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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算老村长没有给程煜安排去天元镇这一出路,程煜也是要去天元镇的。

因为他之前看的那一页《天璇诀》里,在介绍完动荡大陆后,天元镇便这个地名紧随着出现了。

虽然程煜对后面的剧情一概不知,但若天元镇作为整个故事起始发生地点的话,自己去那儿准不会有错。

如果想躺平抱大腿,那偶遇主角一定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至于怎么偶遇,程煜想着还没考虑这个问题。

眼下当务之急是该怎么辨认出主角呢?

程煜头疼不已,自己可是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呢……

“程煜大人,前面就是天元镇了。”

一个轻柔的女声把程煜从思绪拉了回来。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此前被程煜救下的小蝶姑娘。

“都说了不必这么拘谨,直接叫我煜哥就好。”

“不行!程煜大人是小蝶的救命恩人,小蝶只有终身服侍程煜大人才能报答这份的恩情!”

程煜嘴角忍不住抽了又抽。

真不愧是大男主后宫文,怎么这里的妹子都这么单纯,自己只不过是顺手帮忙,就要被服侍终身了!

话说按理说不应该是以身相许吗?

玛德!自己在想什么龌龊剧情啊!

劳资可是连女生小手都没牵过的纯情男大啊喂!

其实程煜出手救人的时候倒也没多想,单是看不惯黄莽仗势欺人罢了。

这几天的相处下来让程煜对小蝶的身世也了解了个大概:

她原本是从远处村庄逃难到附近的,逃难过程中意外遗失了她奶奶给她的遗物——其实就是一个名为清音坠的低级玄器。

严格来说小蝶手里的这个清音坠已经连低级玄器都算不上了,程煜发现上面剩余的玄力已经被消磨殆尽,只能拿来当做装饰品了。

急于找回奶奶遗物的小蝶凭着自己对清音坠气息的感应来到枫林村中黄莽家,却不曾想在拿回它准备离开之时与黄莽相撞,这才有了先前的一幕。

唉,是个可怜女娃。

程煜腹诽,难怪这种小说里面的后宫动不动就爱对男主一见倾心呢。

小蝶并不知道程煜此时所想,她在见过程煜出手后便觉得后者不简单——明明看起来没有任何修为,却展现出十分恐怖的力量轻而易举地击溃了黄莽。

所以她主动提出服侍程煜,倒不是她对程煜的能力有什么歪念,她现在本就无家可归四处流浪,成为程煜的仆从一方面可以报答程煜救命之恩,另一方面也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

对于这件事,程煜一开始是很抗拒的,自己堂堂男子汉大丈夫,哪有让一个小姑娘伺候终身的道理?

但是耐不住后者态度决绝,如果自己再推脱的话,怕是会寒了人家的好心。

魅力大也是一种错了?

思来想去,程煜决定日后若有机会可以为小蝶寻个好人家,对她来说,也不失为一个好出路……

于是程煜便不再纠结,允诺了小蝶结伴同行。当然了,前提条件是小蝶把自己当做兄长对待即可。

劳资也是有妹妹的人了!

“对了,小蝶,你对这天元镇可有什么了解吗?”

“程煜大人,小蝶此前并未来过天元镇,但是却听说一些有关天元镇的传闻。”

“快说与我听听。”

果然,和小说里的“本土人”结伴能打听到很多情报,但是请这位妹妹不要一口一个程煜大人的叫好吗?

劳资的小心脏受不了哇!

“动荡大陆上存在着三座帝国皇城,五座主城池,三十二座附属城池以及数不清的村落。”

这些倒是和自己之前了解过的一样。

“抛开皇城和主城池不谈,单是这三十二座附属城池就存在有不少玄士作为城池的座上宾,同时玄士的数量也决定了附属城池的整体实力,而天元镇的实力在三十二座附属城池中,排行第十!”

“原来如此。”

程煜听了小蝶的描述,越发明白了整个大陆的局势,在这个以强者为尊的世界,足够的实力,无疑决定了一个人未来的出路。

过街鼠或是座上宾……二者的差别可不是一星半点。这点程煜感同身受,自己作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废柴遭受过的白眼可不少。

“这天元镇的镇长陆天龙更不一般人,早在数年前他名震四方之时就已经是四阶后期玄士了,如今更有传言说他已经完成了突破成为了五阶玄士!”

“五阶玄士!”

程煜不禁惊叹,五阶玄士,那是普通人努力一生都达不到的高度。

程煜:还好我不是普通人!

小说君:你是废柴……

看来村长口中的陆天龙便是此人了。

“传闻中陆天龙还有一个天赋异禀的儿子名叫陆昭,与程煜大人相仿的年纪便已然是一名三阶中期玄士……”

“什么!”

“……程煜大人,小蝶相信您的实力,绝不在他之下。”

被突然打断话语的小蝶以为是程煜眼红陆昭的修炼天赋,于是开口安慰后者。

其实也不全算安慰,程煜出手她是见识过的,这个看上去身上没有一丝玄力环绕的人,绝对不一般。

至于程煜反应如此之剧烈的真实原因,自然不是他眼红。

就在刚刚小蝶说出“陆昭”这个名字的时候,本应该在他脑海中休眠的《天璇诀》突然应声闪动了一瞬。

你终于醒了小说君!

可程煜再度在脑中呼唤小说君,却再没了答复,仿佛刚刚的异动只是他的错觉一般。

小说君还在休眠,方才应该只是受到了某些触动。

难道小蝶刚刚提到的陆昭就是本文的男主角?

想到这,程煜点了点头。

一定是这样!

这么顺利就有了主角的下落,看来自己运气也不赖嘛!

果然是船到桥头自然直呢!

这下抱大腿躺赢的计划行得通了。

这么想着,程煜的嘴角不经意地上翘了不止一点。

一旁的小蝶看着眼前情绪转变飞快的程煜,露出了疑惑的神情。

对方明明比自己还要大上几岁,却仍似孩童一般仅因一句安慰的夸赞就沾沾自喜。

还是说,他所想的东西,并不是同自己猜测的那般?

不过已经不重要了,小蝶握紧了手中的清音坠,只要自己好好地活下去,也算不负奶奶的遗愿了。

其实在那晚,自己被程煜救下时,小蝶甚至想过以身相许来回报后者。可在少年转过身温柔地对她说没事了的那一刻,这一想法顷刻间烟消云散。

眼前的这个如同满月一般照亮了自己前方道路的少年,不会属于自己,他一定有他自己的归属……

“走吧小蝶,煜哥带你抱大腿!”

“什么是抱大腿?”

“哈哈,这个你就别管了,咱们先找陆天龙去。”

“程煜大……煜哥你还认识陆天龙?”

“现在还不认识,但是马上就认识了。”

“……”

程煜从怀里掏出之前村长给他的银制徽章,细细观察过起来。

这枚徽章看起来很多年头了,许多地方都有不同程度的磨损,就连原本刻在上面的字也已经斑驳不堪了,程煜隐隐约约辨认出后几个字是“佣兵团”。

村长说和陆天龙的交情莫非是和某个佣兵团有关?

先不管了,自己只要能进入镇主的宅院就算成功。毕竟去陆天龙手下打杂为次要,接近主角陆昭才是头等大事。

程煜深信,在这种大男主爽文里,只要跟紧主角的步伐,那必然是大哥吃肉小弟喝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