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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月黑风高,天边成片乌云遮挡住了天上唯一的光芒,昏暗茂密的草丛内躺着一个身穿粗布麻衣,外面套着小白褂子的半大孩童。

距离此处十米外有一间灯火暗淡,跳跃着暖黄色烛火的屋子,隐约可见窗户上映照着一个身形略微佝偻,留着长发的身影,伴随着剧烈咳嗽,好似要把肺都咳出来。

穿着太监服的老太监满头白发,面无白须,灰暗的眼睛无神无光,手上拿着白色帕子捂着嘴,咳的撕心裂肺,声音苍老阴沉,寒意从骨子里散发出来。

“小桂子,咳咳...小桂子,你死哪里去了!”

“小桂子...”

躺在草丛里的小男孩满脸是血,听见耳边传来若有若无的声音,手指有意识的动了动,挣扎想要爬起来,次次被疼的面目扭曲,全身疼痛难忍,像是跑了一场马拉松一样。

强烈的痛感刺激着李招娣,让她的意识逐渐清醒,眼前一片模糊,后脑一阵阵刺痛,还不等她仔细打量此地为何处,脑海中涌现出大量画面,陌生又熟悉。

熟悉的名字,陌生的地方...

扬州丽春院?

我娘韦春花?

我是韦小宝?!!

不消片刻,这些记忆全都被李招娣吸收完毕,她神情复杂的睁开眼睛,没想到真让她梦想成真了,可是梦想这种东西,向来只是梦,可望而不及,不可能有成真那一天。

也不知道撞了什么大运,居然让李招娣真的魂穿了,替代了主角韦小宝。

李招娣想起前世种种心中骤升一种解脱感,她出生于偏远农村,家中重男轻女,有一个小六岁的弟弟,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家里就让她辍学进厂打螺丝。

从小粗活累活都是她包揽,洗衣做饭,喂猪喂鸡,还吃不饱,在二十一世纪这个年代来说,简直是让人难以理解。

唯一的娱乐方式便是看电视了,还不敢多看,不然会挨打,说她败家,浪费电。

直到初中毕业了,去了外面,见识到多姿多彩的世界,繁华的都市,打一个月螺丝,争三千多块钱,要打两千块钱回去,不给她妈妈就会逢人便卖惨辱骂,说她是白眼狼,还要把她带回去嫁人。

没办法的李招娣为了仅有的自由,只能每个月把大部分工资都打给家里,供养一家,手上就留一千多块钱,也不敢乱花,她要存钱,想要逃离吸血鬼父母。

和外面的世界接触越多,李招娣就越不想回去,随着她年龄越来越大,到了二十二三岁,父母就催着她回去相亲了,也是在这段时间,李招娣发现她喜欢女人,对男人不感兴趣、甚至有些排斥。

可能是见多了冷眉竖眼的父亲,好吃懒做,屡屡伸手找自己要钱的弟弟,这让她感到嫌恶,很多时候恨自己不是男儿身。

如果她是男儿是不是就不会爹不疼,娘不爱,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不用被他人摆布?

她根本不敢坦白她的性取向,她父母要是知道了肯定会以为李招娣有病,有大病,是疯了。

上一世,李招娣过的挺憋屈,父母把她当成提款机,要钱的时候才会打个电话,弟弟还是个伸手党,活了二十多年她从未感受过家的温暖。

老实说,李招娣真打心眼里羡慕嫉妒剧中韦小宝的恣意风流,自由自在,做什么事都有如神助,纵然有不顺难两全的时候,但是他身边有挚友、挚爱、至亲,走到哪都有人相伴,逢凶化吉。

两人生活环境天差地别。

李招娣呲着牙无声的笑着,笑的很开心,从未有过的开心,心中默念道:“从今往后,再无李招娣,只有李长歌。”

“放心吧,我既然占了你身体,你娘便是我娘,我以后会好好孝顺她的。”

这个念头浮现,他感觉身体的桎梏没有了,整个人轻松许多。

他虽然占了原主韦小宝的身体,但是并不想顶着别人的名字活着,他想为自己而活,过崭新的人生,所以干脆给自己取了一个新名字。

李长歌紧咬着牙关,颤抖的坐起身来,抬手擦了擦脸上粘稠的血迹,发现手中有一块光滑圆润的物体,下意识摩挲了两下,质感温润如脂,给人的感觉有一股温暖之感。

李长歌借着远处微弱的烛火,仔细地打量着手中的玉佩。玉佩整体呈现出一种温润的紫色,透过烛光可以看到内部似乎有云雾状的纹理流动。玉佩上雕刻着一只栩栩如生的白泽图案,白泽的毛发、眼睛等细节都刻画得极为精细。

他不禁心生疑惑:“这东西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它也跟着我穿越时空来到这个世界了吗?”

这块玉佩是他在农田里劳作时意外捡到的。

那天,阳光明媚,他像往常一样去田里收割白菜。

当他弯下腰准备采摘一颗白菜时,突然发现地上有一块闪亮的东西。好奇心驱使着他将它捡起来仔细观察。

他惊讶地发现,这块玉佩看起来非常精致,而且摸起来质地细腻,温润光滑。他立刻意识到这可能是一件好东西,并小心翼翼地将其贴身收藏起来。

他心里暗自琢磨,如果这是真正的玉石,那么等过了年之后再拿出来卖掉,也许就能赚一大笔钱。

这样一来,他就有可能摆脱目前的困境,过上更好的生活。于是,他决定暂时保密这个秘密,等待合适的时机到来。

“没想到,它居然跟我一块穿越过来了,难不成,我穿越的原因便是它?”李长歌低声喃喃自语,陷入沉思。

他没有发现手上的血液正在被白泽紫玉吸收,散发着微弱的莹莹紫光。

“小桂子...是你吗?你怎么跑院子里去了?”老太监虽然眼瞎,但是耳朵可灵敏的很,听见院子外面有动静,大声唤着小桂子的名字。

李长歌瞬间被惊醒,回过神来,心中一慌,海大富可不是好人啊,他可不敢贸然开口,他深吸几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扫了一眼倒在水缸旁边的尸体,脸上,头发上,衣襟处满是水渍,心中了然,这人应是小桂子,被原主淹死的。

