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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其他类型 > 穿越七零,咸鱼翻身继续躺 > 第349章 我怕有命赚,没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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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9章 我怕有命赚,没命花

猴子说全权负责张罗新店的事情,虽然过程缓慢吧,但也是有成果滴。

这不猴子在王府井那边找了个合适的门面,不过人家只租不卖,怪可惜的。一下签了五年的租赁契约,也算是有心理安慰。毕竟,也不是什么好事儿都得落在他们家头上不是。

分店装修,还是由郝建国郝大师傅全权负责。这次有了猴子这个打下手的,速度倒是快了不少。

铺子装修好之后,猴子主要负责新店的生意。

另外凤霞、美莲两个人的家离分店更近一些,就跟着猴子来新店工作了。

吴桂芬有点儿心塞,猴子带着凤霞、美莲三个人一走,这边就剩下春凤和郝建国两个人了,两个人也忙活不过来啊。

“婶子,你咋要开新店了还不开心了呢?”猴子故作不解,打趣着吴桂芬。

吴桂芬哭丧着一张脸,“唉,一开新店,人手又要不足了,我这把老骨头又不能歇着了。”

“哈哈,婶子,赚钱呢,累点就累点吧。”

“赚再多钱,也得有命花啊。也不知道我死之前,能不能给念念赚一座四合院的钱?”

猴子很会抓重点,也不打去吴桂芬了。

“婶子,你咋想起来吗四合院了?”

吴桂芬刚才惆怅的思绪就这么被猴子给拉走了。

“念念喜欢,这不我这个做未来婆婆的得满足儿媳妇的要求呀。”

“那回头我帮你注意着点儿,看谁家有四合院要卖。”

猴子把活儿给揽到自己身上。

吴桂芬拍了拍猴子的肩膀,还别说,猴子还真挺适合干这活儿的。就这搞新店的事儿,她自己琢磨了许久也没找到,最后还是猴子给跑下来了。

“那就交给你了,回头婶子请你吃饭。”

“婶子,我都给你干了这么多,你就请我吃个饭呀。”

猴子不愿意道。

吴桂芬挑眉,这是有其他要求呀。

“你想要啥?跟婶子说。”

一向大大咧咧的猴子突然变得扭捏起来,眼神儿都不敢去看吴桂芬了,黝黑的脸上浮起两抹红晕。

“傻子,你看我也老大不小了,给我找个媳妇儿呗。我现在在京市离家远,我娘也不在身边,也操心不到,也没人给我操心操心这人生大事儿啊。”

吴桂芬噗嗤一笑,春天还没到呢,咋就开始想找媳妇儿了?

不过孩子确实也大了,该到找媳妇儿的年纪了。为了追随他儿子,背井离乡的,她这个做长辈的也该帮帮忙。

“放心吧,婶子给你瞅着,回头碰到合适的就介绍给你。”

“好嘞,那就麻烦婶子了,回头要是成了,给婶子包一个大大的红包。”

猴子这一个大男人一脸娇羞,看起来要多滑稽就有多滑稽。

不过有一说一后,这人做事还真是挺妥帖的。虽然新店开业了,他要带着两个工人走,不过老店这边儿他又给找了两个工人,吴桂芬这个老板也不至于再重新上岗。

吴桂芬心里爽了,反正不让她干活儿就行,他这把老骨头是真的干不动了。

“婶子,你这气也别松太早。老店这边儿有工人了,你虽然不用再站在柜台前面当店小二,但是得巡视咱们店里啊,新店老店来回跑也是挺累的。”

吴桂芬表示我不想听,你别说了,我不想听,我就想躺在床上数数钱,其他的我什么都不想听。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起,短短还不到一年的时间呢,他们吴记卤味就开了第一家分店,这事业怎么不算成功呢?

有了郝建国和猴子在,吴桂芬身上的担子轻松不少。

这俩人是真靠谱,吴桂芬现在都不用守在店里了,又搬回了小院儿。

每天给乔念念和沈延平做做饭,抽空去找邻居的聊聊天儿,然后就是去店里数数钱,小日子过的那叫一个美哟。

本来许大娘他们还对吴桂芬是一个嫉妒恨的心情,现在只有羡慕了,因为之间的差距太大了。

人与人差距过大之后只有仰望的份儿了,根本都不敢奢望自己有一天也能过上这种生活。

就看吴桂芬现在哪有一点儿老太太的模样,身上的穿着比新娶的小媳妇儿都洋气。

那脖子上的项链,耳朵上的耳环,头发也烫成了羊毛卷儿,要多洋气有多洋气。

其实乔念念是想给吴桂芬同志安排大金链子小手表儿,但是这个年代不是没那么多有钱人,戴这个玩意儿太招眼了,不安全。

她记得后世在新闻里看到的,那金耳坠戴在耳朵上,人家抢劫的直接把耳坠从耳朵上拽下来,想想都疼。

为了避免吴桂芬同志遭受这份苦楚,还是低调点儿,带点儿简单的首饰吧。

不过就是这简单的首饰,吴桂芬也满足了,就她现在这一身,要是后面那一群相熟的老太太还敢认她?

也就是她现在是两个店的老板了,天天忙的要死。要不然非得抽空回一趟清河村儿和老姐妹们好好炫耀炫耀一番,老太太她现在也是过上好生活了,好日子了。

想想他们那羡慕嫉妒的表情,吴桂芬做梦都得笑醒。

有时候想想吧,这日子还真有点儿不太真实。

她就一个穷山沟里的老太太,结婚才一个多月就被丈夫抛弃,独自一个人拉扯孩子长大。

从年轻的时候开始,村儿人看她都带着同情的眼神儿。这么天崩的开局,日子怎么就过成这样了呢?日子怎么就过的这么好呢?

这日子可是吴桂芬之前从做梦都不敢想的,从前就想着能把孩子给拉扯大就行了。

孩子再大一点儿,就想着能把孩子喂饱就行了。

孩子长大了,也有了出息,就想着给孩子娶个媳妇儿,她就在家帮孩子看看孙子。

人生前五十年,她连他们那个镇子上都很少有机会去。结婚的时候,和沈志华去县里置办才买结婚用的东西,就已经被县城的繁华,激动的三天睡不着觉了。

这怎么就能来到首都?还能做其他生意,开了两个铺子做大老板呢,这真的不是在做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