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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其他类型 > 夫君天天酸溜溜 > 第32章 宋允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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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您别这么说,咱们是一家人啊!为自家人做些事不是理所应当的吗!”沈夏轻声安慰着眼前的妇人,她的语气温柔而坚定,仿佛在诉说一个再浅显不过的道理。

宋母凝视着沈夏,眼中满是感动与感激之情。

她张了张嘴,想要再次说出那些感谢的话语,但却发现自己竟然哽咽得无法成言。

千言万语涌上心头,可此时此刻,任何言语似乎都显得如此苍白无力,难以传达她内心深处那份深厚的情感。

最终,宋母只是紧紧地握住了沈夏的手,用一种饱含深意的目光注视着她。

那目光中蕴含着无尽的温暖和爱意,还有一份默默的承诺:今后对待夏夏,必将如同亲生女儿一般,倾尽所有去呵护、关爱她。

沈夏读懂了宋母的眼神,感受到了她真挚的情感,而宋母也明白了沈夏的善良和付出。

宋明这时都还没回过神来,呆呆的,差一点,就因为自己的一句话,弟弟就没了。

两眼无神,心中自责。

沈夏看着二哥的眼神道:“二哥,你不要自责了,三哥这事,也不能全怪你。”

“不是,都是自己说话没有顾及老三的感受。”宋明悲伤道。

“二哥,你不让他出去,打心里是为他好,只是三哥,他没反应过来而已,别难过了,明早你还要和大哥,去送龙须酥呢!”

“嗯,好的。”

本想等自己为三哥医治好了眼疾再说,现在看着大家的心情,恐怕自己不说一点有希望的事,大家都不能释怀。

后来想了一下,还是先跟大家提一下,自己打算为三哥医治眼疾这事。

“对了,大家也别太难过了,三哥的眼疾不是打娘胎带的,我可以试试能不能医治好。”

“如果可以,以后三哥就不是这么自卑,觉的自己是家里的累赘了。”

大家愣了,眼神都惊讶的望着沈夏。

尤其是宋明和宋母。

“真的吗?夏-夏夏。”宋母激动的都口吃了。

就连宋江也不敢相信,老三的眼疾都还有救。

老三的眼疾是小时候和四叔家的大郎一起玩耍,被推倒,伤了脑袋看不见的。

大郎还死不承认说是老三自己摔的,那时候自己也小,不在旁边。

再加上奶奶本就偏心四叔一家人,更不会帮我们大房讨个公道。

爹虽然不会愚孝,但是吵架严重了,奶奶一哭二闹三上吊,爹就没办法了。

奶奶四个孩子,咱爹是老大,老二和老三是姑姑,奶奶最疼四叔因为是幺儿。

所以一家子经常在四叔手里吃亏,明明当年的房子,修建的钱多数都是我们大房出的钱,结果爹去世后。

还把我们一家撵到老房子来。

这些年来,因为自己没有看好弟弟,让他被欺负,心里本就是很是愧疚。

所以爹去世后,自己扛下的整个家庭的顶梁柱。

没想到,当一家人都接受弟弟的眼疾时,突然有人告诉自己,弟弟的眼疾还有救,还有什么是比这个还让人震惊的。

激动的心跳都停不下来。

沈夏看着大家满眼含光的样子盯着自己:“应该没有多大问题,我今天上山就是去跟三哥找草药,只是没找齐,等会我写个方子,大哥二哥,明天交完货后,记得把药带回来。”

宋母心里想到,他爹保佑,让我们宋家娶到夏夏,未来一定会越来越好。

真的要苦尽甘来了。

宋母原本还因为宋谨想不到而难过的神情,这一刻完全看不见了。

自己是相信夏夏的,既然老四她都有救醒,老三应该没问题。

这时宋明也好受多了,只要三弟能好,让自己付出什么都可以,就算要自己眼睛也可以。

“姐姐,你真的是我们家的福星。\"小五在旁边笑道。

我一定要快快长大,不然后姐姐心里只有哥哥们了。

“好的,等会你把药方,写给我就是。”宋江说道。

“好的。”

说完大家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下来,瞬间觉的先前如同嚼蜡的饭菜都变的香了。

饭后,宋母收拾厨房。

沈夏去宋允房间,因为宋允房间有个很简单的书桌。

进去后,看着宋允双眼睁着,靠到墙上,因为床是靠墙的。

双眼奇怪的打量自己。

沈夏好奇:“你这是什么眼神。”

宋允盯着沈夏,三哥比较单纯,一个下午的时间,就把沈夏来了宋家的所做所为全部都套了出来。

自己能保证,眼前的人绝对不是那个在繁花村长的沈夏,

听三哥的话,这人没离开过,也就是说,身体就是沈夏的,只是里面的芯子换了。

难道她也是重生的。

可是也不对,上世,她可就死在繁花村,没有时间学医术,况且,就她对一手医术,就算给原主一定时间,都学不成这个样子,

这个时代的医术只传后人,所以不可能是原主能学会的。

那她是从哪里来的。

还是陌生的魂魄穿越沈夏的身体里了。

想了一下,算了不想了,就看她想做什么,只要她乖乖在宋家不作妖,也不是不可容她。

“没事,你进来什么事。”宋允假装好奇的问道。

“没事,就是用一下你的文房四宝。”

“没事,你用就是。”

“好的,”

说完,沈夏就起身走到床边,将放置于此的油灯拿起来,小心翼翼地端到书桌上。

接着,她轻轻地研起墨来。

此时此刻,她不禁心中感叹道,这写字实在是太不方便了,还要现磨墨才行,真是麻烦啊!

于是,沈夏暗自下定决心,等下次有时间的时候一定要多磨一些墨,然后装在瓶子里密封好,这样以后使用起来就能省事不少。

由于这次用墨量并不大,所以沈夏只磨了少许便已足够使用。

没过多久,就轻松地完成了自己要写的药方。

之所以能够如此迅速地写完,是因为他曾经阅读过宋允的书籍,从而得知这个时代的文字与自己前世所使用的字体相同。

沈夏感到十分庆幸,心想还好不必再次学习认字,否则来到此地后,恐怕连当个“文化人”都成问题,一切都得从头开始。

光线虽暗,但是宋允还是看的清沈夏握笔的姿势,居然很是标准,就是不知道字写的怎么样。

而沈夏的这一手毛笔字也是跟自己爷爷学的,因为爷爷喜欢,所以为讨他欢心,特意学的。

所以爷爷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孙辈都有好几个,可是从小就最喜欢自己,总说自己最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