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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驾……”

泥泞的道路上,楚熙骑着白马一路向前狂奔。

一路上途径山清水秀之地,马蹄时而踩踏陆地,时而跨过山沟清流,将涓涓流水踩踏的水花四溅。

疾风如电,呼啸而过,吹起楚熙那洁白无瑕的衣袍,衣袂飘飘,出尘如仙。

咻咻~

一柄飞镖从风中穿插而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楚熙刺来。

楚熙蹙眉,单手集聚内力,长袖一挥,飞镖便被打落在地。

楚熙勒马停下,阿芙一袭青衣立在白马面前,笑道:“听说公子要回京啊?不知可否带上小女子一起啊?”

楚熙微微一笑,“多谢姑娘厚爱,在下已娶妻,还请姑娘不要再纠缠了。”

阿芙走近白马几步,笑的一脸妩媚,“公子,小女子记得,中原人是可以三妻四妾的,公子既已娶妻,那要不小女子给公子做妾可好?”

“妾在中原是最为下贱的,所以,还请姑娘自尊自爱,千万不要自轻自贱,以免败坏了自己的名声。”

邵怀澈知道阿芙心悦楚熙,所以才特意派她前来勾引楚熙,其目的是想让自己少一个情敌。

阿芙手中内力涌起,只见她目光一沉,纵身一跃,便轻而易举的飞身坐到楚熙身后。

阿芙的手肆无忌惮的抚摸上楚熙的后背,背部笔直,腰身纤细,倒是让阿芙爱不释手。

阿芙眉眼温柔,轻声笑道:“公子,小女子都不介意……”你还介意什么?

阿芙话还未完,只见楚熙反手一掌打向阿芙,阿芙单手一拍马背,这一掌带着雄厚的内力,只听马儿一声嘶鸣,瞬间倒地。

楚熙也不得不飞身到地面。

楚熙和阿芙两人过招,只见楚熙一拳一掌,呼呼带风,掌法犀利,拳如流星,一招一式,仿若要撕裂长空般,气势如虹,阿芙腿如直鞭,脚似闪电,一腿下去,腿影重重,腿力千钧,只见阿芙攻势如潮,时而拳脚相交,时而出掌如虎。

两人相交时,风起云涌,尘土漫天,场面顿时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短暂的一番较量后,电光石火间,阿芙败给了楚熙。

通过这番较量,楚熙也探出了阿芙的武功在九阶。

楚熙看在邵怀澈和白清兰是师徒的份上,没有重伤阿芙,他只冷冷警告道:“阿芙姑娘,别再跟着在下了。否则下一次,我就不会再手下留情,饶你一命了。”

楚熙语毕,转身施展轻功离去。

天气阴沉,偶有阴风阵阵,将翠绿欲滴的竹叶吹的摇曳生姿。

一块巨石上,张直一身布衣,倚坐着。

他手上拿着一片竹叶,含在嘴中,轻轻吹响。

一首凄凉哀婉的曲子在林间响起,曲调清脆,缠绵悱恻,令闻者落泪,听者伤心。

“张直!”

远处琉璃的声音打断了张直的继续吹奏。

自楚熙下令让张直掌管七万人后,琉璃留了个心眼,表面上让他管理七万人,实则他只能调动一万人。

张直也因此对琉璃怨恨于心,但他又不能和琉璃撕破脸,因为他还要依靠楚熙。所以他将那一万人从七万人中撤了出来,单独管理。

如今那被琉璃所控制的六万人都被琉璃关进了奕王派人在京畿城外秘密建造的地下室里,制成了兽人,还有一万在张直手上,琉璃并不知张直把人安置在了何处,只能来问他要人。

张直从巨石上翻身而下,他对着向她走来的琉璃行了一礼,“琉璃姑娘!”

琉璃立在张直面前,“张首领,主子在南陌遇到麻烦,需要出兵援助。你现在赶紧把所有人带着跟我走。”

张直一脸疑惑,“是要去打仗吗?”

“是!”

