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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一菲回到家中,写了一封信,让听曼送到靖王府,亲手交给靖王。

信中说了言丞相与皇后之间的合作情况,以及言丞相和言怀瑾对这件事的态度。

用过午饭,凌一菲来到隔壁三婶家。

现在天气凉快了,凌云耀两夫妻一整天都在店里待着。

早上最忙的时候,凌巧儿和弟弟都去帮忙,其他时间凌云耀两口子能忙的过来,就让两个孩子回去了。

凌巧儿现在每天练武的时间改到晚上,下午有空了就在家做做家务。

经过半年多的锻炼,巧儿的个子也长高了,手上也有了力气。

虽然离高手还差的很远,但是撂倒三五个普通人没有一点问题。

有时在包子铺里,遇到有人来捣乱时,凌巧儿二话不说,上去就一拳接一拳的打过去。

这丫头也是个狠的,每次都将人打的嗷嗷直叫。

时间长了,那些不怀好意的人也老实了。

眼馋他们包子铺生意的人,也歇了不该有的念头。甚至见到凌云耀还客客气气的,称他一声凌老板。

凌无忧就每天在家看一些启蒙的书,学着写一些简单点的字。

遇到不认识的字,就标注上,来到忠勇侯府里见人就问。

凌云峰,林亦,还有听曼几个人,都会经常被他拉住不让走。

但是,府里的人也都没有太大的学问,最多也就帮他认认字。

至于别的东西,除了凌一菲,恐怕其他人也教不了他多少。

“无忧,”凌一菲进门就看到一个小人蹲在地上。

“在干嘛呢?”

“菲菲姐。”凌无忧喊了一声,就把手放在了背后。

凌一菲低头看去,地上写了一排排的字。虽然都是一些笔画简单的字,但是却写的很工整。

“你在写字啊!不错嘛。写的很工整。”凌一菲毫不吝啬的夸奖道。

凌无忧害羞的拿出了手里的木棍。凌一菲这才发现他是用木棍写的。

古代的人写字都是用的毛笔。

凌无忧为了节省纸张,就用木棍在地上写。

所以,写出来的字跟毛笔字不太一样,却跟现代人用硬笔写的字是一样的。

所以说,凌无忧无意中竟然练出了自己独特的字体。

“哇,你好聪明啊,怎么会想到这样写字的?”她惊喜的问。

凌无忧被夸的有点害羞了,但是大眼睛却忽闪忽闪的。

“我看到菲菲姐就是这样写的,我觉得很好看……。”

凌一菲虽然会用毛笔,但是她还是习惯用硬笔写字。她空间里就有很多碳素笔和圆珠笔。

无忧最初用木棍在地上写出来的字,怎么看都和别人写的不一样。

他怕人家笑话他的字太丑,想要改正一下。

可是要用毛笔写字,就得浪费纸张。

这让无忧感到非常苦恼。

直到有一天,他偶然看到了凌一菲写的字。

那字迹与他的十分相似,但却比他的字要好看得多。

回到家中,无忧便开始模仿凌一菲的字体练习起来。

渐渐地,他写的越来越熟练。

凌云耀见到后也忍不住夸赞他的进步,并鼓励他继续努力,写出属于自己独特的风格。

凌一菲不禁回想起现代社会中,那些用毛笔在马路上写字的人们。

虽然无忧的硬笔字已经写得很好,但毛笔字同样需要不断练习。

毕竟,字如其人,对于一个男孩子来说,拥有一手漂亮的字也是相当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