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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是姜穗太敏感,太大胆的猜测。

实在是婉君看她的眼神太亲切,姜红军见到婉君阿姨的时候,反应太大。

让她不得不这么猜测。

之前,她还一直以为八点钟伦理剧太荒谬。

现在这种狗血又荒谬的事情,竟然也出现在她自己身上了。

好在,已经死过一次的人,连重生这种离奇的事情都经历过,不就是找到自己亲妈,这还有什么难以接受的吗?

姜红军没有吭声。

不回答,就已经算是一种回答了。

“老姜!来,你快歇着,我来打扫就行了。”

张秋兰听见动静,从厨房里出来,一把接过姜红军手里的扫帚,恨铁不成钢地数落了两句,“你说说你,也算是上了岁数的人了,自己的身体,你得爱惜!”

姜红军心事重重地坐在沙发上,没有跟平常一样,在张秋兰唠叨他的时候,乐呵呵地笑了。

张秋兰还以为是他身体不舒服,就倒了洗脚水,催他泡脚,上床休息。

还翻出包袱里的故事书,“给,你要是躺着觉得无聊,就看会儿闲书,要不让闺女给你用收音机调个节目听。”

就算是原配两口子,感情像是张秋兰和姜红军这么好的,也很少有。

姜穗蹲在地上,给姜红军洗脚。

张秋兰去房间铺床了。

客厅里再次剩下父女两人。

姜红军不舍得闺女劳累,拒绝闺女的伺候,“我还没老呢,不用你给我洗脚!”

“爸!”

姜穗喊了他一声,用力把他的脚按在热水里。

姜红军是个农村人,年轻时候下地干活,后来因为身体长得壮实,力气大,被杀猪的师傅挑去当了学徒,学了杀猪的手艺。

再后来,算是走了狗屎运,找了个漂亮的跟天仙一样的媳妇,媳妇还给他生了个女儿。

本以为这日子以后会越来越好,谁能想到,最后老婆却在闺女不到一岁的时候,就不见了。

十里八乡的找,徒步几十公里去县里,登报纸找。

都找不到。

他就只能自己养活闺女长大,姜老太偏心大儿子,总是欺负姜穗,他就带着姜穗单过。

忙了半辈子,脚上都磨出一层厚厚的茧子。

“爸,我从小就是你一个人养大的,不管我妈当初有什么苦衷,她现在应该是不记得当初的事情了,她也有她的生活,我们也有我们的生活,如果没必要的话,我们就和之前一样生活,行吗?”

这是姜穗在短时间内想到的解决办法。

婉君阿姨,她的疑似亲妈失忆的事,也是她猜测的。

如果不是失忆,婉君怎么可能那么平静地面对姜红军?

又怎么可能面对她的时候,只有亲切和温柔,却连一丝丝的愧疚和心虚都没有?

她不会去刻意验证自己的猜测。

因为,她已经决定,维持生活的现状。

秋兰姨对姜红军很好,她人也很好,两个人已经扯证,婉君和艾瑞克的关系,也肉眼可见的暧昧。

姜红军此时心情很复杂,无法做出任何反应,只是木纳地嗯了一声。

失踪将近二十年的闺女亲妈,他都一度认为她死了!

不然,他也不会接受张秋兰,跟她扯证结婚。

怎么办?

毕竟那个女人,是闺女亲妈,他真的要做到不认识,没见过吗?

他不甘心!

“可是闺女,我就是想不通,她当初为什么要离开咱爷儿俩?”

姜穗忽然笑了,抬头眉眼中带着一丝嘲讽,“为什么离开?爸,你真不知道吗?就我小时候那个生活条件,就我奶那个脾气,我都想跑!更何况是她。”

“除了你奶,其他事我都没有对不起她……”

姜红军还想解释,姜穗劝他,“别想了,她离开咱爷俩,没有错,你现在跟秋兰姨结婚,也没错,最终的要的是,现在我们日子都过得好好,难道你想过去相认,她想起之前的遗憾,秋兰姨年纪这么大了,刚二婚,就又要受气离婚吗?”

姜红军呆愣着,半晌后,深深叹了口气。

“行吧,都听你的,我就权当什么都没看见,不知道。”

……

这天晚上,周屹安跟姜穗就睡在姜红军,和张秋兰隔壁房间里。

周母听说姜红军白天身体不舒服,专门让周屹安晚上不要睡得太死,没事儿就去看看姜红军的情况。

关于婉君可能是自己亲妈的事,姜穗没有瞒着周屹安。

周屹安也感觉很震惊。

把姜穗搂在怀里,虽然她说这件事的时候,语气是淡然的,像是说别人的热闹一样。

可他还是感受到了她情绪的变化。

“穗穗,我们如果生个宝宝的话,一定也会和你一样好看。”

他忽然说道。

“啊?”

姜穗转过身,不可思议地目光看周屹安,她跟他说自己的母女关系,他不发表什么建设性意见就算了,竟然还想着生孩子?

越想越气,忍不住踹了他一脚。

然后蒙着被子,闷闷地说,“我说了,暂时还不想要孩子,如果你真的那么想要孩子,我们可以商量一个别的办法。”

“什么办法?”

周屹安竟然还接着她的话问下去?

她说,“咱俩把离婚证扯了,你想找谁生,就找谁生!”

“哈哈哈!”

周屹安忽然就笑了起来,不顾她挣扎地紧紧抱住她,在她耳边说着,“穗穗,我看过一本书,说,养育孩子的过程,也是治愈自己的过程。”

姜穗身体忽然一僵,品味着周屹安说的这句话。

果然读书人就是不一样,这句话说的,就跟打通了她某条经脉似的,之前一直看得模模糊糊的事情,忽然就变得清晰了。

之前她想过了,如果自己养了孩子,会怎么怎么样。

不说自己会当一个特别合格的母亲,起码不会随便抛弃自己的孩子。

可能,这就是自己想治愈自己的一个表现?

“如果你不想生,我们养一条狗吧,我们去买一只京巴狗,白色的,每天回来,他会围着你转,摇尾巴,让你抱着。”

周屹安跟她描述着养狗的好处。

姜穗也喜欢狗,可她想的比周屹安更多,“是,还会看到他在家里拉的屎,咬过的桌子,翻过的垃圾桶,还会掉毛,到时候你所有衣服上,都会一身的白色狗毛。”

既然养狗,就要对狗狗负责,不能脑袋一热,养了。

养过之后觉得麻烦了,又把狗给人扔了。

那这跟抛夫弃子的某些人有什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