张直微微点头,“好,事不宜迟,那我这就去准备。”

张直说着,对琉璃行了一礼就转身退去。

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张直路走一半,只觉身后好似有人跟着。

张直虽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但他还是决定万事小心为上。

于是他快步走进小巷,快速的七转八弯几个巷子后,已不见了人影。

空中琉璃飞身落于地面,跟在他身后的是手执长刀的黑衣人。

黑衣人面蒙黑纱,身着黑衣,眉宇间透着一股弑杀的气息。

琉璃望了望巷子,除了两堵墙和墙边生长的野花野草外,空无一物。

琉璃以为自己跟丢了,她沉声命令道:“找,掘地三尺,也要把人找出来。”

黑衣人闻言纷纷行了一礼后,便施展轻功离去,而琉璃也转身离去。

过了许久,右边的墙内有窸窸窣窣的动静,一只手将墙壁推开一个大洞,张直从洞中爬到洞外。

张直是个谨慎的人,他第一想法就是觉得难不成是王爷想杀了他和他手下统领的那一万人?

但反过来想想也不对,这一万人都是王爷招募的,他此时起事正缺人帮他冲锋陷阵,所以王爷不会傻到这时候去对自己的手下痛下杀手。

毕竟王爷现在大事未成,正是要笼络民心的时候,若贸然杀戮,只会不得民心,届时他若要起事,定会无人支持。

所以张直唯一能想到的就是琉璃为了能统领那一万人要杀自己,张直冷笑一声,“琉璃姑娘,你还真是看得起我张直,竟派这么多武功高强的人来杀我。”

眼下楚熙在南陌,所以琉璃要杀张直,楚熙定是不知,所以张直决定这几天先躲藏几日,等楚熙回来后,他再向楚熙说明此事,让楚熙来定夺。

张直从地面站起身,他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后,才转身离去。

热闹非凡的大街上,陌风手拿裹好的新衣在街上闲逛。

他今天是帮白清兰到衣殿里取衣服的,中途路过一家玉器殿,便兴致盎然的走了进去。

店铺里,玉器璀璨,珠宝耀眼,琳琅满目的玉石在阳光的折射下闪着五颜六色的光。

一个身着布衣的小厮走到陌风面前,他满脸热情招呼道:“客官,是要买玉石吗?”

陌风突然想到,每年的三月十二,陌风都没能送白清兰一个像样的生辰礼,所以他想在明年的三月十二给白清兰补上一个他亲手雕刻的玉镯。

只是令陌风担心的是,不知道白清兰会不会喜欢他自己亲手雕刻的玉镯,毕竟白清兰是武林盟主千金时,见过的奇珍异宝实在太多,一款小小的玉镯不知他看不看的上?

陌风询问道:“打一只玉镯,用什么玉比较好?”

小厮小心询问道:“那敢问客官,这玉镯是发给令堂的还是妻子的?”

“妻子!”

小厮将陌风上下扫视一眼,便觉他穿卓不凡,心下暗衬,此人定是个有钱人。

小厮展颜一笑,他连忙无所顾忌的给陌风介绍道:“客官,给妻子打玉的话,那用翡翠最合适不过了。客官,请跟我来!”

陌风跟着小厮入了里店,两人站在桌前,小厮陆陆续续的从柜子上拿出十个匣子,每个匣子一打开,里面都是一块上好的玉。

它们分别有绿红紫黑黄白蓝七色,小厮介绍道:“客官,这七种颜色里啊,数帝王绿是最好看最纯正的,但它也是最贵的。”

“哪款是帝王绿?”

小厮指到第三款,陌风伸手抚摸了一下翡翠,色泽温润如玉,纹理细腻而独特,晶莹剔透,色泽饱满,触手生温,倒还真是块好玉。

陌风不会选玉,听小厮一介绍,便果断选了这帝王绿。

陌风毫不犹豫的从袖中掏出一锭金子放于桌面,“包好!”

小厮见钱眼开,立马就笑着道谢道:“哎哟,谢谢客官,谢谢客官,我这就去给您包好。”小厮说着转身去柜前,拿出一个外形精美的盒子,将玉轻手轻脚的放了进去。

陌风拿了盒子便转身离去,只留小厮守在门前,乐呵呵道:“客官慢走,觉得好记得常来!”

