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这会儿在路上走的飞快呢,他打算好了要在今天晚上下工了之后,跟着莫高格他们一起去后山那块捡木柴。
这家里一整个冬天需要的柴火量可不小,现在江雪受伤了,而顾进钰又经常得去县城,所以他得尽量多做一些。
出来之后没在堂屋里看到高阳,顾进钰就转头问江雪说,“小雪,高阳那小子已经出去了吗?”
江雪笑着对他点了点头,不过她又开口跟顾进钰说,“嗯,阿钰,高阳已经先去上工了,不过他还给你留下了一句话哟。
他说啊,‘江雪,你让钰哥用自行车的时候注意着点啊。
这可是我的心肝宝贝呢,要是弄脏了又或者是弄坏了的话,那我可是要跟他没完的。’
所以,阿钰,你听明白了吗?”
江雪也不得不承认,高阳确实是很宝贝这辆自行车的。
平时她见到的自行车,都是被高阳保养得极佳的。
车身的漆面宛如明镜似的,丝毫不见划痕与斑驳,在阳光下闪烁着温润的光泽。
就连车链也像是被精心呵护的丝弦,顺滑无声,每一节都油光锃亮,与齿轮完美契合。
踩踏时的传动精准而流畅,丝毫没有滞涩之感。
轮胎饱满且富有弹性,胎纹清晰深刻,仿佛在诉说着它从未被亏待。
整辆车处处彰显着,高阳对它的精心照料与细致维护。
风采依旧像是刚刚被顾进钰架着牛车,去县城里取回来的时候。
虽然她也知道,这大多是因为他们没怎么用过这辆新自行车的缘故吧。
但是她心里也觉得,这高阳也是发自内心的很喜爱车,也非常会保养自行车呢。
看着江雪乐呵呵看他吃瘪的模样,顾进钰不舍得说她,所以就只能笑骂了高阳一句。
他跟江雪开玩笑说,“高阳这小子,就让他给我等着吧。
晚上我一定会把自行车,原模原样的给骑着回来的,到时候我看他还怎么找我的茬!”
顾进钰这次去县城里,他是打算去黑市找王明华,取回之前他订购的猪肉和炖汤用的骨头的。
他每次都预订得挺多的,因为不光是江雪,就连他和高阳也都挺喜欢吃肉的。
而且现在江雪又是在恢复期,她需要补充的营养更多,所以顾进钰每次做饭烧肉的时候,他都是烧得很多很足的,就是为了让江雪和高阳放开了吃的。
毕竟他们俩一个是他需要养身体的亲媳妇,一个又是和他自小抢吃食的‘好兄弟’,他总不能饿着他们俩啊。
所以在顾进钰的背上,他还背着一个背篓在骑车,这是他准备一会儿用来装猪肉的工具。
不过也是因为最近天气已经越发冷了,所以他带回去的大部分猪肉,都是可以装在盆子里,夜间就放在院子里冻上的。
按照他们三个人吃肉的速度来看,是没有一块猪肉会留到变质的,所以他才能放开了买肉啊。
骑着自行车走在冷风呼啸的大马路上,顾进钰还在心里念念叨叨的说,‘也不知道今天王明华那,有没有小雪爱吃的排骨和猪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