他摸了摸后脑勺鼓起的大包,轻轻一碰疼的他倒吸一口凉气,手拿到眼前一看,清晰可见快要干涸的血迹,李长歌把玉佩放进怀里收好,扶着旁边的水缸尝试站起来。

久久没有等到回应的海大富心中怒意升腾,情绪的波动又引得他咳嗽起来,磕磕绊绊的摸索到门边,“小桂子,你为什么不回答我啊?”

阴冷掺杂着寒意的声音把李长歌吓了一身冷汗,强打起精神,颤颤巍巍地挪动沉重的步子,跟蚂蚁爬一样,前进了半米左右,夹着嗓子开口道:“公...公公,我......”

海大富沉默了片刻,空洞无神的眼睛望着李长歌,“让你去拿解药,怎么到屋外去了?”

方才不说话的海大富可让李长歌心惊肉跳,他知道自己没有京腔口音,定是骗不过这老狐狸的,但这人只是需要一个帮他偷四十二章经书的工具人罢了,应该谁都行。

如此,李长歌才敢开口说话,知道自己的小命多半可以保住了,壮着胆子,“公公...这...我杀人了!”

李长歌步伐踉跄,紧张地走到海大富身边,装作一副很害怕的样子,实际上心里也有点害怕。

海大富慢条斯理的拿着帕子擦了擦嘴角,抬起一只手,李长歌狡黠的眼睛一转,确认他真的看不见了,舔了舔干涩的嘴皮,恭敬地搀扶着海大富。

“嗯...这宫里边死了人,让人发现了总归是不好的。”海大富淡淡道。

“是...是啊。”李长歌顺着海大富的话说下去,一副六神无主的模样,堪称影帝在世。

要是没有这番演技,前世他早被卖给别人当老婆了,不知道要遭多少罪。

“公...公公,那小子方才要跑,被我及时发现,我们一路扭打到院子,我的脑袋还被那小子用石头砸了一下,我一时气急,把他按到水缸里把他淹死了,然后...发现自己身上到处都是血,我就吓晕过去了,现在想来,我心里还怕的很,还以为没有机会再伺候公公了!”

李长歌胡编乱造了个起因、经过、结果,反正海大富多半也不在乎,但是该糊弄还是要糊弄,敌明我暗,有助于他在宫中生存。

恰好李长歌身酸痛无力,脑袋也昏沉沉的,说话也是有气无力,磕磕碜碜的,时不时还会疼的流出生理性泪水,带一丝哽咽。

海大富默默听完,抓着李长歌的手臂,朝着屋里走去,海大富一直不说话,搞得李长歌心里七上八下的,不知道这老狐狸在打什么鬼主意,但是又不敢再开口,怕越说越错,干脆闭口不言,扶着海大富进屋去了。

回到明亮的屋内,海大富摸着桌案,缓缓坐下,闷声咳了几下,终于说话了,“嗯...受了那么重的伤,你还能挺过来...快死了还惦记着咱家,难得啊。”

海大富微不可察的叹了一口气,神色幽幽,身上散发着阴冷寒气,“小桂子,现在公公的眼睛瞎了,小桂子,以后公公就要靠你照顾了,你不会离开公公吧?”

李长歌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笑道:“我当然不会了。”

“此话可当真的?”海大富用力抓紧韦小宝的胳膊,疼的他想把手扯开又不敢扯,连忙附和道:“公公,小桂子怎么会骗您呢,当然是真的。”

海大富缓缓松了手上的力道,见状李长歌心中愈发镇定,见机连忙后退两步,“公公,外面那具尸体怎么办?”

海大富道:“去,你去后面把佛像暗格里的药箱子拿来。

“啊...是。”

李长歌点头,往大厅后堂走去,借着烛火,环视一圈,果然看到一尊慈眉善目佛像,旁边摆了一张床榻,左手边是一间房门紧闭的屋子。

他按照海大富说的,在佛像周围寻找了一番,才找到了暗格,发现里面果然有一个正方形的药箱子,随即抱着药箱,走到大厅。

海大富道:“你将药粉倒一点点在尸体上,把尸体清理了。”

李长歌看了很多遍电视剧,每一个版本的电视剧里的主线都差不多,可人的记忆时间有限,很多地方已经不太记不得了。

而且现实和剧情总有不同的,他根本不知道那瓶是化尸粉, 鼓起勇气问道:“公公,那瓶是您说的药啊?”

“我...我这被砸了脑袋,又杀了个小孩子,脑子乱的很,而且您的眼睛还瞎了,我...真的想不起来了。”

“唉,你这孩子,杀个人就把你吓成这样了?”海大富抬手拍了拍李长歌的肩膀,“里面有个蓝白纹的瓷瓶,那便是,拿出来。”

李长歌眉头皱起,方才被海大富拍了两下,也不知道他使坏没有,“好好,我马上去。”

不想和这个老狐狸多接触,李长歌连忙转身走到屋外去,打开盖子,小心倒了一点药粉,洒到尸体上,肉眼可见尸体上冒出一股股白色烟雾,呲呲作响的腐蚀声,衣服、尸体慢慢化成一滩黄水。

幸好,海大富住的偏僻,性格古怪,没有人愿意靠近这里,加上今晚月黑风高,这里发生的事情不会被他人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