未时三刻,熟睡在床榻上的佘砚悠悠转醒。

佘砚老了无事干,睡眠就多了起来,每日午时三刻睡一觉,睡到自然醒时,佘砚只觉精神都好了不少。

咚咚咚……

敲门声响起,佘砚起身下榻,他披上一件外衣后,一边哈欠连天一边走至门前,一开门只见陌风立在门口。

佘砚既然认定了陌风这个女婿,那自然是把他当儿子一样看待。佘砚一脸懒洋洋的问道:“陌风,找我何事啊?”

陌风将手中包好的衣服递给佘砚,佘砚接过后不解道:“这是什么?”

陌风笑着解释,“这是清兰给您买的衣服,孝敬您的,您快试穿一下,看合不合身,不合身我等会再拿去店里让老板娘帮您改改。”

佘砚闻言,瞬间乐的合不拢嘴,他反复问道:“这真的是清兰给我买的?”

陌风看着佘砚那乐的像个孩子一般,傻乎乎的模样,他一个劲的附和道:“是是,您快试一下吧!”

“哈哈哈!”佘砚笑声豪迈而浑浊,过激的笑让他胸膛都在不断起伏

佘砚打开包裹,里面装着一件绯色的衣裳,他将衣服穿在身上后,站姿挺拔,昂首挺胸,华贵典雅的衣裳被他穿的英气十足。

佘砚走到铜镜前,左右转身,发现衣长衣宽大小都很合身,他看着镜中那个白发苍苍,满脸皱褶的自己,突然感慨到自己年轻时也曾是一位意气风发,英勇杀敌的少年将军。

只不过现在,佘砚老了。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

一转眼他已四十二了,但在他心里,他仍不觉得自己老,因为他都还没年过百半,就算白头又如何?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佘砚一想到白清兰如此孝顺自己,他心里就甜到就似抹了蜜糖一般,嘴角的笑意洋溢了整张脸。

这闺女,倒还真没白疼,日后,可以指望他给自己养老送终了。

佘砚笑的一脸欣慰,“这丫头真是有心了!”

“那您穿着合身就好,佘老,那我就先告辞了。”

佘老叫住了陌风,“等等!”

陌风止住了脚步,“佘老还有何事?”

佘砚想了想,才问道:“陌风,闺女是不是明日要和古月人一起去攻打南陌?”

“嗯,是!”

佘砚闻言,心中一凉。

虽然他和白清兰是义父义女,但他们终究生于不同国度,且又都不是老百姓,所以好多事情上他们都会站在不同立场去考虑自己的事。

佘砚是南陌人,他虽是一介武夫,但也深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

佘砚生于南陌长于南陌,就算南陌君王对他不满,南陌朝堂上的同僚诬陷他陷害他,那他曾经也是南陌人人称赞的大将军,百姓和朝堂也曾给过他荣耀和辉煌,就算他之后在樊任的算计下背负了投敌叛国的骂名,可他只要一天还是南陌人,他就绝对不会背叛自己的祖国。

否则他就枉为南陌国人!

佘砚平静笑道:“嗯好,你现在回去帮我转告闺女,明日去攻打南陌,务必要小心,千万不要受伤。”

陌风还未察觉到佘砚的异常,他笑道:“好,佘老之话,我一定一字不差的转达。”

“去吧!”

陌风行了一礼,才转身退下。

房府的高台上视野开阔,登高远眺,能看到柔城一条长街上热闹非凡,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万家灯火阑珊处。

站在高台下的白清兰含情脉脉的看着台上那一抹玉树临风的白衣身影。风中摇曳却屹立不倒,如万年傲然挺立的孤峰,清冷寂静。

朱湘不声不响走到白清兰身边,好奇问道:“白姑娘,看什么呢?”

白清兰因早就察觉到朱湘的存在,因此也没惊讶。他只是浅笑着说,“看我的白月光,看我的美佳人,看我放在心尖上的贵人!”

“那么喜欢,为什么不上去?”

