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别跑的还真快,在冲出密室的十几秒后,就把他们甩出了一百多米。他觉得自己简直是超人,手腕上的伤口已经止住血了,但他胸口上还有一条更大的伤。方草那一刀估计捅到肺了,而且自己的肋骨肯定是断了几根。但即使是这样,他依旧可以跑出这么远,还跑的这么快。要不是自己几千年前修炼了【蝶群】,刚刚自己肯定就死在密室里了。而且自己有着不死且恢复速度极快的体质,再加上近乎万能的【蝶群】,现在的神界还有几个是他的对手?
既然已经完成了任务,那么自己也没必要继续留在海参崴了。自己得往共青城去,然后从那里搭飞机去到赫辛斯基格勒,共青城只是自己的中转站。
至于自己是怎么有飞机坐的?那就要感谢溯洄总部了。他们在得知自己的计划后,慷慨的调用了海外分部的力量,给他提供了一切力所能及的帮助。这其中就包括前往共青城的专车和前往赫辛斯基格勒的专机。现在他只要在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就可以离开这座城市了。不过在此之前得先甩掉追兵,林屿和方草在追自己这方面定然不会善罢甘休。
跑到一个十字路口,永别通过路边的反光镜发现了方草的身影。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法术,这个东西从任何角度看都过于显眼了,但如果收回术法,自己肯定要当场晕过去。那么怎么让自己没那么显眼,这是值得他思考的。先把武器用点法术隐藏起来,再调整一下走路的姿势,让自己看上去自然一点。大概估计一下,【回光返照】还能撑二十分钟,时间一到,自己就只能找地方休息了。
出于担心,永别回头望了望身后的人群。好巧不巧地和正在四处张望的方草对上了眼神。他暗骂一声,扭头就跑。可是这里是全城人流量最大的地方,人在这里是跑不了多快的。不出所料,永别还是被方草逮住了,不由分说地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永别没有还击,因为他看到了事情的转机。就在方草打算把他绑上的时候,一声呵斥从后方传来,一队巡警走了过来。即使这个国家的公安系统再怎么烂,但好歹说基层警察不会对街头斗殴坐视不管。更何况他们看到的情况是一个人对另一个受伤的人进行殴打。
其实对于这种情况,他们都只是想口头教育一下后罚点钱了事。可是方草不知道是脑子里哪根弦搭错了,打算用一些其他的方式解决问题。她伸手去掏自己装证件的口袋,想用神界护照的特权来摆平这件事。但她似乎掏错了证件,当特别行动处的证件出现在几位警官的面前时,她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接过证件的警官一脸凝重,反复对照着上面的照片。方草刚想开口询问,就看清了自己递出去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她想弥补一下,打算把正确的护照掏出来。她的手刚刚伸衣兜,三名警官就忽然发力,其中两名警官用一套标准的擒拿术把她摁到了旁边的墙上,另一名警官则掏出了配枪。三个人把方草押向了停在路边的警车。
给警察展示这种证件,就几乎是明摆着把“我是外国间谍”写在脸上。
永别趁乱跑了,他的【回光返照】只剩下大约十分钟的时间,必须马上找到安全的地方。他拦下了一辆的士,打算用去目的地的时间恢复自己。路程比较远,大概半个钟,这么长的时间,已经绰绰有余。在恢复之后,他也顺利到达了目的地。一看时间,还有半个小时,自己总算能喘口气了。
刚刚下车,脚一碰到地面,一阵酥麻的感觉立即布满了全身,汗毛也随之立了起来。周围环境的电荷量高的有些不正常了,回头一看,林屿站在他身后十多米远的地方。
“不是,这怎么找到我的。”永别环顾四周,看到了旁边的一栋高楼,他马上想到了逃跑路线。在停顿了两秒后,他撒腿向楼里冲去,他幸运冲进了一部满是人的电梯里,更幸运的是电梯刚好挡下了林屿的追击。林屿想爬楼梯去追,但不知道他会去哪一层……不对,他一定会去天台。永别的思路是几千年前的,他能适应现代的生活,但不会短时间内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所以他会下意识的认为高层绝对安全。去到顶层对林屿来说轻而易举,只要现出原形飞上去,不用一分钟就能到达天台。
果不其然,永别选择来到天台进行躲避。当他踏出天台门时,发现了脚下是一片阴影。不应该啊?这里应该是有光的。抬头一看,一只巨大的鹰立在他的正上方,眼中满是杀气。来不及多想,永别一个箭步就冲了出去,大鹰扑过来想用爪子抓住他。可是永别早有提防,他变成了一只蝴蝶,借着大鹰冲下来时带起的气流把自己冲到了安全的地方。两个人面对面站着,掏出了武器。
海参崴下雪了,天台一片白茫茫,不多时,两人的头发也沾染上了些许雪白。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能不能把话说清楚?”林屿把长枪转了几圈,随后刺了过去。他的一招一式都是连贯且迅速的,刺、挑、劈、提、扫,一套下来,永别有些吃不消。大剑的重量和长度让它太过笨重,在面对势均力敌的敌人时反而拖累了自己。但即使没有武器的拖累,林屿的动作还是比他快一点。
不过以他的经验来看,这种速度快的人防御力一般都弱的可怜,刚好林屿就是这样的人。永别后退两步,把剑举过头顶,附魔之后照着头一剑劈下,剑身经过的地方留下闪光的蝴蝶。先是一阵金属碰撞声,之后是钢管落地的声音,那一剑砍得林屿双手发麻 武器掉在了地上。永别向前猛挥了几下剑,林屿一时间慌了神,鬼使神差的用手去挡刀,白让自己的右臂多了一条刀口。
现在去捡枪已经不可能了,好在他身上还有一把武器,不如就用这东西放手一搏。他向后撤出一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身后的包里抽出一把刺剑来。
刺剑并非和常人的印象中一样是一种轻而快的武器,在等长的情况下,刺剑比一般的刀剑都要重的多。在许多的作品中,那些个把刺剑挥的虎虎生风桥段只有两种合理解释,要不就是那人的手部力量惊人;要不就是那把剑压根不是正儿八经的刺剑。
这东西对林屿而言太不顺手了,一是他实在太重,二是他重心太靠前,再加上这东西的攻击方式有些单一。还有他现在惯用手受伤,用出的招式就显得笨拙了。
不出意料,林屿输的很惨。被永别像打网球一样用剑身拍飞了出去,撞到了到一旁的墙上。永别本来想补上一刀,早点让他回去过国庆,但是权衡利弊之下,还是留他一条命比较好,他可不想被一群脑子塞满了复仇的人追杀。
林屿想站起来反抗一下,可是身体不允许他这么干。永别走过去蹲下,和他聊起了家长里短。在此期间,他手上一直续着一个高杀伤力的术对着林屿的额头,只要林屿有些许动作,他就可以让对方脑浆炸一地。就这样十几分钟之后,永别没有任何征兆的站了起来,翻下围墙,从几十米高的楼顶上一跃而下。林屿赶紧往楼下看,只看到了马路上行驶的车辆和行走的人们。永别早已不见踪影,估计是在从楼上跳下的一瞬间就化蝶离开了。
林屿终于有时间查看自己的伤势,伤口已经差不多自己止血了。刚刚他坐的地方已然是一片狼藉,血液和白雪混在一起,看起来十分扎眼。他颤抖着从口袋中掏出一张车票,撕下了票根,一阵白光闪过,他回到了车厢里。
永别此时已经坐在一台黑色高级轿车上,车子驶向了城外。忽然的,他兴奋了起来,在车上大声欢呼着。
他安全了,虽然只是暂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