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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坤走后不久,元曦和宋楚渝也走出了偏厅。

候在门外的王崇致将两人疲惫的神色尽收眼底,出言问道:“王爷,还问吗?”

宋楚渝瞧了一眼天,道:“不问了,吃个午饭便去学院看看吧。”

王崇致点点头:“好。”

一行人便去吃了午饭。

“刚才你在门外,可瞧着他们的神情了?”

王崇致候在外头,一是为了避嫌,二是为了看看学子们的状态。

“我那侄儿进去时忿忿不平,出来时倒是怀了些憧憬。”

元曦想了想,却是同在里面的一样。

“第二个进去的,刚进去时低着头,出来时步履倒是轻快很多,是昂着头出来的。”

第二个是汪顺淇,他为何轻快许多,是因为卸下了心中的压力,还是因为别的原因?

“第三个进去的,进出时都颇是自信,嘴角挂笑。”

第三个是梁丘旭,倒也是符合在偏厅看到的。

“最后一个,进出时都一副风轻云淡,与世无争的淡漠模样。”

“当真与世无争的模样?”元曦倒是有些讶异。

王崇致点点头:“与他在里头有何不匹配之处吗?”

元曦摇摇头:“没有。”

但她觉得不对劲。

那汪顺淇和江坤,倒是要细细探究。

晌午,他们休息了片刻便去了书院。

应彰书院在落英山山脚,到了春天,山上的落花飘到书院中,便会为书院增添几分风雅。

但如今少了学子的朗朗读书声,腊月草木又有些光秃,加上这两日又没人清扫,书院中便只剩萧索。

三人一到书院便径直去了余颂的卧房。

余颂卧房在书院的后院。

三人远远便瞧见离着他卧房不远处果然有一片小空地,只是现下天气还冷,地里没种上什么东西,不过看这土壤松软,应当是有人经常来打理。

元曦瞧了瞧余颂卧房的门窗,隐隐还有些红色的痕迹,只是已经干涸,却不知是不是傅渊所说的血迹。

又进了余颂卧房内,发现卧房中的屏风下有一大滩已经干涸的血迹。

元曦别在腰间的折扇微微抖动。

“咦?”元曦惊讶地叫了一声。

“有何发现?”宋楚渝探过头,王崇致也走了过来。

元曦指了指屏风下的血迹,又指了指离屏风稍微有些远的门边。

“王爷,大人,你们看,血迹主要在屏风之下,屏风上也有些。”

两人点点头。

“但是你们仔细看,门下也有一些。”

两人定睛一看,果然见门下也有一些干涸了的血迹,只不过只有一些点点,极其不起眼。

“这似乎是被人清理过。”王崇致喃喃道,“但没有清理干净。我让仵作来确认这是否是血迹。”

元曦蹙着眉分析道:“血迹主要集中在屏风之下,屏风也溅上了些,余山长应当就是在此处被杀的。”

“是,发现尸首时,余颂便是倒在此处。”

“但是那边也断断续续有些点点血迹,应当是凶手沾染的,凶手杀了余颂之后走出卧房,将血染到了门边。”宋楚渝说道。

“那便去查一下学子们的鞋底看看。”王崇致当机立断下了命令,让下属前去查看学子们所有的鞋子。

“那凶手还有时间清理现场,说明……”元曦边想边说,“说明他不慌不忙,而且时间充足!”

“那夜傅渊出去了多久?”宋楚渝问。

元曦回忆了一下,说道:“方才梁丘旭说他洗完澡时傅渊便回来了,需得问问梁丘旭,但一般人洗澡左右不过两刻钟时间。”

“方才从前院到此处,约摸一刻钟左右,往返便约摸两刻钟了。”王崇致补充。

“那傅渊可有说他出去是何事?”

“他说他去出恭。”王崇致说道。

谪仙一般的人物也要出恭啊。

“倒也有可能。”元曦道,“可有人见着?”

“没有,茅厕在外头,他房间又是第一间。他出去没人留意。那夜下雨,学子们基本都在房中休息,都有相互的不在场证明。”王崇致回答。

“那现下没有不在场证明的,便是傅渊、汪顺淇、梁丘旭、江坤几人了。”宋楚渝说道。

元曦点点头:“但若是傅渊只出去了两刻钟,恰好只够往返于两个卧房之间,便没什么时间杀人和清理现场了,这也相当于傅渊和梁丘旭都有不在场证明了。”

“有道理。”王崇致和宋楚渝点点头。

若是确认,一下子便能排除两人的作案嫌疑,目标只有两人的话,压力便会小很多。

“我派人去查证那夜梁丘旭出入的时间,他去的是澡堂,便在校舍内,应当有人看见,若他所述为真,那傅渊的嫌疑也便能洗清了。”

元曦点点头,但片刻后又说道:“还有疑问,便是凶器。学子们言辞凿凿凶器是傅渊之物,傅渊可有抵赖?”

王崇致摇头:“未曾抵赖,只说那匕首对他尤其重要,希望我们稳妥保管。”

倒是符合实情。

“他往日将匕首放在何处?”元曦又问,“与他同住的都说不知他将匕首藏在哪儿。”

“这倒没问。等会儿去问问?”王崇致皱了皱眉。

元曦颔首。

三人又在余颂卧房搜了片刻,也搜不出什么东西了,便一齐去了他的书房。

书房内一股书墨的松香味。

元曦望着书架对侧的一幅字画感叹道:“余山长果真喜爱傅渊,连书房都挂上他的字画。”

宋楚渝和王崇致也看向那幅字画,果然见落款是傅渊。

“当真奇怪,还有老师挂学生字画的?”王崇致摇着头笑了一声,“当真是明目张胆的偏爱了,怪不得学子们都怂恿他去喊余颂起床。”

几人感叹完,便认真在书房中搜了起来。

元曦搜的是案几。

案几上有一盏干了不久的砚台,墨池中还透着些墨汁的反光,一旁的狼毫笔尖已硬,此前应当是被人用来写了些东西。

元曦在案几上搜了搜,未发现什么信件。

“两天了,这墨汁还没干透,说明应当研了许多墨,但狼毫已应,当时应该是用来写长篇的东西,但此处未发现什么书信或者札记。”