白清兰轻叹气,“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朱湘被逗笑,真没想到,白姑娘动情起来竟也这么专心。

“好,那你就继续在这欣赏吧,我就不打扰你了。”

语毕,朱湘快步退下。

柔城里,敌军退去后,百姓就恢复了正常生活,到了晚上,街市里歌舞升平,舞龙舞狮,人来人往,人声鼎沸。

远处,笛声回旋,琵琶奏乐,朱湘耐不住寂寞,独自一人出了房府。

灯火如昼,花灯结彩照的夜市一条街上远近通明。拥挤不堪的人群,孩童的欢声笑语,一切都是那么热闹。

只可惜这份热闹,朱湘始终都无法融入。

孤寂独步夜市中,心落冰窟无厘头。

忽忘影随千千步,浊酒伴吾杯杯愁!

对于朱湘而言,南陌才是她的国,朱家才是她的家,她来古月极为不适,因为这里的风土人情对她而言都是陌生的,她在这里除了胡临外,她没有朋友家人,也没有可以信任的人。

她在这里就像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人。

身如柳絮随风飘,心似浮萍逐水流。

可回了朱家又如何呢?她的嫡母还是会千方百计的刁难她,而她的母亲因人微言轻,也护不住她。

“阿湘!”

身后传来胡临的声音。

朱湘回头,只见胡临手拿一根糖葫芦,笑的一脸温柔的站在自己身后。

胡临把糖葫芦递给朱湘,关心道:“看你心情貌似不太好,就给你买了一串糖葫芦,嘴甜了,心也就甜了。尝尝吧!”

在这人心凉薄,无人问津的异国他乡里,竟还有一抹温情时时刻刻,无孔不入。

一句关心,一串糖葫芦,也能让朱湘内心的孤寂伤感冲淡几分。

朱湘接过胡临手中的糖葫芦,笑道:“谢谢!”

两人一边游街一边闲聊。

不远处,搭建了一个戏台,台下站满了人群。朱湘凑了过去,胡临也跟她身后。

台上戏子一袭青衣,艳抹浓妆,粉墨登场。

只听那戏子唱着:“梦回初,春透了,人倦懒梳裹。欲傍妆台,羞被粉脂涴。趁他迟日房栊,好风帘幕,且消受熏香闲坐。”

唱腔曲尽其妙,声动梁尘。引得台下无数人鼓掌。

台上唱的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唱的是悲欢离合,阴晴圆缺,唱的是红尘俗世,世态炎凉,唱的是相濡以沫,相忘江湖,一曲唱罢,两相皆妄。可偏偏戏台下的人却当了真。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世人大多都是愚蠢痴儿,庸夫俗子,偏那戏台上人才能将这世间人情冷暖,看的透彻。

朱湘触目兴叹,“当真人生如戏,戏若人生。都道戏子无情,薄如一面。可我觉得,他们才是真正的明白人!”

胡临轻笑,“众人皆醉你独醒,阿湘,在我眼中,你也是个明白人。”

朱湘不解,“为何?”

“因为你,聪慧善良,智勇双全,我还记得我第一次见你,你跪在雪地里,全身冻僵也一声不吭,那时我就很心疼你。与你成婚后,我发现你是个坚韧不拔的姑娘,你活的通透,也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你做事从来都是自主独立,不会依附任何人,你不争不抢,凡事都会顺势而为。所以你在我心里是独特的,清醒的明白人。”

朱湘虽与胡临成婚,但两人也只同过一次房,那就是大婚当日,后来,胡临为了尊重朱湘,便独自在偏房睡下。

朱湘和胡临表面看上去是一对相敬如宾的夫妻,实则朱湘对胡临很是疏离,她做什么事都会刻意和胡临拉开距离,但其原因也是因为被男人伤的遍体鳞伤的朱湘,不敢再轻易相信男人了。

