猎到了一只公盘羊。解锁了一个成就,初来西部。奖励是一顶鳄鱼皮帽子,能够小幅增长他的身体体力属性,提高一点点精神力。并且外表十分的好看,属于是装逼撩妹两不误帽。
其实弗斯特感觉他的赏金猎人系统不像一个系统,而是像一个特殊的赏金猎人面板。既没有给他来个新手大礼包,也没有像他小说里面看到的那样有的人工智能。
赏金猎人系统还拥有特殊的货币,荣誉值。当实行荣誉行动,如抓捕罪犯这种惩恶扬善的事后,便会给予一定的荣誉值。荣誉值只会增加,不会减少。
荣誉值可以购买系统商城里面的一些特殊物品,如强力疗伤药(快速治疗身体伤势,一定时间增加生命力),体力药酒(增加身体体力,消除疲劳)等等。
弗斯特穿越了,虽然他并不想穿越,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并不只是因为老板家的白毛小萝莉女儿。
比如现在,他就一点都笑不出来。
“你们两个能放我走吗?我绝对不会透露你们一点消息。”
弗斯特苦笑,对着前方两人说道。
这两人正是在外面寻找约翰的亚瑟和哈维尔。
没想到弗斯特只是刚好遇到狼群,想去杀几只狼,获取几张毛皮,竟然遇到了游戏中的主角,亚瑟·摩根。
“很抱歉朋友,虽然这很不礼貌,不过我们不能这么放你离开。这其中有很多原因,不过我们得首先确认你是没有危险的。”
哈维尔回复弗斯特,帮派正在逃亡路上,在一片大山中遇到了一个陌生枪手,显得很奇怪。
“我不是说了么。我只是追捕狼群,恰好遇到了你们而已。”
弗斯特无语。
\"我是真不想和你打啊,我亲爱的亚瑟·摩根。\"弗斯特看着眼前两人,眼神阴晴不定,最终还是放弃了偷袭两人,然后逃跑的打算。
这不是他的风格,而且他也不想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和亚瑟对上。
如果可以,他希望尽可能和亚瑟成为朋友,而不是拔枪相向的敌人。
“等我们带你见过一个人后,如果他认为你没有危险可以走,那你就可以离开了。”
骑着田纳西走马的亚瑟此时对弗斯特说道。
亚瑟口中的人,正是范德林德帮的帮派首领,达奇·范德林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