朱湘轻笑一声,“你还是,第一个说我聪慧善良,夸我智勇双全的人。我出生在将军府,从小过着衣来张口,饭来伸手的日子,再加上我的外祖父是上一任的大将军,我的身份就更加尊贵了。可自从顺德元年,郡主萧鸢下嫁给我爹后,我的生活全变了。萧鸢是皇亲国戚,是陛下的表姑,不是我爹能得罪的,她来到将军府后,我爹迫于无奈,只能将我娘贬妻为妾,而我和妹妹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她时时都要给我和妹妹立规矩,动辄打骂,下手从不留情,我爹为了保住自己的仕途,他不敢得罪郡主,只能任由我娘还有我和妹妹受委屈。顺德三年,古月派丞相夏邑前来我国求娶公主和亲,彼时,皇室无适龄女子和亲,于是陛下就将目光盯上了朱家,因为郡主下嫁朱家,所以我才能被封为公主,和亲古月。后来,当我被王上送到贞教观时,我原以为我会被观主折磨致死,但我没想到,我会遇到你,解救我于水火。”

朱湘将目光看向夜空中飞过的几只鸟雀,长叹一口,喃喃道:“鸟儿可真好啊!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所以下辈子,我就不做人了,做人太累,就做只鸟吧,能翱翔天际。”

街上的灯火,倒映在朱湘那双漆黑清澈的眸子里,胡临透过那双眸,看到了朱湘假装的快乐,隐藏的辛酸。

胡临知道,她受了许多委屈,胡临温声安慰道:“阿湘,过去的终将过去,你不该一直困在原地,而是要大胆的向前走,忘掉过去,好好生活。”

朱湘望着越飞越远的鸟雀,感叹道:“可我已经走出来了!我走了很远。”

“人走了,可心却还被困在牢笼中,枷锁里。阿湘,往事已矣,未来可期。既已走出,便不要回头。”

朱湘一脸自信,“好马不吃回头草,你放心,我既已走出,那但凡我再回头看一眼,就是该死!”朱湘轻叹,“但是阿临,我跟你说,虽然我后半辈子过得不顺,也有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往,但你可以安慰我,不许同情我,否则我就离开雍王府,让你永远都找不到我。”

胡临不解,“为什么?”

朱湘嘴角勾起一抹弧度,“因为,我只想做强者,但绝不做弱者。”

强者利他,弱者利己。强者给予,弱者索求。强者是造命者天,立命者我。是与天地斗,与万物争,只为在这乱世中安身立命。

弱者除了令人同情,也就一无是处了。

胡临赞同的点了点头,“阿湘,其实你对我无需那么防备的,我知道你要强又骄傲,所以才不需要别人同情你,我理解并尊重你,可我是你的夫君,我会真心实意待你,所以你有时如果累了,也可以依靠我一下的。”

朱湘微微一笑,“阿临,其实我没想过要留在王府一辈子。如今我愿做你的夫人,是因为报恩,等恩情报完了,我就该离开了。”

胡临闻言,眸中的笑意立马暗淡无光,他的心如掉进了冰冷的湖水,彻底凉透。

胡临稳了稳情绪,轻声问道:“离开后你要做什么呢?”

“找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自己开家自己喜欢的店铺做生意。”

胡临抿了抿唇,“其实,你也可以在家里开个自己喜欢的店铺,做生意”

“家?”朱湘轻叹,“此身如传舍,何处是吾乡?阿临,自我当上和亲公主来古月和亲时,我就已经没有家了。南陌不再是我的家,古月更不是!”

“但雍王府是!”胡临不再顾忌,他直言不违,把自己内心想说的话,全部脱口而出,“阿湘,雍王府是你的家,我是你的家人。而且,你是和亲公主,没有我的同意,你离不开王府的?”

朱湘不解,“你不会是想囚禁我吧?”

胡临轻叹,“是啊,我想囚禁你!”

从你嫁给我的那一刻,我就自私的想把你囚禁在我身边一辈子。

朱湘冷笑一声,“我想做自由的鸟,你说过会尊重我的。”

“阿湘,我能尊重你但我绝不会放开你,无论你是想做自由自在的鸟还是翱翔空中的鹰,我都会以身做锁,锁住你。”胡临垂眸,有些自责,“对不起,阿湘,世人都说我是谦谦君子,可我最后竟还是败给了欲望,败给了你。阿湘,我是真的喜欢你,所以我可以给你尊严自由,但我绝不放你走!”

朱湘只觉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胡临已经无可救药,她不想再与他多做解释,便气冲冲的转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